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的
1.1 为使⼀切采购事宜有规范可循,特制定此程序。2.0 范围
2.1 凡公司各部门对外⼀切采购事宜均属之。3.0 权责3.1 请采购权责
3.3 ⽣产部:负责提供⽣产物料需求计划事宜。4.0 名词说明
4.1 原料:凡现存供直接⽣产⽤之原料或须经过加⼯后才供⽣产⽤者皆属之。
4.2 物料:凡直接供⽣产使⽤但⽆法直接计⼊产品成本,如铁桶、
塑料桶、包装⽤纸箱等。
4.3 转售产品:凡直接⾃外界购⼊,不须经加⼯过程即可供应销售之货品皆属之。
4.4 资材设备(台帐):包括不动产、⽣产设备、电脑设备、运输设备经济耐⽤年限超过⼀年者,⾦额⼈民币2000元(含)以上者统称之。
4.5 保管品(列管):指耐⽤年限超过⼀年,但⾦额超过200元不超⼈民币2000元者,且需以财产编号列管的物品。4.6 办公总务⽤品及⽇常杂项:指⼀般所需之⽂具、清洁⽤品、⽇⽤品、电脑耗材、公司制服等。
4.7 消耗品:系指除原物料外之⼚务制造需要耗品,如打包带、⽓泡纸、P E膜⼿套等。5.0 作业说明5.1请购
5.1.1 请购辅料配件由需求部门先向⽣产部门提出需求,并由⽣产部门开出『请购单』交采购部门采购,到货时间应符合采购周期表之规定。
5.1.2 若向设备⼚家请购配件,需求部门向采购提出需求,交采购部沟通采购。(需提供样品或图纸)
5.1.3 『请购单』交单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天上午9:30,下午14:00各⼀次。*(每周三外购⼀次)
5.1.4 采购周期和最少采购量如采购周期表。5.1.5 资材设备请购
列明所购物品具体名称、型号、技术服务等条款,确保所购物品满⾜我公司要求,特别订制的物品,需技术部门与供应商签订《技术协议》,并由技术⼈员与供应商双⽅签字认可,《技术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样具有法律效⼒。5.1.6 劳保类及化学品实验室消耗类请购
需求部门填写『物品需求单』经签核后,交由部门统计⼈员定于每⽉1⽇和15⽇将汇总后的物品需求单交于采购⼈员,采购⼈员每⽉进⾏两次集中采购。
5.1.7 紧急采购由申请⼈填写暂⽀单,须经权责主管核准后⽅可采购,发票带回交给采购报帐。5.2.询/⽐/议价
5.2.1采购执⾏部门收到需求部门之请购时,即应决定对需求之物品进⾏采购作业。
5.2.1.1原物料采购部分询⽐议价流程
(A)采购⼈员应在相关⽹站对所需之物品了解其即时的价格⾏情。
(B)主要原物料,采购⼈员应与需求部门协调整短期或长期的⽤量,经询⽐议价后,⽅可与供应商签定短期或长期采购合同。
(C)未有签定短期或长期合同之原物料,除特殊原因外,采购⼈员对⼆家(或⼆家以上)⼚家进⾏询价,唯经权责主管确认之供应商和价格⽅可进⾏后续之采购作业。5.2.1.2.杂项采购部分询⽐议价流程:
(A)采购⼈员须找寻2-3家供应商供采购询⽐议之⽤(劳防⽤品/五⾦耗材⽤品/实验室耗材).(B) 快速消费品,经主管核准后,可以在⼤型超市进⾏采购。
5.2.1.3资材设备部分询⽐议价流程
(A) 采购⼈员对⼆家(或⼆家以上)⼚家进⾏询价之后,连同供应商确认之『报价单』(每家供应商均需有报价单),⽅可进⾏后续之采购作业。
(B)家⽤电器类物品,如在国美,苏宁等⼤型家电⼚商购买,经主管核准后,可以进⾏采购。5.3.采购
5.3.1 ⼀般性采购:依规定由采购执⾏部门负责对外采购事宜。5.3.2 资材设备之采购:依『财产管理办法』规定办理,通过ERP请、采、验。
5.3.3 ⽣产部依采购周期提前向管理部提报⽣产需求。5.3.4 原料、物料之采购。
5.3.4.1 采购⼈员根据⽣产部门提供之『请购单』向现有合格供应商采购,开⽴『采购订单』。内容包括品名、数量、交货期、单价、制造⼚商以及供应商名称。
5.3.4.2 原物料从采购到到货需要⼀定时间,公司原料从请购⾄到货的时间以制定采购周期为准。原则上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内执⾏采购⾏为。(A) 紧急采购(a)相关定义
紧急采购:请购要求到货周期⼩于采购周期之采购⾏为。
请购要求到货周期:要求到货⽇期-请购⽇期(遇到双休⽇-2天)
(注:当天之请购单在下午4:30以后提出则当天之采购⽇期为⽆效采购⽇期;采购周期为1天之采购,请购需于当天14:00前提出,反之为紧急采购。)
(b)同⼀原物料⾮常规采购若达三次,须建⽴供应商基本资料并填写『原材料承认单』送QS2E部门评估,依材料承认控制程序执⾏。同时将相关单据(如产品说明书/产品检验报告/MSDS)其中之⼀附于原材料承认单后。
(c)⽣产部设备突然损坏所急需的维修配件,以及由于⽆法拒绝客户的临时紧急订单产⽣的急需原物料,申请部门在填写请购单或者物品需求单时标明“紧急”标识,转交采购⼈员安排采购,采购安排紧急订单时产⽣的相关疑义需经采购主管同意。紧急采购完成后,请⽣产部门安排卸货接收,申请部门以及采购部门在⼀个⼯作⽇内补齐相关流程单据5.3.5 危险品之采购
5.3.5.1 供应商评估合格后,供应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产⼚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产许可证』。
5. 3.5.2 采购⼈员须对供应商提供的证件进⾏登记备案,每年须对证件的有效性进⾏更新。5.4采购审核
5.4.1所有采购项⽬,若需购销合同盖章审核的,则连同『采购订单』及款到发货项⽬,请购⼈员填写的『付款申请单』和经主管(及以上⼈员)核准,⽅可盖章。5.5.订货
5.5.1 订货时,须确定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交货⽇,若⽆法符合『请购单』要求的到货时间(采购周期内),采购⼈员应及时与原请购部门协商到货⽇期,并在相应的『采购订单』上⽇期修正为实际到货⽇期,并要求供货商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及批号,以便验收,若该供货商⽆法提供品质相关⽂件,则需另寻合格供货商予以淘汰。
5.5.2 订购后需请供货商于出货时或于出货后尽速将发票寄出,最晚不得超过隔⽉⽉底。
5.5.3 订货时,若该合格供应商⼆年内并未向其采购原物料时,应依『材料承认控制程序』重新办理材料承认。
5.5.4 供货商要求预付货款,由采购执⾏部门填写『付款申请单』依核决权限核准后,连同经过核准的『采购订单』⼀并交予财务部门付款。
5.5.5 采购部门接获请购部门变更或撤消订购书⾯通知时,应向供货商接洽变更或撤消事宜,经⼚商确认同意后,将变更事项重新开⽴对外『订购单』并注明原变更或撤消单号后传真⼚商确认,呈权责主管签核。若供应商只需⼝头通知的,⽆须重新开⽴对外『订购单』,若⼚商不同意变更或撤消,将不能变更或撤消原因呈报权责主管裁⽰。5.7点交
5.7.1 原料、物料及转售产品由仓储部门负责点收,其他由请购部门或使⽤部门负责点收。
5.7.2 原物料的验收依『仓储管理办法』规定执⾏。
5.7.3 点交⼈员签收时,若发现数量不符或货品状况有问题时,须注明在『收货单』上,并⽴即通知采购部门处理。5.7.4 采购⼈员应定于每天在ERP中查询未结采购订单状况。5.8验收
5.8.1 原物料的验收依『仓储管理办法』规定执⾏。5.8.2 固定资产之验收依『财产管理办法』办理。
5.8.3 各部门请购之零星物品由相关部门进⾏验收,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物品需求单』或『零星采购明细表』。5.9⼊库
5.9.1 原物料的⼊库依『仓储管理办法』规定执⾏。
5.9.2 资材设备及保管品经验收合格后,依『财产管理办法』作业规定办理。
5.9.3 量规仪器除依5.5.3办理外,另由使⽤或保管部门通知检验部门依规定,纳⼊校验计划中。
5.9.4 五⾦备件的⼊库依《维修备品进出管理办法》作业规定办理。5.9.5 进货退出与折让
5.9.5.1 采购部门依据⽣产部门提供由检验部门出具的『不合格品鉴审单』,将资料输⼊电脑后,出具『不合格评审单』给采购以及仓储部门,完成原物料进货退出资料的维护。5.9.5.2 所交货品如因检验不合格退回更换者,则交货⽇期应以调换补送到达⽇期为准。
5.9.5.3.验收⼊库之原料、物料,如事后发现有品质异常时,经检验部门判定待退并提出『不合格品鉴审单』后,由采购部门协同仓储部门办理退货事宜。5.9.6 采购及退货会计账务处理
A 如已购进货物未⽣产退货,且财务部收到采购退货通知单、采购退货单后,将采购发票复印后带上述资料⾄税务机关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申请单”、“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通知单”,交供货单开具负数发票。
B. 如已购进货物以⽣产,由⽣产部门计算产⽣的费⽤交于采购协商解决。填写(损失费⽤单)5.10请款
5.10.1 原物料由采购填写相应的『付款申请单』,由采购确认后交主管审核后交财务进⾏后续付款事宜。
5.10.2 少量物品的采购,采购执⾏部门填写『费⽤报销单』,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交财务部门。5.11付款
5.11.1 财务部门核对各项付款凭据确认⽆误后办理付款事宜,若采购⼈员需要付款凭证的,则予以提供凭证复印件,会计
分录5.12对帐
5.12.1 每⽉10⽇前,采购⼈员与供应商联系,请其提供上⽉对帐单与我司对帐,或将我司应付会计出具的『供应商账款余额确认表』传与供应商对账。
5.12.2 采购⼈员将对帐资料转交财务部应付会计,应付会计须及时对帐,如有差异须查明原因,并与对⽅确认,直⾄帐⽬⼀致,每⽉20⽇前完成对账⼯作。
5.12.3 此处每⽉须对帐供应商是指上⽉应付账表正负余额⼤于⼗万⼈民币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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