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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资料内容及填写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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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资料内容和应注意的有关方面

建筑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内容和竣工验收应提交的资料

根据国家《钢结构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并参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系列规范标准表格文本及填写说明》及《钢结构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主编所编写的《建筑钢结构施工手册》中的有关内容,对建筑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应具有以下内容。

一、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项目名称、及其检验批验收项目的内容和合格的质量标准。

㈠ 质量验收项目名称

1、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其中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元,也是最重要、最基本的验收工作内容,是分项、分部,乃至单位工程的验收都建立在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之上。

㈡检验批质量验收项目的内容及合格的质量标准 1、检验批质量验收项目内容分为14项 ⑴构件焊接; ⑵焊钉焊接; ⑶普通紧固件连接; ⑷高强度螺栓连接; ⑸钢结构零件及部件加工; ⑹钢网架零部件加工; ⑺构件组装; ⑻预拼装; ⑼单层钢结构安装; ⑽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 ⑾网架结构安装; ⑿压型金属板; ⒀防腐涂料; ⒁防火涂料。

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查的合格标准(规范4页;GB50300,P7) ⑴主控项目必须全部符合规范规定,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质量有决定影响的项目,如达不到要求,该检验批质量就不合格)。

⑵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值符合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余20%的超差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2倍。

⑶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

应完整。

3、检验批质量的合格依据

⑴检验批质量检查记录及有关试验、复验等检测报告、构件制作和安装自检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是检验批质量合格的基本依据。检验批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测结果,如构件制作、安装的精度、钢构件制作外形尺寸主控项目的允许偏差(规范31页)、钢屋架、桁架、梁及受压安装构件的侧向弯曲和垂直度,以及单层、多层、高层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平直度、焊接及紧固件连接质量都要以检查记录的检测值及有关检测报告等为依据;钢材、焊材料、紧固件连接材料等使用材料和配件的进场质量检查,以及焊缝、紧固件、摩擦面抗滑系数等检测质量情况均在检测记录和资料中得以证实和反映。同时,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也是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最基本的要求和基础。对此,施工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真实地做好检验批质量检查记录和有关资料工作。

⑵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测值是否符合合格规定,其检查结果均应在每个检验批检查项目的检查记录中得以证实,其所含检查项目均有检查依据。

⑶构件制作、安装等自检记录和检验批质量检查记录的填写(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标准表格文本及填写说明》的要求)

(A)自检记录的填写

填写构件名称、制作数量、抽查数量、检查批次;

对超过允许偏差的检测值用符号“△”将该超差值圈住作标记,以

便于统计一般项目的合格率,统计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测结果(在检查记录中对主控项目的检查项数和一般项目的检查点数的统计,是以各检查项目栏范围内的所有检测项数的数量,而不是仅统计相关检查项目栏的数量);

班组长或专业工长、质检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别签名。 (B)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填写 (a)填写检验批次;

(b)“施工单位检验评定记录或结果”以“√”符号表示合格; (c)“施工单位评定结果”栏内填写“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或填写“检查评定合格”。班组长或专业工长、质检员或项目负责人分别签名;

(d)“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或结果”栏填写“合格”; (e)“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栏填写“同意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4、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规范116页;GB50300,P37页) ⑴单层钢结构按变形缝划分; ⑵多层及高层按楼层或施工段划分;

⑶钢结构制作可根据制造厂(车)的生产能力按工期段划分(《建筑钢结构施工手册》10.2,第3条);

⑷钢结构安装可按装形成的空间刚度单元划分; ⑸压型金属板工程可按屋面、楼面、墙面划分;

⑹对原材料及成品进场可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的实际情况,事先商定(合并或分解检验批);

⑺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为一个检验批(GB50300,P37页)。

二、分项工程的验收

分项工程的验收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一般情况两者基本相同,只是批量大小和项目内容不同,主要是将有关检验批的批次、相关项目内容汇集起来便构成分项工程。如焊接分项工程由钢构件焊接、焊钉焊接检验批合并。

紧固件连接分项工程,由高强螺栓、普通紧固件连接(普通螺栓、自攻钉、拉铆钉)检验批合并。

钢结构焊接分项工程,由钢构件焊接、焊钉焊接两项检验批合并。 ㈠分项工程的划分(50300,P6 4.0.4条、讲义16页)

分项工程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钢结构划分为十个分项工程(见GB50300,12页,6页4.0.5;规范115~116页):

1、钢结构焊接; 2、紧固件连接; 3、钢零部件加工; 4、单层钢结构安装; 5、钢结构涂装; 6、钢构件组装; 7、钢构件预组装; 8、网架结构安装; 9、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

10、压型金属板。

㈡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GB50300,P7页):

1、分项工程所含各检验批均符合规范合格的质量标准; 2、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资料完整。 ㈢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格的填写:

表格表头所列工程名称等各栏项目内容,施工单位“验收评定结果”栏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员填写,对检验评定合格的检验批在施工单“验收评定结果”栏内标注以“√”表示合格符号,然后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并在“验收结论”栏内填写“合格”的结论,同时,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名。

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对分项工程各检验批检查项目内容逐项审查,对同意项在“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又为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栏内填写“合格”结论,不同意项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但应做标记,并注明暂不验收的意见,对同意验收的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在“验收结论”栏内签署“同意验收”结论,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名。

㈣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1、验收程序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三、分部工程验收

㈠钢结构分部工程的划分(GB50205-2001,P115;GB50300-2001,

P36)

当所有主体结构为钢结构时,钢结构工程为分部工程。 钢结构子分部工程的划分:

1、当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有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等时,钢结构工程为子分部工程;

2、当子分部工程较大或复杂时,可将其中相同部分的工程或能形成体系(空间刚度单元)的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㈡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标准(50205-2001,P60,15.0.4条)

1、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所含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和文件应完整;

3、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相应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4、有关观感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相应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5、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必须完整。 ㈢表格填写

1、表名:根据实际验收的分部或子分部项目,划去不是验收项目名称的部分(分部或子分部)。

2、表头:表头部分填写的工程名称,与检验批、分项工程的名称相一致,有分包单位时填写分包单位全称(与合同及图章相一致)。主体结构不进行分包。

3、检查内容填写:

“分项工程名称”按分项工程第一个检验批先后填写,写明检验批

数,并将分项工程评定表附在后面,对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文件、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的项目,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内注以符号“√”表示合格标记,对不合格的项目标注以“×”表示不合格标记,有“×”的项目经返修合格后再交监理验收。

㈣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验收程序:分部工程的验收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填写后由项目经理交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地基与基础及主体结构验收)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验收,对验收合格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分别在各项目栏内签署“同意验收”的结论,各有关参加验收单位的负责人在相关栏目内签名。

四、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应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㈠文件和记录内容

1、钢结构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 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有关工程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4、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观感质量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5、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分项工程所含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7、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检查记录及证明文件;

8、隐蔽工程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⑴焊后被封闭的焊接部位; ⑵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质量;

⑶网架高强度螺栓拧入螺栓球长度、网架支座底脚螺栓与过渡板连接型式和质量;

⑷构件零件和部件除锈质量; ⑸焊接坡口型式与尺寸; ⑹顶紧接触面质量;

⑺柱底版、网架支座与基础的垫板、垫块的设置,钢柱与杯口基础的连接等。

9、原材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性能检测报告; 10、不合格项目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 11、重大质量、技术问题实施方案及验收记录; 12、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⑴竣工时应提交的资料:

钢构件明细表、出厂合格证和工程使用材料规格、钢号、数量汇总表,监理对工程使用材料报审表,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⑵根据规范规定,钢结构制作、安装质量检查过程中,施工单位还应具有下列有关检查记录和资料:

a、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b、焊钉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c、焊钉焊接端的鉴定资料(JGJ81,90页); d、焊工合格证;

e、焊钉、高强度螺栓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f、焊接材料烘焙记录,预热或后热温度记录; g、各相关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检验记录;

h、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中所含各检验项目的检查记录; I、安装构件进场有关资料及质量验收记录(轻钢验收规范P40页); ㈡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的要求

2001规范增加了对施工单位要求制订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等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应有自己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制度,制订自己的技术企业标准和工艺标准,以保证工程质量。因此,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之前落实施工现场的质量、技术管理,并对现场质量、技术管理制度等资料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检查。根据GB50205-2001规范编制专家所规定的现场质量管理项目的有下列内容及要求。

1、内容及填写要求:

质 量 管 理 施工许可证、施工资质 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责任制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分包方资质与管理制度 质量控制

有施工许可证、施工资质符合规定 质量例会、评比奖罚、三检及交接、质量与经济挂钩等制度完善。有岗位责任制、设计、技术交底及挂牌制度、工序及工种交接制度 项目经理、技术、质量管理等人员有证 电焊、起重、行车司机等工种有证 有设计、工艺文件及其审查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批准手续齐全 主要施工方案编制、审查齐全、技术交底有制度 有钢结构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多种 10

设计、工艺文件及审查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交底 施工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检验仪器及设备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 有原材料及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有管理制度及精度检测计划和措施 钢材、产品有存放场所、管理制度

2、验收程序

工程在开工之前,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记录后,并将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附后,请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验收核查,并签署核查结论,签名认可,返还施工单位。如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改正,否则不许开工(见规范标准表格文本第三页)。

㈢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查要求(规范60页) 1、检查项目

⑴见证取样送样项目:

①钢材及焊接材料复试(有关试验说明见规范118、119页); ②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复试; ③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复试; ④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 ⑵见证检测项目: ①焊缝质量 a内部缺陷; b外观缺陷; c焊缝尺寸。

②高度螺栓施工质量: a终拧扭矩; b梅花头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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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网架螺栓球节点;

③柱脚及网架支座: a螺栓紧固; b垫板、垫块; c二次灌浆; ④主要构件变形:

a钢屋(托)架、桁架、钢梁、吊车梁等垂直度和侧向弯曲; b钢柱垂直度; c网架结构挠度; ⑤主体结构尺寸: a整体垂直度; b整体平面弯曲。 2、检查内容

安全和功能项目的检测内容,主要是对检验资料的复查,核查抽测项目的内容是否与设计和规范规定一致,抽测程序、方法是否符合规定,检测数量、应用标准、检测单位资质和检测结论是否符合设计和国家规范规定。这是强化验收手段,审视安全和功能的检查。

3、检查程序

⑴安全和功能的各单项检验、检查项目

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质量员约同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检查检测,其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对符合合格规定的项目,在“检查结果”栏内注以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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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的合格标记,在“检查结论”栏内填写“合格”的结论,质量员(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监理工程师对同意验收项目,在监理“检查结论”栏内签署“同意验收”的结论后签名。

⑵安全及功能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汇总记录

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表格所列检测项目是否符合合格规定,符合合格规定的项目,在“检查结果”栏内注以符号“√”的合格标记,在“检查结论”栏内填写“合格”结论,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后,由项目经理将检查结果送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按项目内容逐项进行核查验收。检查检测报告结论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检查程序、方法内容、检测机构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抽查的结论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经核查符合要求的,在监理“检查结论”栏内填写“同意验收”的结论。同时,在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栏同样填写“同意验收”的意见。如个别项目的检验结果达不到合格要求,可由施工单位整改处理,符合合格要求后再行验收。

㈣观感质量验收项目内容及其等级的评定

在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中,观感质量是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项目之一,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因此,应做好观感质量验收和验收资料工作。

1、观感质量的验收项目

⑴普通涂层表面(不应有误涂、漏涂、脱皮、返锈、涂层应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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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

⑵防火涂层表面:薄型涂料表面裂纹不超过0.5mm,厚型不超过1.0mm,基层不应有泥砂、油污、灰尘等污垢,不应有误涂、漏涂、空敲、明显凹陷、粉化松散和浮浆等外观缺陷、乳突已剔除。

⑶压型金属板表面、平整、顺直,不应有施工残留物,檐口和墙面下端应呈直线,不应有未经处理的错占孔洞。

⑷钢平台、钢梯、钢栏杆、连接牢固,无明显外观缺陷。 2、验收部位及程序

观感质量验收,是对分部(子分部)有代表性部位,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项目质量员、项目专业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记录表格,在“检查评定”栏注以检查结果的评价,由项目经理或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名后交监理或建设单位验收。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在听取有关人员意见后,以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为主,共同确定观感质量的评价。如符合合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检查意见”栏内签署“同意验收”意见,并签名。

3、观感质量等级的评定

观感质量等级的评价,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标准表格文本及填写说明》第8页第4条确定为“好”、“一般”、“差”三种(“好”,在符合验收规范的基础上,能达到质量精致;“一般”,能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差”,指勉强达到验收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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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观感质量有影响安全、功能的缺陷,以及超过偏差限值,明显影响观感效果的缺陷时,以能修理的则修理,当难以修理时,如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可采用协商解决的方法进行验收,但要在验收表上注明协商意见。

㈤强制性条文内容及其检查要求 1、强制性条文项目内容

根据规范规定,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有十二条:

⑴(4.2.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⑵(4.3.1)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⑶(4.4.1)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性和化学试剂型)地脚螺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⑷(5.2.2)焊工必须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⑸(5.2.4)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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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园管T、K、Y形节点相关线节点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1、《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规定表5.2.4的规定(规范14页)。

⑹(6.3.1)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规范附录B的规定分别进行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试,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⑺(8.3.1)吊车梁和吊车桁架不应下挠。

⑻(10.3.4)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表10.3.4(37页)的规定。

⑼(11.3.5)多层及高层钢结构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表11.3.5(44页)。

⑽(12.3.4)钢网架结构总拼装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其挠度值,且所测挠度值不应超过相应设计值的1.15倍。

⑾(14.2.2)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μ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的允许偏差为-5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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⑿(14.3.3)薄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层防火涂料涂层的厚度,80%及以上的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

强制条文是钢结构验收的主要项目,是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建设标准,是保证工程质量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因此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如违反强性条文,就是违反国家法规,就要受到处罚(见建设部2000年8月21日第81号令,17至21条)。

2、检查要求

在钢结构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和施工过程中虽然对强制性条文内容均有检查记录,但为确保强制性条文检查内容及其质量证明文件正确无误,为此还须认真核查其证明文件内容和检验结果,并作分部(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资料。

强制性条文验收时,应逐项核查强制条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检查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规定。单位的专业班组长、工长负责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记录,交专业质量员或项目负责人核定,并均在检查栏目内签名,再由经监理工程师核查,在监理单位验收结论栏内填写入检查结论,由监理工程师签名。

㈥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检查记录内容及检查程序

为保证工程工程隐蔽部位质量符合设计和国家规范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因此,必须在隐蔽部位工程隐蔽前对下列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隐蔽部位项目见四㈠第8页)

对施工后隐蔽的项目,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后方能隐蔽,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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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记录,经专业班组长(专业工长)、质量员签字后,交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证。

㈦原材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性能检测报告必须齐全,并符合设计和有关规定。

㈧按照资料装订程序,编制资料内容目录

由于水平有限,对规范内容的理解必然不够完善。为此,以上所述内容必然存有不符合国家规范和有关规定等不妥之处。为此仅供有关施工单位在编制钢结构工程质保资料作参考,并希大家提出修改和纠正的宝贵意见,以使钢结构工程质保资料的编制内容更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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