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二、对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等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及时相应补充完善。
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的各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使各类隐患能全面得到克服和治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条件等等第一手资料,并熟悉安全法规、标准等才能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全面、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贯彻于施工的全过程,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只有把各种因素和各种不利条件,考虑周全,有对策措施,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事故。全面、具体不等于罗列常用的规章制度,这些规定在安全技术措施中,虽未被抄录,但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大型群体工程或一些面积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施工技术总体措施,确保该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对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
六、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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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分部分项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在开工前编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
二、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必须认真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不周必须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三、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开工前,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要将工程概况、班组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应重复进行交待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安全技术中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应向工地负责人、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打下基础,安全交底应有书面材料,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四、分部分项和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壁桩,以防土方坍塌。
(2)、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3)、高处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防护。 (4)、安全网的架设要求、范围、架设层次、段落。 (5)、垂直运输机具,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位置及搭设要求、稳定性、安全装置等要求和措施。
(6)、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 (7)、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道的布置。 (8)、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在建筑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间距,没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和采取的防护措施。
(9)、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 (10)、模板安装与拆除安全。 (11)、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 (12)、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隔离设置。
五、安全技术措施中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六、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检查,技术负责人、编制者和安全技术人员,要以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问题,要对其补充和修改,使之更加完善、有效,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七、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要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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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一、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公司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主要责任,其它有关领导在管范围内负分管职责,财务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支付,不得挪用他用。
二、每年第四季度开始编制下年度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1)、由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向项目经理布置编制计划的具体要求。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广泛吸取职工群众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编制出年度客观存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审查后,上报公司。 (3)、由公司质安科负责将各下属单位上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初步审查汇总,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总工程师、质安科、技术科详细讨论,明确资金限额,设备材料来源、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并限定完成期限。 (4)、上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5)、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 (6)、各级领导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要对批准后的计划高度重视,把这项计划的实施列入日程,关心和经常了解计划的实施过程情况,深入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计划一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必须变更内容时,也应按报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7)、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基础,专款专用,才能保证计划的实施。 (8)、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人纳入单位年度施工(生产)计划、财务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购置(制作)计划。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按期实现。
(9)各级安全生产部门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要经常性地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安全措施计划的实施。 (10)、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完成后,还要组织验收。学按期完成的要查明原因,限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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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发现和消除隐患,落实整改,推动工作的有效措施和重要手段。检查办法有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检查形式有经常性、定期性、突击性、专业性和季节性检查。
一、公司领导实行安全值勤检查制,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工作。
二、项目管理干部须轮流负责安全生产总值勤和检查,在上班前及生产活动中,应组织和管理好班组安全值日员工作,认真抓好当天安全活动。
三、管理干部在安全值勤检查期间,对本单位、本工地的安全生产负有全责,必须认真负责,履行职权,严格贯彻执行政府及上级的政策法令,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做好群众性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管理干部值勤人员要特别重视对例假前后、季节变化和常发性的,易被忽视的部位以及在特殊情况下操作的安全生产检查。
五、生产班组每天派有专人进行安全生产值勤检查,值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检查所在场所的安全设施,操作环境,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填写班组记录,对不安全因素有权及时提出纠正和加固或向上一级汇报,及时处理,对所在班组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劝止,根据情况在必要时可停止其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
六、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每月二次,对查出的问题由负责检查的一级组织以书面形式分发所在单位和工地,限期落实整改,各专职安全员负责督促执行。对整改不执行者可停止或部分停止生产和工作,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加别给予处罚。
七、各单位自行制造、修理的机具,在出厂前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验收和安全装置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签证后,方可出厂使用,塔式起重机、脚手架、井架、登高设施、施工机械等,在搭设完毕后,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施工人员,班长和安全员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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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检查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二、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三、新入企业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分公司)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和有关事故案例教训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项目部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本工程施工特点、项目部规章制度、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现场危险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及电气安全事项和防火、防毒、防爆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班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装置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和作业环境、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50学时。
四、工人变换工种(包括临时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五、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教育档案,经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场(厂)工人,应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并履行签字手续,收项目安全员负责管理,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人不得分配工作上岗作业。
六、对电工、电焊、塔吊司机、架子工、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企业负责管理,并建立培训档案。
七、施工现场应利用安全会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宣传标语、安全生产录像等多种形式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工人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八、项目经理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
九、专职安全员必须经有关主管部时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十、积极组织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或学习,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考核、发证工作。
十一、公司由安全科组织,每季度对各工地的专、兼职安全员进行一次业务学习,在组织培训或学习时,必须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和卫生知识作为重要的教育内容。
十二、公司以活动的形式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测试如知识竞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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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考核奖罚制度
一、对精心管理,精心施工的管理人员,根据责任管理轻重和本工程达标获奖情况,给予每月200-1000元及其以上的奖金。
二、在施工规范的约束下,凡管理人员在管理和施工中积极创新,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并取得明显效益,视其贡献奖励100-800元。
三、在施工管理中能及时发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苗头,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视挽救效益给予奖励。
四、今天的事今天完成,凡拖到明天的均罚款100-200元;完成不了要有充足的理由须事先说明,经项目经理批准方可。
五、推卸责任,该负责的事不负责,还指责别人过失的,罚款100-500元。
六、由于本职工作失误,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或化大力气挽救达不到原要求的,根据工作职责及情节轻重罚款300-1000元。
七、管理人员工资按出勤考核,不得随意离开本职岗位,有事须向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请假,违者罚50元并扣除当天工资。
八、夜间值班制度是每个管理人员的应尽义务,每五天轮流一次;值班人员全权负责处理当晚的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的治安,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值班人员罚款50-100元/夜。
本制度以奖励为主,罚款水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希望大家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贯彻执行。“在生存中求发展”,为本工程达到预定的质量、安全目标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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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1、事故统计:
1.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均要进行统计。统计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各类事故发生的次数,职工伤亡人数,伤亡程序,事故的类别,造成伤亡事故的原因和经济损失。
1.2职工伤亡事故分轻伤、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事故的大小、轻重、标准、统计方法均按建设部(94)年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2、事故报告:
2.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2.3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3、事故调查:
3.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有地的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3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关系由省、市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①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伤亡、经济损失情况。②确定事故责任者。③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④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3.6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以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劳动部门处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
4、事故处理
4.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4.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3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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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施工现场不扰民措施
一、施工现场应加强环境管理,控制扬尘、噪声和水污染,把环境保护作为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
二、施工现场应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经常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建筑楼层清理建筑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四、在市区、郊区城镇和居民稠密区、风景区、文物保护区的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六、凡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应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过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污管线或回用于洒水降尘。
七、施工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八、凡居民区进行施工作业的应防止施工噪声污染,必须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夜间22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噪声措施,报经所在地环保局许可后公告周围居民群众,方可施工。
九、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扰民。
十、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夜间施工照明不得直射居民住宅区,现场住宅内夜间不得大声喧哗或播放电视、音乐时音量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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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一、脚手架、井字架搭设安装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脚手架的搭设材料、连接方法、脚手架搭设应提供施工图。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企业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安装、拆除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建筑安全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操作证,持证上岗。
二、塔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安装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提供设备安装基础图及隐检记录,验收装拆单位许可证复印件和参加装拆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三、塔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施工电梯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进入本地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
四、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进行调试检测,并有验收记录,数据齐全,经安装单位和施工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再报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后使用。
施工机具保养维修制度
一、新购或改装的机械设备由质安科鉴定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重要施工机械(包括起重机、施工电梯,打桩机等)应定期大修理,大修理后,要经质安科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三、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在安装前要进行维修、保养,并经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公司技术科、质安科进行验收,挂牌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不准使用。
四、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机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坚固、调整和防腐工作。禁止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
五、按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评定,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报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报废的机械设备。
六、做好冬雨季和台汛期间机械设备报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报废的机械设备。
七、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或相近的轨道上作业,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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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施工现场及其主管部门应健全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每台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及其它要运行和检测记录必须正确、及时、齐全,两班制以上作业的机械设备均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好交接班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门卫值班制度
一、凡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大门须一律佩戴由项目部颁发的工作卡。 二、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人员时入工地,必须说明情况或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方可进入。
三、外来人员请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四、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必须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五、外运材料须经项目经理签字,方可进和行。
六、门卫须坚守工作岗位,夜间值班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向工地领导报告。
七、门卫人员礼貌待人,严肃制度,搞好大门内外卫生,疏通车道,及进处埋门外设摊及围观人群,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一、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组织,配备保卫人员。 二、 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值班室和巡逻护场体系,门卫人员应佩带执勤标志,实行凭工作
卡出入的制度。 三、 要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掌握每人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非施
工人员不得留宿,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同意。 四、 治安保卫人员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月组织治安保卫检查,检查施工现
场的治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记录在册。 五、 教育所属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施工现场不得打架斗殴,不得从事盗窃、窝脏、销脏、
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 施工现场应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树立团结友爱、互敬互爱的社会公德,共同
建立施工现场安定的生产、生活秩序。 七、 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
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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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各班组应开展上岗三活动(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班后下岗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每月开展的班组安全讲评活动应记入本台帐。
三、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班前安全交底。
四、班组长应将安全活动交底内容记录在记录本上,各成员应在记录本上签名。 五、工程项目安全部应加强对各班组班安全讲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每周应对班前安全讲话记录本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讲评。
六、遇有特殊季节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工长应参加班前安全讲话,并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七、工程项目每周一开始工作前须对全体在岗工人开展至少1小时的安全生产及法制教育活动。
八、周一安全活动可以采取看录相、听报告、分析事故案例、图片展览、急救示范、智力竞赛、热点辩论等形式进行。
九、周一安全活动由安全部组织,工程项目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施工工长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
十、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在每次周一活动时,对上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不少于5分钟时间的讲评。
十一、对上一周安全生产形势,存在问题及对策,开展最新安全生产信息的探讨,对重大和季节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探讨,制定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对发生在本周安全生产式作的重点、难点和危险点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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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一、建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把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并在施工现场划分防火责任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二、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图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三、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脚手架、装饰楼层、食堂均挂设灭火器,建筑物每层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30M及以上)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及设加压泵,按楼层面积每100m2设置2只来灭火器。同时对职工进行消防防火、消防器材使用知识宣传。
四、明火作业必须经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有关部门确认无火险隐患,批准后才可动火,并配备动火监护人员,注意防风。
五、注意对电焊工、气焊工、油漆工、木工、电工等特殊重点工种应提高其防火意识,提出相应的防火要求。电焊工、气焊工发须持证上岗,严禁他人擅自操作,特殊施工场所如地下工程、古建筑修缮、设备安装调试、高层建筑及冬季、夏季、雨季施工中的防火要求加强消防管理,并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
六、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及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各种可燃液体、油漆涂料、各种气瓶、爆破及引爆物品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指派专人负责,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七、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八、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少于1.2m,同时门必须外开。
九、施工现场防火通道必须畅通,不准任何材料占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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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保洁制度
一、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场内其他次道路地面也应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4、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5、施工现场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 6、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二、材料堆放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2、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3、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4、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出场。
三、现场住宿
1、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作业区内住人。
2、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确保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栏护措施。
3、宿舍内应有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措施。
4、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禁止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超过二层。
5、宿舍建立定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宿舍内空设置统一床铺和储物箱,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6、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锅、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7、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四、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间应分开。积极使用燃油。电热灶具,不宜用柴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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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室和厕所,并要保证结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1。5M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用水泥砂浆或地砖,宜用水冲式,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要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孽生措施。高层建筑应每层设置临时便溺设施,多层建筑应每二层设置,便溺设施应尽量做到文明。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3、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防火管理制度
一、 工地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九项主要职责;督促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二、 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理补救。 四、 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要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五、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 搭设临时建筑物,必须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七、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八、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确保国家和企业财产免受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一、 必须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保证防火安全措施有效的贯彻执行。 二、 经常向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做到人人防火、班组检查,每季一次大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三、 组织义务消防队,在各级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执行防火与灭火任务,建立必要的学习训练制度,不断提高消防业务能力。
四、 设置必要的符合规范的灭火工具,分别布置在明显易取地点,并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完好使用。
五、 走道、出入口不准堆放物料,保持要道畅通。当发生火灾时,便于灭火和疏散物资,以确保人身安全。
六、 木才堆垛的面积不宜过大,堆与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周围禁放易燃易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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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物品。
七、 明火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操作,应与易燃、可燃和爆炸物品保持一定的距离,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八、 在堆放易燃、易炸、危险品的仓库,除需通风良好外,严禁库内外四周明火、吸烟,并有专人负责督促检查。
九、 防火区严禁吸烟,凡吸烟者应在指定点吸烟。
十、 电器设备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修复,以保安全。 十一、 机械电器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静电起火。 十二、 焊接、切割工作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十三、 灶前不要堆放大量燃料,炉灶使用完毕后,要关闭炉门,熄灭炉火。 十四、 发生火警或爆炸时,必须立即向消防队报警。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一、 建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把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并在施工出卖划分防火责任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二、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三、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脚手架、装饰楼层、食堂均挂设灭火器,建筑物每层配备消防水源管道及设加压泵,按楼层面积每100m2设置2只灭火器。同时对职工进行消防防火、消防器材使用知识宣传。
四、 明火作业必须经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有关部门确认无火险隐患,批准后才可动火,并配备动火监护人员,注意防风。
五、 注意对电焊工、气焊工、油漆工、木工、电工等特殊施工场所如地下工程、古建筑修缮、设备安装调试、高层建筑及冬季、夏季、雨季施工中的防火要求加强消防管理,并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
六、 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及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各种可燃液体、油漆涂料、各种气瓶、爆破引爆物品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指派专人负责,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七、 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八、 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并不行搭在高压线路下方,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少于1.2m,同时门必须向外开。
九、 施工现场防火通道必须畅通,不准任何材料占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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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防盗、防火安全制度
一、 仓库保管员为本部门的责任人,对防盗、防火安全负责。严格收发料手续,有职责对领料人、进库人进行防火督促和教育。 二、 库内物品分类堆放,标上标识,保持清洁、整齐,干燥,严禁吸烟。 三、 仓库围墙、门窗要牢固,库房周围严禁搭建易燃棚屋,库内不准住人,保管员离开库房随手关闭库门。 四、 严禁无关人员入库,钥匙随身携带,进入仓库人员均不得易燃易爆物品带入。 五、 库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屋面无漏水、积水和物资无受潮、霉变等情况。 六、 物资堆放要远离灯泡、电线、闸刀开关箱,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工作结束切断电源,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七、 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立安全固定牌,负责管理好本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和使用消防品格。
生活区防火规章制度
一、 认真对全体住宿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防火知识,做到防火未燃,人人为安全防火而努力。 二、 把生活区的防火规章制度张贴上墙,使每个职工能正常看到规章,自觉遵守规章,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保障职工生命生财产的安全。 三、 宿舍内严禁吸游烟,严禁上床吸烟,烟蒂有统一摆放处,室内严禁动用明火进行取暖、焚烧等不安全因素。 四、 住宿层内电统一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按规范进行安装路线及插头,未经许可,任何人没有权利私自接电拉线。 五、 凡住宿区必须有专人打扫卫生,检查防火安全,如发现隐患,立即报告消防领导小组成员,一旦出现火灾险情,要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六、 生活区按防火要求放置相对应的灭火器具,并正常检查灭火器具的使用时间和保养、调换、维修且指定专人保管。 七、 对住宿人员能照章办事,对义务防火作出贡献的将给予奖励。 如下执行制度或违章造成损失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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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防火制度
一、 认真执行公司关于安全防火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组建义务消防队,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网络机构。
二、 及时做好二人的防火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
三、 禁止在禁烟区内吸烟,不准乱丢烟蒂,禁火区严禁使用明火,下班后切断电源闸刀,防止电器失火。
四、 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所有职工必须服从消防负责人的消防安全督促和指导。
五、 防火工作必须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定,不采取措施整改的将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罚,造成后果的提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易燃、危险物品防火制度
一、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在项目部领导下,经常学习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二、 本部人员是本仓库的直接责任人,需将本制度上墙,并熟记而操作,在收发料中严格加以执行。 三、 领用易燃、危险物品时,必须远离明火,仓库内严禁吸烟。 四、 库房必须通风、干燥,严格按照消防规范分库。分类堆放,配上标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立固定牌。 五、 项目经理部要向仓库管理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并提高自我保护和紧急抢救知识。 六、 项目部要定期,仓库要每天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要全面,要有针对性,发现隐患要定人定时间及时整改,保证仓库消防安全的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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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间防火安全制度
一、 木工班长为本并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责,做到熟悉和使用消防器材,发生火警时组织人员进行补救。 二、 木工间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堆放的木材、成品、半成品必须严格控制储量,不得过多过密,并保持道路畅通。 三、 因生产需用的混合油或废油、砂轮机,必须与工作场所离开。 四、 下班要切断电源,及时消除生产中的锯木片,木屑创花等废料,以防自然。 五、 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立安全固定牌,维护保管,如木部门的消防器材,器材附近不准放其他物品。 六、 木工机具均要按规范接零,机具、材料堆放,都要同电线、灯具保持一定距离,及时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周期,破损、老化电线的调换,以确保防火安全工作顺利展开。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 施工现场一切电气安装必须按国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53和国家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要求执行。 二、 施工现场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有专上岗操作证的电工进行安装管理,认真做好班前后检查,及时清除不安全因素并做好记录。 三、 不准使用铜丝和其它不合规范的金属丝作照明电路保险丝。 四、 电线残旧要及时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五、 加强对照明灯具的使用管理。 六、 室内外电线设应有瓷管与其他物品隔离。
施工现场落手清管理制度
一、 施工现场管理班组落手清工作是搞活经济好项目部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因须发动班组,抓好班组管理,按各工种班组操作落手清标准进行定期考评并与奖罚挂钩,在提高班组操作素质的基础上,使班组自觉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标准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证场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 项目管理领导班子要有专人负责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检查、考核。由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实施具体的检查、考核,原则上谁签发任务单谁考核,一般由施工员负责。评分符合实际,不弄虚作假,扣分处注明原因,重实拒假,奖罚要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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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 施工班组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2、 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作到无散落的砼、砂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作到就层就地破碎利用。
3、 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用具、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清按规定存放,注意保管。
4、 在脚手架上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脚手片上砼、砂浆、碎砖等杂物,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区域落手清工作。 5、 落手清工作最根本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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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一、噪声的防护措施
1、工程项目在开工之前,公司安全部门配合项目部向城监支队 环保监察大队申办噪音监测委托手续。
2、尽量避开夜间施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干扰,电锯一般夜间使用时间不超过22点。在条件改善的情况下,将电锯采取隔离(如放置于室内和采用必要的围挡)措施。
3、对振动器施工的过程,做好技术交底,避开与钢筋和钢模接触,减少空振,以降低噪声。
4、上下电梯严禁呼叫,严禁敲打钢管,必须安装呼叫电铃。 5、在清理料斗及车辆时,采用铲、刮,严禁随意敲打制造噪音。 二、 生产、生活污水的处理
1、生产污水必须经三级沉淀后再排出。
2、在设置厕所时,必须按要求设置化粪池,不允许将污水直接排入城市地下水网。 3、生活用水、水池规范化,不允许乱开水龙头。
4、每项目必须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好排水排污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实施。 三、 生产、生活垃圾的处理
1、生活垃圾定点集中堆放,杜绝乱扔现象。及时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2、由于施工场地限制,对污染地面必须清扫和冲洗,保持路面的整洁。
3、加强宿舍区的管理,明确责任,杜绝乱扔、乱泼、乱接的现象,对违反的应及时处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加强环境的保护意识,在与班组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严格奖罚制度,加强现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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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临时住宿管理规定
凡本公司承建工程范围内的临时搭盖、未竣工、完工的建筑物均属临时住宿范围(下称宿舍区),经批准的住宿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 劳务班组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项目部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由项目部统一安排,劳务班组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住宿人员,如有更换应及时通知项目部。 二、住宿人员必须办理好暂住证、上岗证、就业证、审检证,办理不完整的,不得留宿(在入场前,劳务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共同进行验证) 三、 劳务负责人应安排本班组宿舍内的卫生值日员,并将卫生值班员名字写于宿舍门口的值班牌上,卫生值日员必须负责宿舍内的清洁卫生、被子、蚊帐及帽子生活用具等整齐摆放的监督等工作,卫生值日员一天内至少不少于两次清洁、整理室容,宿舍内的垃圾由卫生值日员按项目指定地点倾倒。
四、 宿舍区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火炉、煤气灶及其它电热器具。
五、 严禁将炸药、雷管、导火线、汽油等易爆易燃物品带进宿舍区搁置、储藏。 六、 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由项目部统一安装、维护,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更动、布设。
七、 在宿舍区内严禁乱丢烟头、垃圾,乱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 八、 不得随意带小孩、家属及非本工地施工人员进入宿舍区,来访人员经门卫登记后,由接受拜访人员带进,来访人员必须在晚间10点之前离开。
九、 严禁在宿舍区内酗酒、斗殴、赌博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
十、 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门、窗、床、水、电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坏、遗失,私人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十一、 凡在宿舍区范围内发生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案情时,住宿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举报、提供线索、协助调查、处理、破案。 十二、 劳务负责人对本班组人、物的文明、卫生、安全负领导责任,应认真组织学习,执行以上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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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奖罚条例
一、罚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罚款20-100元,情况严重的,罚款200-2000元,或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扣帽带,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
1.2 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抛掷物料、垃圾的;
1.3 无证进行特种作业的;
1.4 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的; 1.5 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
1.6 未经项目批准在宿舍区使用煤油炉、液化汽灶、煤炉、火炉、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的;
1.7 擅自留宿非本工地工作人员的;
1.8 擅自带未满16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
1.9 在宿舍区乱倒垃圾、乱泼脏、废水的、乱扔烟头、乱倒剩饭剩菜、乱吐痰的; 1.10 在宿舍区进行大声喧哗、吵架、斗殴、赌博、酗酒的;
1.2 损害公物,擅自移动宿舍区铺位的,擅自损坏、拆除、改装宿舍区床铺、桌子、椅子及其他设备设施的; 1.12 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的; 1.13 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
1.14 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
1.15 在木工房、食堂、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抽烟或未批准使用明火的;
1.16 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的。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班组(队)(班、队长)罚款20-5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元-10000元,情节特别恶劣的,应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应将责任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应按实赔偿; 2.1 不按规定按时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每月不按时组织安全讲评活动的(以资料为凭据);
2.2 项目部、公司组织活动,未经批准不参加的;
2.3 变动本班组人员,不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上报项目的;
2.4 苛扣本班组工人工资,不及时处理工人纠纷引发事故或不良影响的;
2.5 每周三次不在现场领导本工种工作、碰到紧急情况不及时赶到现场及高危作业时未到场监督的;
2.6 唆使、威胁或采用其它手段鼓动、纵容工人闹事的; 2.7 不服从项目部、公司管理的;
2.8 违章指挥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或伤害他人的;
2.9 不对本班组从事高空、悬空、人工挖孔作业的人员或其它从事特殊工种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的;
2.10 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后,未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及治安管理责任合同,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并开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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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未做到落手清的; 2.12 随意乱倒建筑垃圾的; 2.13 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14 不积极主动配合公司、项目部的检查活动的,对提出的隐患不积极整改的; 2.15 不及时提交本班组兼(专)职安全员、治安消防员名单及其它资料的。
2.16 因违章指挥或其他违章行为造成事故的,对直接责任班组成员罚款1000-30000元,班组(队)长罚款5000-50000元,并由班组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二、奖则:
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可以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1.1 模范遵守公司、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治安管理制度的; 1.2 发生紧急情况及时排除、制止或报告的; 1.3 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人员及保护现场的; 1.4 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的;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组,可以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2.1 季度或整个施工过程(不满季度的)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劳务手续健全、每月评分季平均分达220分以上(含220分)轻伤频率控制在15%以内的; 2.2 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的;
2.3 整个施工过程中,未违反安全生产及治安管理合同的; 2.4 项目认定的其它情况。 三、奖罚兑现:
3.1 将罚数额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填写“奖励通知单”或“违章罚款单”,每月25日送公司财务一份,奖励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兑现,收缴的罚款进入公司安全基金,不能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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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项目的奖励与处罚制度
根据责任制对责任人按责任大小进行奖励处罚,公司内部检查以JGJ59-99标准为主。 一、 奖励:
1、项目经理部季检无安全、火灾、中毒事故,失窃经济损失在500元以内,检查季平均75-80(含75分)不奖不罚,80分(含80分)以上全部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班组长人员每人每分奖10元,90分以上每人每分奖20元。
2、年终项目经理部全年无安全事故,检查年平均分在80分以上者(含80分)每人奖励100元。
3、在区组织的检查中,检查在80分以上者,每人奖励50元。 4、奖金的分配比例由各项目经理部自定。 5、(安全、文明施工、劳务等)接受市级以上检查,得到通报表扬的,每次奖励5000元。
6、年度责任状考核的奖金评定按责任状签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二、 处罚:
1、项目经理部检查季平均分低于75分但高于70分(含70分),每降低1分,全部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班组长人员每人每分罚10元,70分(不含70分)以下,每降低1分,全部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班组长每人每分罚30元。
2、项目经理部年工伤(重伤以上)一人或经济损失一万元以内,罚款2000元;年工伤(重伤以上)二人以上或经济损失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上六万元以内,罚款5000-10000元,该项目部经理降职使用、主要责任施工员、安全员予以待岗处理;死亡一人或经济损失六万元以(含六万元)上十二万元以内,罚款15000元,该项目部经理降职使用,主要责任施工员、安全员予以待岗处理;年发生二人死亡或经济损失十二万元(含十二万元)以上者罚款三万元,该项目部经理、主要责任施工员、安全员予以辞退。以上除罚款外可参考《员工手册》相关条款予以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事故的赔偿费用及罚款等经济损失计入所在项目的成本。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不按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如受伤者或其家属上访、到公司机关闹等)的,罚款1000-10000元。发生事故罚款比例按:[项目部经理:主要责任施工员:安全员=1:1.2:0.8]分配。 3、(安全、文明施工、劳务等)在省、市、区组织的检查在70分以下或被通报批评,全部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班组长每人人均罚款100元。
4、有以下行为的责任人处以100-500的经济罚款,并按《员工守则》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理。
5、发现事故险情或隐患,不采取防范措施的。
6、不执行安全部门(包括项目安全生产组)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要求的。 7、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8、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不报告或嫁祸他人的;不积极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造成影响的。
9、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0、不按规定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的。 11、不积极执行本制度的其他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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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割动火审批制度
焊、割动火审批分一、二、三级,凡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擅进行焊、割作业。
一、 一级动火审批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储存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及其连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变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
(5)比较密封的容器、地下室等场所; (6)与焊割作业有明显抵触的场所;
(7)现场堆有大量可燃、易燃物质的场所。
一级动火审批办法:由要求进行焊、割作业部门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单,召集焊工、安全、保卫、消防等方面的有关人员到场,根据实际情况,议出安全实施方案,明确岗位责任,定好作业时间,由焊工和技术、安全、保卫、消防等方面的有关人员在动火单上签名,然后交给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对危险性特别大的项目,应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批。
二、二级动火审批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作业; (2)小型油箱、油桶等容器; (3)登高焊割作业。
二级动火审批办法:由焊、割作业负责填写动火申请,召集焊工、安全、保卫人员到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作业部门负责人、焊工、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在申请单上签字后,交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审批。
三、三级动火审批
在非防火重点部位火灾危险性较小的临时动火的审批办法:由焊工填写动火申请后,报动火部门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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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卫生制度
一、重视食堂管理工作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二、加强对炊事员的宣传教育,炊事员必须掌握食品卫生知识,树立服务于一线、服务于职工的宗旨,不断提高技术业务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饭菜质量。
三、食堂必须具备必要的、整治的,保证饭菜和茶水供应设施和冷藏、通风等设备。食堂要遵守食品卫生\"五、四\"制,经常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应具备防灭蚊、蝇、鼠和蟑螂等害虫的设施,立盛饭菜留样餐具等消毒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四、库房整洁卫生通风,预防虫害、霉变、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炊事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并每年都必须体检一次,发现不适应炊事员岗位应立即调离。
五、建立采购验收制度,加强经济指标管理,接受职工的膳管会的监督检查,食堂帐务每月上墙公布一交,做到收支基本平衡。
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格奖金,菜饭票保管制度,妥善保存原始凭证,做到手续完善,食堂工作台帐齐全,食堂配有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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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制度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1、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2、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3、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4、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5、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6、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7、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9、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11、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12、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13、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14、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15、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电影片。 16、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17、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18、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三、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质安部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四、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质安部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必要时器材部门必须派人共同检查)。 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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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一、冬期施工期间,采取防滑措施,准备一定量的防滑材料。搭设的脚手架,在梯道,特别在临时马道、过桥等人员行走部位要钉防滑条,发现损坏的要及时修理。大雪过后,要及时清扫积雪,检查脚手架,并注意是否有松动下沉现象。
二、加强现场火源管理,特别是锅炉房、电焊气割,电热设备装置,取暖炉等重要部位,注意防火。使用天燃气、煤气时要防止爆炸,同时要防一氧化碳和煤气中毒。 三、加强现场消火栓、消防竖管,供水管网的保温、防冻裂。 四、注意现场易燃材料的管理,落实防火措施。
五、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衣着要灵便,挂好安全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一、施工现场必须做好排水,基坑内的积水应及时抽出。
二、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闸箱的防雨措施要落实,电气设备应选择较高的干燥处。电闸箱要有防雨盖,电焊机应加防护雨罩。
三、雨季要检查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各种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有损坏的要及时调换,包好。
四、雨季到来之前,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以及高层金属脚手架应做好防雷装置并经常进行检查。
五、雨季到来之前,宜完成基础工程,做好基础回填。如果必须施工基础、管沟,要严防土方坍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七、在大雨后,要认真检查脚手架,井架等高大临时设施的地基。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八、雨天不宜进行现场露天焊接作业。
九、雨季施工要注意现场防滑及高处作业的安全,并要采取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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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防粉尘措施
一、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
1、建筑楼层清理建筑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基层要夯实,路面铺垫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3、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4、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5、在居民附近区域内,施工现场地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二、 锅炉、电茶炉、大灶、沥青锅的消烟除尘措施 1、锅炉要设置消烟除尘设备。 2、用电茶炉烧开水。
3、食堂大灶的烟囱要有消烟除尘设备,加二次燃烧或烧型煤。
4、在居民区附近,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凡进行沥青防水作业的,要使用密闭和带有烟尘处理装置的加热设备。
5、施工现场应自行对茶炉、大灶、锅炉的烟尘黑度按林格曼气浓度图进行观测,并在组织检查抽查。
消防管理制度
为贯彻\"防火工作、宣传先行\"的方针,切实抓好防火宣传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部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根据我司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应利用板报、标语、开会等多种形式,经常对管理人员、工人宣讲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对消防器材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好有效。
二、各项目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抓消防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出2~3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公司专人负责)。 三、项目部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消防业务培训工作。 四、布置生产任务要把安全、防火、防盗和开展创安工作要同时安排。
五、安全检查时应将消防检查列为必检内容,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公司部门和领导反映汇报。
六、施工现场、宿舍、要抓好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因工作需要用火时,必须经工地领导批准。指定专人负责看管方能用火。严禁烧电炉和宿舍照明200W以上灯泡。
七、对木工工房、油库、配电房、库房、食堂、宿舍、装修现场等要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制定出有关防火制度,设防火警示标志,并标明火警电话;
八、对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动用明火的(如施工现场电焊、使用明火等),应填写用火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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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依据建设部《关天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孝核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59号)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进行考核认定.三类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内容主要是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方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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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就是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名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来说,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副组长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施工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和中心环节.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件》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负责人或其他副职的安全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管理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技术负责人(工程师)的安全责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施工员的安全责任、班组长的安全责任、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等.
(2)项目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情况应有记录.
(3)项目独立承包的工程在签定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工地由多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分包队伍的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职责,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格,一般应包括:砌筑、拌灰、混凝土、木作、钢筋、机械、电气焊、起重指挥、起重司索、信号指挥、塔司、架子、水暖、油漆等工种,特种作业应另行补充.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这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5)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可按建筑面积1万㎡以下的工地至少一名专职人员;1万㎡以上的工地设2~3名专职人员;5万㎡以上的大型工地,按不同专业组成安全管理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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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国务院有关部门作过一些规定.1999年7月12日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明确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为;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随着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也随之发生变化,特种是在建设工程施工的人员,也需要进行特别的教育培训.如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都应当列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为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定时间后,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特种作业定义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999年7月12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3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 (1)年龄满18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培训内容
(1)安全技术理论; (2)实际操作技能. 4.考核、发证
(1)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作,并由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签发;
(2)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 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四年一次.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以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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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该条内容规定了施工起重机械使用时必须进行登记的管理制度.
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这是对施工起重机械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能够有效防止非法设计、非法制造、非法安装的机械和设施投入使用;同时,还可以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情况,以利于监督管理.
进行登记应当提交施工的使用情况,以利于监督管理.
(1)生产方面的资料,如设计文件、制造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使用说是书、安装证明等;
(2)使用的有关情况资料,如施工单位对于这些机械和设施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使用情况、作业人员的情况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登记的施工起重机械建设相关档案,并及时更新,切实将施工起重机械的使用置于政府的监督之下,从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单位应当将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由于施工起重机械的情况不同,施工单位掌握的原则就是登记标志是证明该设备已经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是合法使用的,所以将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一般情况下都能够看到的地方,也便于使用者的监督,保证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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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规定: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石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南场和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部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设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4)工程项目经理部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应急救援的物资,并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不利环境影响. 2.现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 (1)编制、审核和确认
1) 现场应急预案的编制: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与安保计划同步编写.根据对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结果,确定可以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控制措施失效时所采取的补充措施和抢救行动,以及针对可能随之引发的伤害和其他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急预案是规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全过程.
应急预案适用于项目部施工现场范围内可有出现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救援和处理. ———急救援组织、职责和人员的安排,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准备和平时的维护保养. ———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如何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的安排,其中应明确如何抢救,使用什么器材、设备.
———应明确内部和外部联系的方法、渠道,根据事故性质,制定在多少时间内由谁如保向企业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需要通知有关的近邻及消防、救险、医疗等单位的联系方式.
———工作场所内全体人员如何疏散的要求.
———应急救援的方案(在上级批准以后),项目部还应根据实际情史定期和不定期举行应急救援的演练,检验应急准备工作的能力. 2)现场应急预案的审核和确认:
由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的上级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和确认. (2)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
应急救援预案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引用的相关文件 4) 应急准备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联系电话,组员,办公场所(指挥中心)电话 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指挥流程图.
急救工具、用具(列出急救的器材、名称) 5) 应急响应:
①一般事故的应急响应:
当事矿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明确由谁向谁汇报,同时采取什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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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领导如何组织处理,同时,在多少时间内向公司领导或主管部门汇报. ②重大事故的应急响应:
重大事故发生后,由谁在最短时间内向项目领导汇报,如何组织抢救,由谁指挥,配合对伤员、财物的急救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项目部立即汇报:向内汇报,多少时间,报告哪个部门、报告的内容;向外报告;什么事故,可以由项目部门直接向外报警,什么事故应由项目部上级公司向有关上级部门上报. 6) 演练和预案的评价及修改:
项目部还应规定平时定期演练的要求和具体项目.
演练或事故发生后,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和修改预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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