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崮完小班级管理绩效量化考评细则
为了配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强化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管理班级的水平,结合新课程改革的目的和要求,特制定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及评分办法,考评总分为100分,具体细则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考评(30%) (一)、 班主任思想建设方面:20分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能够按照教育规律和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在工作中不断的探索新方法、新思路,工作认真、主动。在思想上不端正态度,工作拖拉,敷衍了事,将扣除(5-10)分。 2.耐心、细致的做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一切为了学生”,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对待学生要一视同仁,“为了一切学生”,如果在工作中出现遇事不冷静,有急燥情绪,将被扣除(5-10)分。
3.定期家访,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到同家长、学生交心,以达到教育目的,对普通学生每学期要做到一次家访,后进生要做到两次家访,德育处进行抽查,达不到要求的扣除(1-5)分。 (二)、 班主任工作材料方面:10分
1.在新学期开学时,能够根据新课标要求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按时、主动的上交一份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如不按时上交,将扣除(1-2)分。
2.在每学期期末,能够根据学校的要求和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按时、主动的上交一份详尽的工作总结,如没有按照要求完成,将扣除(1-2)分。 3.能够根据学校的要求,及时、主动上交一些活动的材料,如班会材料,各项活动的材料等,对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的将扣除(5-10)分。
二、班级管理考评(70%) (三)、 班主任参与活动方面:30分
1.未经德育处允许而擅自不参加课间操、升旗、眼保健操、每次将扣除(2)分。请假者扣0.5分。期间出现事故的扣30分。 2.未经德育处允许而擅自不参加每周一的班主任例会,每次将扣除(5)分。请假者扣0.5分依照假条为据
3.未经德育处允许而擅自不参加下午放学送学生值班,(包括错时吃饭)每次扣除(2)分。请假者扣0.5分。期间出现事故的扣30分。代替值班者出现重大事故扣请假人20分。
4.常规检查按记录(13)分
5.积极、主动的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布置的一些活动,未经允许擅自弃权的将扣除(5)分。 (四)、 班主任事故方面:40分
1.班级中出现打架、找人打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视为班主任工作事故,每次将扣除(10)分。
2.在工作中,因班主任工作违反规定,比如:处理学生打架斗殴偏向、体罚学生、强制学生购买资料等,导致家长上告,视为班主任工作事故,将扣除(10)分。依照德育处的记录为准。
3.在工作中,由于班主任工作处理不当而导致班主任之间、班主任与课任老师之间、班主任与德育处之间产生矛盾而发生公开争吵的现象,视为班主任事故,将扣除(10)分。
4.执行安全制度不利、造成安全事故者,视为班主任工作事故,将扣除(10)分。
(五)、 班主任工作奖励方面:
1.能够接受学校指派的临时性工作(如:踢毽子、跳绳、篮球、乒乓球、文艺汇演、等比赛项目),且完成较好的,校级每人次加0.5分,镇级加每人次加1分,县级每人次加2分,市级每人次加3分。
2.在校内外出现好人好事,每5人次加1分;学生思想表现突出,(比如:拾到数额巨大的钱物、做出重大好事)受到镇级以上表彰的给该班加20分。
3,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获同年级第一名加7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4分,第四名加3分第五名加2分。
本考核细则,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总评,考评结果要同班主任的奖金直接挂勾,在一个月当中,如班主任出现同以上考评细则相符的事故,视情节轻重将从班主任津贴活的部分中扣除。
4.工作量满分为100分,班级人数以35人为标准(不满35人者按35人计算),每超3人加1分。
5.常规检查每获得流动红旗一次,加1分。
6.学期末班级评比中获优秀班主任县、镇、校级分别加20、15、10分 7.班主任获市、县、镇、级论文分别加20、1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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