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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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概述 ........................................................
(一)编制目的 .............................................. (二)编写依据 .............................................. (三)本细则应用范围 ........................................ 二、专业工程特点 ................................................ 三、监理工作流程 ................................................ 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
(一)前期阶段 .............................................. (二)施工阶段 .............................................. 五、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措施 ............................
1、基坑支护 ................................................. 2、土方开挖 ................................................. 3、模板与支架 ...............................................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 5、脚手架工程 ............................................... 六、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
(一)监理工作方法 .......................................... (二)监理工作措施 ..........................................
七、其他 ........................................................ 附件: 表A16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 .................................
一、概述
(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 6、国家、行业及自治区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程; 7、公司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三)本细则应用范围
监理部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对危险性较大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定的范围,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出本项目危大工程监理管控范围,如下:
1、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高处作业吊篮。
(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6)异型脚手架工程。 5、暗挖工程
地下洞室开挖,如:通风兼安全洞、进厂交通洞、泄洪排沙兼导流洞、地下厂房开挖等。
6、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人工挖孔桩工程。
(3)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专业工程特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由于工程项目周期长、规模大、涉及范围广、风险因素数量多且种类繁杂致使其在全寿命周期内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而且大量风险因素之的内在关系错综复杂、各风险因素之间并与外界交叉影响又使风险显示出多层次性,因此危大工程具有多样性和多层次性、客观性、风险性大、可变性强的特点。
三、监理工作流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工作流程图
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一)前期阶段
1.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组织网络和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障;
2. 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向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收集现场相邻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资料和大样图,对业主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向施工单位提出管线保护措施或防护要求,并由施工单位上报管线保护专项方案,经监理审核,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收集现场有关雨雪、雷电、狂风的气象资料,为脚手架搭设做好准备;对现场实施实地踏勘拍照或摄像,布设标记,必要时建设单位还应当委托房屋和其它安全鉴定部门出具安全鉴定报告;
3. 督促施工单位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由施工单位上报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方案,采取措施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4. 督促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5.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做好民工教育培训工作;
6. 开工前,设计图纸应由建设单位办理设计文件审查,并在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部门办理报监和施工许可相关手续;
7. 图纸会审。对设计图纸认真审核,弄清设计意图,对图纸不明确的地方及时请教设计单位,予以澄清;
8. 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 ⑴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
① 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②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③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④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⑤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⑥ 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⑦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⑵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⑶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9.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企业负责人审批,上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⑴ 参加专家论证会成员包括: ① 专家组成员(5人以上单数); ②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③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④ 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⑤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⑥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⑵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① 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② 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③ 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10.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将严格执行监理旁站制度;
1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程质量预防措施,消除施工过程中潜在的不合格因素,消除质量通病;
12.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和安全的技术交底,监理单位进行见证。
(二)施工阶段
1.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施工技术部门重新按程序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重新签字,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签字;
2. 坚持技术交底制度。对设计方法、技术标准、功能作用、施工参数和注意事项进行说明,使所有人员做到心中有数;
3.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4. 对于连续施工工序,质检人员就本班施工质量情况以及需要注意事项向人员作详细说明,并认真填写交记录;
5. 坚持三检制度。技术员、质检员、实验人员必须跟班作业,要强化工序间的检查验收,凡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工程关键部位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6. 加强对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检验,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订货、采购、运输、保管和供应,对所有拟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坚持严格的检验制度,认真把关,一切以试验指标为准,不合格材料不能入场,同时要保证检验方法的正确性和检验工具、检验仪器设备的准确性;
7. 采用先进的检测试验设备,选派责任心强的检测人员,加强对整个施工工程的施工控制,坚持一切经过试验检测,一切以数据说话的原则;
8. 服从业主、设计单位的检查、指导和监督,虚心接受提出的改进意见,积极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搞好配合工作,严格按评审后的意见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监理人员进行跟踪检查;
9.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10.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监理单位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五、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措施
为了有效预防、监控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可能在某个分部、分项和环节上发生建筑安装生产重大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在施工准备期间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点源进行排查,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三方辩识危险点源,对日常的巡检建立制度,针对下列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危险点源的控制:
1、基坑支护
(1)首先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查,摸清工程实际情况,水文、地质情况,对能大放坡的基坑进行放坡施工,对不能放坡的基坑要进行基坑支护;
(2)基坑周边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夜间要设置警示灯。
2、土方开挖
1) 必须根据土方工程开挖深度和工程量大小,选择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方
案;
2) 如开挖的基坑比邻近建筑物基础深时,开挖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放坡,
必要时还要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以免出现滑坡、塌方事故; 3) 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
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而定;
4) 及时采取排水措施,以免基坑被水浸泡,造成坑壁土质松软、土方下滑、
坍塌造成人员伤亡;
5) 采用机械挖土时,需要人员来配合清底,但在清底、清边时,要待机械
停止工作时进行,以免机械伤人。
3、模板与支架
1)材料要求
⑴ 碗扣脚手架、扣件式脚手架的材料性能应满足Φ235-A级钢的要求,钢管尺寸和形位要求符合规范。
⑵ 上碗扣可调底座及可调托撑螺母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造,下碗扣横
杆接头,斜杆接头应采用碳素钢制造,材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采用钢板冲压整体成型的下碗扣,钢板应满足Φ235-A级钢的要求,板材厚度不得小于6mm,并应经600~650oc时效处理,严禁利用废旧锈蚀钢板改制。
2)模板支架的搭设:
⑴ 模板支架搭设前应进行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模板支架的搭设应当由有架子工操作证的特殊工种人员操作;
⑵ 模板支架搭设应按先立杆,后横杆再斜杆的顺序搭设立杆的垂直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⑶ 在多层楼板上连续设置模板支撑架时,应保证上下层支撑杆在同一轴线上;
⑷ 模板支撑架的构造要求:
① 扫地杆应满堂设置,距地面高度小于或等于350mm,立杆底部应设置可调底座或固定底座,立杆上端包括可调得杆伸出水平杆的长度不得大于0.7m;
② 当立杆间距大于1.5m时,应在拐角处设置通高专用斜杆,中间每排应设置通高八字形斜杆或剪刀撑;
③ 当立杆间距小于或等于1.5m时,模板支撑架四周从底到顶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其间距应小于或等于4.5m;
④ 剪刀撑的斜杆与地面夹角应在45度的、~60度之间,斜杆应每步与立杆连接;
⑤ 当模板支撑架高度大于4.8米时,顶部和底部必须设置水平剪刀撑,中间水平剪刀撑的设置间距应小于或等于4.8m;
⑥ 模板支撑架周围有主体结构时,应设置连墙件,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连墙件时,应采取稳定措施;
⑦ 模板支撑架高宽比应小于或等于2,当高宽比大于2时,可采取扩大下部架体尺寸或设置揽风绳和斜撑(抛撑)措施;
⑧ 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⑸ 模板下方应放置次楞梁与主楞梁,次楞梁与主楞梁应符合受弯杆件设计计算,支架立杆上端应采用U形托撑,托撑应在主楞的底部,设在支架立杆根部的可调底座,当其伸出长度超过300mm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
⑹ 剪刀撑的接长度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0米,且用三个旋转扣件固定,扣件距剪刀撑端部距离不应小于100mm;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起重吊装工人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起重机的司机和指挥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所使用的起重信号,起重信号一经规定,严禁随意擅自改变。
3)指挥人员必须站在起重司机和起重工都能看到的地方,并严格按规定起重信号指挥作业。
4)高处吊装作业应由经过体验合格的人员担任,禁止酒后或严重心脏病患者以及起重吊装作业。
5)严禁任何在已吊起的构件下停留或穿行,已起吊的构件不准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6)对所起吊的构件,应事前了解其准确自重,严禁盲目的冒险起吊。 7)起吊时,起重物必须在重臂的正下方,不准斜拉、斜吊,严禁超载。 8)不直接参加吊装人员和与吊装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吊装作业现场。 9)在高压线或裸线附近吊装时,要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准进行吊装作业。 10)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应设有避雷装置或漏电保护开关。
11)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大雨等恶劣气候条件时,应停止、杜绝起重机械作业。
12)在雨期或冬季进行起重机械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13)工人在安装、校正构件时,应站在操作平台上进行,并佩戴安全带。
5、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材料控制:按规范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和安全网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检查脚手架钢管应有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及直径、规格、型号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钢管严禁使用;检查脚手板的材料应符合规范和满足施工组织设计承载力要求,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2)脚手架安装: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块,立杆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对接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1.5m,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纵向水平杆对接时扣件应交错布置,不宜设在同步同跨内,水平方向错开距离大于500mm;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不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各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
3)监理工作:1、基础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2、步手架的整体和局部垂直偏差和立杆的沉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特别是要注意脚手架的转角处和断口处的垂直度;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脚步手板是否松动、悬挑,特别接口及转角位置; 5、与建筑物的连接件是否完好,有无松动、移动; 6、外包安全网:外条安全网、安全隔离设施、外侧挡板、栏杆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整、牢固,能否正常发挥安全作用, 7、脚手架的开口、断口和出入口应进行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8、检查脚手架的荷载情况,使其实际承载不超过设计荷载,脚手架上的施工材料应随用随运,施工荷载不得大于施工组织设计的承载要求; 9、脚手架在使用期间,引进拆除纵横不平杆、纵横扫地杆及连墙壁件; 10、定期检查脚手架阶段验收情况,能否符合规范要求,验收作业人员及上岗证等是否已更新。
六、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监理工作方法
1.规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
规定加强事前预控的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是进行质量监控的必要手段和依据。一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巡查、旁站
这是驻地监理人员采用的主要检查方式,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观察、监督与检查,注意并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苗头和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的发展变化,以便及时对潜在的质量隐患和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控制、处理。
3.数值分析
通过测量、抽检、平行试验和见证取样等质控手段,收集质量数据进行整理,并经过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从而进一步分析影响工程质量的原因,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与措施,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4.会议约见
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各种会议或约见形式,与建设各主体进行沟通,互通信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处理方案和结果。
5.指令文件
通过监理工程师联系单、通知单、指令单、备忘录等书面文件,向施工单位提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其按照项目监理部的相关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6.比较评价
通过隐蔽工程验收检查、工序质量评定,对工程质量与目标值进行比较,得出结论,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二)监理工作措施
1.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是实现目标控制的组织保证。根据监理任务,本监理单位将落实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监理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同时制订各项工作制度,规定各项目标控制的任务和管理职责以及工作程序,授
予相关职权,制定工作考核标准进行工作考评,按责任制进行奖罚,保证目标控制的实现。
2.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是实现目标控制的有效手段。本监理单位将通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措施;建立施工计划体系;合理地增加同进作业的施工面;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保证质量、保证目标控制的实现。
3.经济措施
经济措施是实现目标控制的有力措施。由于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本监理单位将通过对经济信息的收集、分析,对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及时地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开支费用的比较,建议对优质工程和按期竣工的项目进行奖励,对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和因施工单位责任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进行经济处罚等经济措施,保证目标控制的实现。
4.合同措施
合同措施是实现目标控制的法律依据。施工合同、供货合同等工程建设合同是监理的重要依据之一。本监理单位将按合同要求协调工程施工进度和供货期限,检验和控制工程质量,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正确地处理索赔,追究违约责任等合同措施,保证目标控制的实现。
七、其他
7.1本细则应于监理规划、其他监理细则配套使用,互为补充
7.2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安全管理标准应参照承包人合同、规程规范执行。
附件: 表A16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
( 〔 〕安旁站 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现场工作内容 作业地点 作业项目 主要风险分析 设计或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 班前五分钟 作业票 □有 □无 □通过监理审批 □未通过监理审批 □已进行交底 □未进行交底 □已开展 □未开展 □记录内容充实 □记录内容不充实 □已签 □未签 安全员:□到位 □没到位 组织管理 安全 施工机械: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文明 施工 评价 安全防护措施:□已落实到位 □有缺陷 安全措施 个人安全防护:□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现场文明施工情况:□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现场布置 机械运行:□运行顺畅 □运行阻碍 材料准备: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技术员:□到位 □ 没到位 特种作业人员共—人 □均持证 □均未持证 □个别未持证—人
现场存在的问题: 现场主要问题 整改结果: 旁站 时间 开始 结束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监理有关措施 现场监理指令: 复核意见: 工程形象 旁站监理人员: 作业负责人: 说明:1、本表适用于现场3级及以上风险作业施工时监理安全旁站记录。
2、本表按月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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