可变更合同是指合同出现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下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的合同。若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可变更的合同是基于法定原因,当事人有权诉请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的合同。对于可变更的合同,当人有权诉请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一、合同重大误解如何解决?
申请撤销或者变更。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此外,合同还应当遵守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并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
二、房屋托管合同是否随时可以撤销
可以撤销。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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