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佳旅游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房产分割详解

离婚房产分割详解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离婚房产分割详解如下: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6、婚后以后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定:

1、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2、子女不足两周岁,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综上所述,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以对房产进行拍卖、变卖,就拍卖、变卖的价款进行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hangjiatan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