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帅照明 作业规范 文件编号 版 次 页 码 生效日期 WI-RD-002 1.0 第1页,共2页 2014-06-24 呆滞料、过期材料管理办法 1. 目的 呆滯料、过期材料管理办法,包括原物料、包裝材料及化学药品的呆滯及过期管理,使得所有呆滯及过期材、物料在仓库储存时,均得到有效的管控。 2. 适用范围 凡仓库所有呆滯料、过期材料之管理均适用。 3. 参考文件 产品维护管理作业,具体参照《产品防护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管理,具体参照《不合格品管制作业程序》。 危险品仓库的管理,具体参照《危险品、废物管理控制程序》 4. 权责区分 4.1仓库部:負责制定及修改本管理办法,负责材料仓库所有呆滯料、材物料之管理。 4.2品质部:负责协助判定产品外观的处理方式。 4.3工程部:负责协助判定产品结构,技术要求的处理方式。 5. 定义 5.1呆滯料:原則上在仓储中储存超过2年还未领用之物料即定为呆滯料。 5.2过期材料:材料上注明了有效使用日期范围,而实际产品却超有效期外的材料。 6. 作业內容 6.1 呆滯料、过期材料识别 6.1.1根据呆滯料的定义,每月【若有】将在仓储中储存超过2年还未领用之材料提列出來定为呆 滯料。 6.1.2根据供应商提供之保存期限或依据设计输出之保存规定及【有效性材料有效期、储存管制 表】,每月【若有】将过期之材料提列出來。 6.2呆滯料、过期材料提报检 每月将临近储存有效期限(2个月)的材料、呆滯料报告上级请品管或研发单位检验后作相应 处理。 6.3复检后相关处理 6.3.1经品管或研发单位检验后过期材料、呆滯料若可继续使用,需请品管单位重新粘帖合格 标签,以延长材料使用有效期限。 6.3.2经品管或研发单位检验后过期材料、呆滯料若可继续使用,則按批示结果作相应处理。 明帅照明 作业规范 文件编号 版 次 页 码 生效日期 WI-RD-002 1.0 第1页,共2页 2014-06-24 呆滞料、过期材料管理办法 6.3.4若上述批示为报废,则有责任部门《报废申请单》,经品管再次确认后,转交品 质部由经理级别以上人员签字确认 6.3.5核准报废后,由申请单位将《报废申请单》及物料交由仓库处理。 7.0 相关文件 7.1《标识与追溯控制程序》 ----QP-06 7.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P-14 8.0 相关表格 8.1《过期材料管制表》 8.2《材料报废申请单》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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