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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一天临时工不给钱怎么办呢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法律分析:一、做了一天临时工不给钱怎么办呢

拖欠工资,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拖欠工资比较少,并且工作时间很短,手里没什么证据的,建议直接去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支付工资即可。

1、劳动监察一般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的劳动局)内,劳动监察投诉不收费;

2、投诉时,需要你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果有与这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一起带着,比如工作牌、工作证、劳动合同等;没有证据也一样投诉;

3、到劳动监察投诉时,在那写一份投诉申请即可,劳动监察有表格;

4、一般劳动监察在60天内处理完毕。当然能否处理,也要看你当地劳动监察的执法力度。

5、其余不懂的,可以看《劳动监察条例》。

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当雇主拖欠工人工资时,农民工应首先与雇主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下列法律途径解决:

(1)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且要注意到,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该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具体分为三种情形:

一是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仲裁裁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起诉;

二是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双方均同意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以向起诉;

三是劳务拖欠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起诉。

三、拖欠工资单位怎么补偿?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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