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人民医院放射事故应急预案医院
一、总则
为有效处理放射性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放射设备安全和减少财物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事故管理规定》(2001年卫生部令第16号)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其职责之一是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应急救援小组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领导。
组长:杜世民(院长)
成员:王贵(副院长)安红山(医务科主任)何庆(放射科主任)王兰英(检验科主任)
应急救援办公室:放射科
1 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放射源泄漏污染
2.放射源丢失
3.人员受超剂量照射
(二)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四)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1.发生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时,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迅速查找、侦察,尽快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2.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确定污染的范围、水平,尽快采取相应的去污措施。
3.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4.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防止演变成公共卫生事件。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责任划分
(一)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主任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及指挥工作。
(二)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主任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中人员、物资的调动调配工作,向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快速上报,最迟不得超过两小时。《放射事故报告卡》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
(三)工会组织的负责人应全力协助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抓好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协助做好受伤害人员的家属的安抚工作。
(四)放射工作部门要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调查事故、搜集证据,整理资料并做好记录。
(五)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为完成救援任务尽职尽责,通过积极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为尽快恢复工作创造条件。
(六)加强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放射工作部门安全责任人要密切配合、协助党政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防止现场物资及财产被盗或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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