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血(体)液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南
内容:
1、医务人员血(体)液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实验、护理工作中意外被乙肝、丙肝、艾滋病等病毒感染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粘膜,或者是被污染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病毒感染的情况。
2、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1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保证光线充足,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2.2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盖帽,如需盖帽只能用单手盖;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2.3手术中传递锐器建议使用传递容器,以免损伤医务人员。
2.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透的利器盒中,以防刺伤。
2.5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和实验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或者手消毒。
2.6在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防护眼镜或面罩;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
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应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2.7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手不能伸到垃圾袋中向下压挤废物,防止锐器伤。
3、任何医护人员发生血液、体液职业暴露(刺伤、割伤、粘膜接触等),应迅速报告医务部。
4、医务部迅速了解有关情况、发生职业暴露经过,指导填好血(体)液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5、对发生职业暴露风险较大的情况,在诊治前应对患者进行相关检测。
6、检验科发现HIV初筛阳性患者,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与疾病控制中心联系进行确诊检测,并负责及时得到确诊报告。临床科室接到通知做好隔离防护与保密工作。
7、医护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7.1立即进行局部处理:
7.1.1皮肤粘膜暴露: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7.1.2锐器伤:立即脱去手套,从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并在流水下冲洗,碘伏或酒精局部消毒。
7.2立即向医务部报告,填写《锐器刺伤报告表》,并及时通报。
7.3如来源者(患者)为乙肝、丙肝、HIV阳性患者,或无乙肝、丙肝、HIV检测结果,医务部应立即安排给发生职业暴露的医护人员开具乙肝、丙肝、HIV检查单。
7.4如来源者(患者)无乙肝、丙肝、HIV检测结果,其主管医生应立即给患者进行乙肝、丙肝、HIV检测。
7.5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时,医务部立即向分管院长及鄞州区疾控中心报告,以便尽快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调查与治疗指导并注意保密。
7.6如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h内注射乙肝高价免疫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l0ug, 5ug, 5ug(按0月、1月、6月间隔)。
7.7医务部对刺伤职工进行血样监测后追踪随访3-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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