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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案例2.1:

2003年,在一次全国农机产品展销订货会上,某农机公司将一份已拟好的加盖公司印章的订货单交与大会订货部门,由订货部门帮其联系卖方。该订货单注明购买某型号的农用拖拉机8台,价格为每台14万元,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上门,运费由卖方支付,买方于收货后1个月内验收并委托银行付款。某农机厂得知此消息后,与订货部门签订了该农机公司的订货单。随后按合同约定向农机公司供货,但货到后,农机公司却拒收,农机公司称其订货单仅为订货意向,具体事项还须对方确认后磋商。农机厂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农机公司履约。

请问该案例中订货单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案例2.2:

某超市与一制衣厂订立了一份购销3种规格的运动服合同,合同规定,质量按样品规格,先寄样品,待确认后发货,货到付款。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约定待确认样品后再盖章。但制衣厂未寄样品,就发出全部货物,超市收货后致函制衣厂,对发货表示突然,但未表示拒收。后来,超市将部分货物拆包销售,因该运动服销售困难,超市致函制衣厂,要求延期付款,遭到制衣厂拒绝。双方协商不成,超市将制衣厂告上法庭,超市声称合同因未盖章而无效,要求将购销关系变为代销关系,退回大部分剩货。

请问此案中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2.3:

甲公司于2001年3月1日给乙公司发出电报称:“现有当年产玉米50吨,每吨1000元,如贵方需购,望于接到电报之日起一周内回复为盼”。3月3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复电称:“接受贵方条件,但希望以每吨800元成交”。

分析:

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假设乙公司在3月10日复电给甲公司称:“完全接受贵方条件”,则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假设乙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的电报后,于3月3日派人直接去公司提货时,甲公司已将这50吨玉米高价卖给了丙公司,甲公司是否需要对乙公司承担责任?

案例2.4:

云南市昆明市某百货商场与四川省某电器生产厂家有常年的交易关系。时值盛夏,百货商场经理发现从该电器厂家购买的A产品空调销路非常好。遂通过信函形式向四川该电器厂家发出要约称:原向你厂购买的A型空调,再发货100台,价格条款依原约定。后该长经理考虑到自己购买的空调数量如此之大,应当享受一定数额的优惠,即在信函发出的第三天即2001年7月21日以E-mail的形式给四川电器生产厂发电子邮件一封称,对7月19日的发盘做如下修改:增够A型空调100台,速发货,价格条款在原定价基础上要求每台优惠100元。电子邮件到达四川电器生产厂后第三天,信函也寄到。四川省电器生产厂认为要求合理,决定发货100台,于2001年7月27日致函昆明市该商场,信函称:“贵公司于7月19日和7月21日所发的信函和电子邮件,我公司均已收悉。感谢贵商场多年来对本厂的支持与厚爱。为此,本公司同意以每台优惠100元的价格向贵商场再发货A型空调100台,即日发货,敬请注意收货”。该函到途期间,云南省一电器生产厂家找到商场经理表示愿意想该商场提供A型空调机100台,商场经理见本省厂家所要求的价格与自己要求的优惠价一致,而四川电器生产厂家一直未与回音,遂于2000年7月30日与本省电器厂家订立了100台A型空调的购销合同。本省电器厂于8月2日即将货物送至商场双方钱货两讫,合同履行完毕。此时,商场经理再次发电子邮件给四川电器生产厂家称,本商场已购入A型空调100台,故现撤消于2001年7月19日和2001年7月21日向贵公司发出的 要约,感谢贵公司的支持,下次合作。8月3日,四川电器厂于7月27日发出的函到达昆明该商场。同时该商场的电脑接收到四川电器厂家发出的电子邮件称:货已于8月1

日发出,请贵公司依照合同履行。8月12日,昆明该商场受到铁路提货单而拒绝提货,将货物退还给四川省电器生产厂家,该电器厂家遂将昆明该商场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昆明市该商场辩称,自己已于2001年8月2日向原告发出电子邮件告知撤消所发出的要约。因此,对方依后要约所做的承诺应该是无效的,双方之间没有合法有效合同,本商场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问题:

本商场有没有构成违约?

案例2.5:

某年3月5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发出的传真,称:“本公司有一批盐酸欲出售,每吨5000元。如贵公司有意购买,请速与本公司销售部联系。”乙公司接到传真后,认为价格较合算,遂向甲公司发出订单,订购盐酸100吨,总价款50万元,并请甲公司在3月30日前给出正式答复。但直到4月中旬,甲公司才发来传真,说盐酸已售完,请谅解等等。由于乙公司为准备购货款及仓库花去近2万元的费用,遂将甲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经济损失2万元。

试分析:

乙公司能否要求甲公司对其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对于乙公司的2万元的损失,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案例2.6:

赵某为某个体饭店老板。一次,赵某到朋友孙某家做客,见其门市房地点不错,就与孙某商量,是否能将此房出租给他开分店,孙某知其饭店生意兴隆,就表示同意。双方约定,由孙某代为装修,装修后双方再签订

合同,后来,赵某多次找到孙某,要求加快装修进度。门市房即将装修完工时,赵某再次找到孙某,称自己的饭店因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而无力再开分店,所以不能签订租房合同。孙某要求赵某支付装修费用并赔偿损失,赵某认为自己未签合同,没有赔偿责任。孙某一气之下将其告上法庭。

请问赵某应承担什么责任?

案例2.7:

李某自幼习武,自认为武功高强,遂与好友刘某外出卖艺赚钱,刘某担心表演时误伤李某,遂与李某订立了一份协议书:若李某表演时受伤,后果自负,与刘某无关。李某签字表示同意。后在一次表演中李某受重伤,一直昏迷不醒,李某家人要求刘某负责,刘某以协议在先为由拒不负责,李某家人将刘某告上法庭。

请问本案中免责条款有效吗?

案例2.8:

张某以其房产做抵押物向刘某借款10万元,双方虽签订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张某仅将其房产证书抵押在刘某那里。借款期限已过,因张某无力偿还本息11万元,刘某便将张某的房产以15万元的价钱转卖,张某知道后向刘某索要卖房的余款,被刘某拒绝,张某遂将刘某告上法庭。

试分析:本案中的房屋抵押合同有效吗?

案例2.9:

某公司因扩大经营规模,拟在本市租赁几间厂房。后与某机械厂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规定:如果能在年底之间竣工新厂房,该机械厂就将旧厂房租给该公司,租期两年,月租金5000元。该机械厂未到年底新厂房就竣工了。因某个体户以每月6000元的租金租赁旧厂房,该机械厂就通知某公司解除原房屋租赁合

同,该公司不同意,多次协商未果,该机械厂就单方解除合同。某公司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请问法院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吗?

案例2.10:

某林场与某酒店签订畜肉买卖合同,其中包括野生狍子肉和黄羊肉。后由于某酒店大量拖欠货款,该林场与其协商未妥,便私自将酒店运货的面包车扣留。酒店遂拒绝支付其余货款,该林场只好将其告上法庭。

请问该合同有效吗?

案例2.11:

王某到新结识的朋友李某家做客,见李某家中有一碗底印有“康熙年制”字样的青花瓷碗一件,李某又称此碗为其母亲的遗物,王某以为是文物,便与李某协商以3000元买下此碗。数日后,王某发现此碗为仿制品,便向李某提出退货还款的请求,李某不同意,王某便将李某告上法庭。

请问该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法院会如何处理?

案例2.12:

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万5千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

试分析:(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法院应如何处理?

案例2.13:

原甲公司业务员张某在火车上遇到与甲公司有长期业务关系的乙厂经理陈某,闲聊中张某得知乙厂正准备进行技术改造,需购置一台精密仪表。张某表示甲公司有这方面的业务关系,可以代为采购。双方达成协议。乙方按规定时间向甲公司寄去预付款10万元人民币。但到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甲公司却以张某在与乙厂签订合同时已是该公司下岗人员,没有该公司业务代理权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乙厂却认为甲公司并没有把解除张某业务代理权的情况通知自己,且张某仍持有盖有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自己没有过错。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经协调,甲公司同意在15日内履行合同,乙厂同意追加1%的代理费。但15日后,甲公司仍未能购到乙需要的仪表。乙方催告甲公司因时间紧迫,只能再给10日的宽限期,届时仍不履行合同,将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但期限过后,甲公司仍未购到乙厂急需的精密仪表。乙厂为此损失15万元人民币。于是乙方提出解除该合同,要求甲公司退还预付款,并赔偿损失。

试分析:(1)张某代表甲公司与乙厂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 甲公司与乙厂就履行时间和代理费达成的协议属于订立的新合同,还是原合同的补充,是否有效?为什么?

乙厂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退还预付款并赔偿自己损失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案例2.14:

甲公司法人代表以书面方式授权其供销科长与乙公司签订购入A商品的合同。委托书规定:

(1) 时间5月12日至6月12日;

(2) 购入A商品1000件,每件单价不超过420元;

(3) 可以选择保证方式。

供销科长5月20日与乙公司签订购销A商品合同如下:

(1) 乙一次性向甲供货1200件,每件单价400元,供货时间为6月18日

(2) 甲公司于6月10日前向乙预付定金8万元,预付货款10万元,余款在收货后一次付清;

(3) 任何一方违约均承担总标的10%的违约金。

乙公司就供货数量、价格和时间于5月25日向甲公司以传真方式确认,甲公司法人代表以传真件认可。

6月5日甲公司将持有的面值18万元的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乙。18日乙公司发来全部货物,甲公司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拒绝收货并拒绝支付余款。乙公司认为货物质量问题属于运输部门不负责任造成的,与本公司无关,并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由此引起纠纷。

经查证,甲公司向乙购货的原因是乙公司寄来的供应A商品的价目表和质量证明书。但乙公司并无短期生产1200件A商品的能力,为了做成该笔生意,只有委托丙公司加工生产,造成质量问题。

试分析:

(1)乙公司是否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该合同采用的是哪些担保方式?担保是否生效?

(3)合同的违约责任在哪一方?

(4)合同中关于购货数量的规定是否有效?

(5)该纠纷依法应如何处理?

案例2.15:

某公司与某厂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约定由某厂在6月份先支付某公司20万元预付款,再由某公司于8月份向其供货。合同订立后,某厂以资金紧张为由,未支付预付款。到8月份,某厂要求某公司如期供货,否则就要追究某公司的违约责任。请问某厂的要求合理吗?

案例2.16:

甲企业与乙商场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企业向乙商场提供一批棉纺织品,货到后分期付款。后甲企业得知乙商场已拖欠职工10个月工资,并拖欠银行大量贷款未还,故甲企业未按时交货,并通知了乙商场,乙商场多次催货均被拒绝。乙商场将甲企业告上法庭,声称由于甲企业不履行合同的交货义务,使乙商场错过了销售旺季,要求甲企业赔偿经济损失。请问此案中甲企业的做法是否妥当?

案例2.17:

乙厂欠甲公司10万元货款,丙单位欠乙厂8万元货款,两笔欠款均已到期,乙厂无力偿还甲公司,又不向丙单位讨还欠款。此时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代位乙厂向丙单位讨还欠款,并可以将收回的款项抵免乙厂欠甲公司的货款。

案例2.18:

甲是A贸易公司的业务科长。某年6月因个人债务需要用钱,找到他的朋友乙,说是因公司的需要借款5万元,乙同意借款,但要求甲提供借款担保。甲于是找到他的小学同学丙,甲对丙说:“因A贸易公司的一

项业务很紧急,由于资金不足需向乙临时借款5万元,7月份就可以偿还,请你给该项贷款作个担保人。”丙考虑到与甲是同学关系,A公司实力雄厚,遂同意作担保人。丙是当地有名的个体户,资金充裕,乙见丙是保证人,遂同意借给甲5万元。乙与甲签订了一份5万元的借款合同,在借款人一栏甲填上了A贸易公司,并签了自己的名字,没有盖A贸易公司的公章,在保证人一栏,丙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甲拿到款后,即用偿还其个人债务。现借款期满,甲无力偿还借款,乙要求保证人丙还款,丙则认为自己是因为被欺骗而担保的,拒绝代为偿还。乙遂诉至法院。试分析:

(1) 丙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2) A贸易公司是否承担5万元借款的债务?为什么?

(3) 人民法院应如何审理该案?

案例2.19:

1998年3月3日,公民李某为做一笔生意,向甲借款12万元,期限为一年,甲要求李某提供担保,李某请A公司提供担保,A公司表示用一份购销合同作抵押担保。该购销合同载明:A公司售给X商店一批货物,价值8万元,X商店应于1999年2月5日前付清全部价款给A公司。甲于是与李某签订了以该购销合同为标的的抵押合同。但甲要求李某继续提供担保,后李某又请B公司公关部出具了4万元的担保书。

1999年3月3日,李某还款期限已到,但因业务受挫,无力清偿借款。甲向A公司实施抵押权,但X商店还未清偿A公司的货款,A公司也因经营不善,处于破产清算中。后X商店所欠货款被追回,但A公司清算组织拒绝甲行使优先受偿权。甲又要求B公司公关部偿还其所担保的4万元债务。但公关部认为自己是B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没有独立财产权,没有偿付能力,让甲找B公司。B公司认为公关部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B公司名义设立担保,因而拒绝李某的要求。

试分析:

(1) 李某与A公司之间是否形成担保关系?请说明理由。

(2) 甲对A公司的债权是否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请说明理由。

甲与B公司公关部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案例2.20:

小陈为向建设银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用其一辆夏利轿车作抵押,该车价值15万元。借款合同签订当日,双方就该车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小陈在驾车外出途中,被一辆货车由后面追尾,造成夏利车严重损坏,价值减至9万元。经查,造成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在货车司机。此外,货车司机已准备赔偿小陈经济损失5万元。

试分析:

1.如果建设银行要求小陈另外提供担保,以确保其到期还本付息,这种要求是否合理?

2.对于赔偿费5万元,建设银行能否用其作为担保?为什么?

分析:

1.这种要求并不合理。《担保法》第51条规定:“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本案中,既然造成抵押物损失的全部责任在货车司机,小陈并无可归责的过错,因此,银行无权要求小陈提供新的担保。

2.银行可用该赔偿金作为担保。本案涉及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权,即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代位物。抵押权是把握抵押物的交换价值的权利,属于一种价值权,因此,抵押物的形态或性质上发生变化时,只要仍能

维持其交换价值,抵押权的效力也就及于抵押物的代位物。银行可就汽车价值减少部分的赔偿金行使担保权。

案例2.21:

冯某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鸡需资金20万元。冯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某又向朱某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朱某占有。冯某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某预付定金4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某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某,要求支付运费,冯某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某预计的收入落空,冯某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某、朱某和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某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某修理,朱某无力交付蒋某的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某留置。

试分析:(1)冯某与陈某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2)冯某与朱某之间的质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3)朱某与蒋某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

(4)陈某要求对该音响设备行使抵押权,朱某要求行使质押权,蒋某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为什么?

(5)冯某无力支付县良种站的货款,合同中规定的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可否同时适用?

案例2.22:

刘某向某财务公司借款购买了一辆大货车,偿还借款后,又以该车为抵押向该财务公司贷款15万元,约

定2年还清。2年后,刘某未偿还贷款本息,财务公司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刘某败诉,应偿还贷款本息,财务公司享有货车的抵押权。由于刘某在外地搞运输无法实现抵押权,财务公司与某运输公司签订了转让该债权和抵押权的合同,运输公司支付给财务公司16万元转让费。随后,财务公司通知刘某家人转告其债权转让一事。刘某得知后,不同意财务公司的转让行为,拒绝向运输公司履行债务。运输公司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偿还债务。

试分析:法院会如何判决?

分析: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债权人转让权利的,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只需要让债务人知道转让之事。因此,法院判决运输公司胜诉,刘某向运输公司偿还债务。

案例2.23:

某副食品公司与某农产品批发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总价款10万元,副食品公司先付定金1万元,并于发货日之前先付5万元货款,待货到验收后,再支付其余4万元货款。临近合同约定的发货日,批发公司未收到5万元货款,也就未发货。数日后,副食品公司电话询问批发公司为何不发货,批发公司称未收到货款,副食品公司称5万元货款已经按约定以电汇方式发出。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副食品公司确实已经按约定以电汇方式发出5万元货款,但由于邮局工作人员疏忽而未发出。

试分析:副食品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2.24:

刘某在某摩托车经销部购买了一辆电动车,由于该型号电动车销路很好,刘某预先交了车款,并与店主约定第二天中午准时来提车,店主为其开据了领车单。刘某第二天因突然出差而未能准时提车,刘某出差回来后听说该摩托车经销部近日因仓库起火而停业,遂立即找到该摩托车经销部店主,要求提车,店主称电动车已被

烧毁,刘某又要求返还车款,被店主拒绝。刘某将店主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店主返还车款。

试分析法院将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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