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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及基坑维护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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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及基坑维护监理实施细则

一、基本规定

(一)基坑开挖前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查勘,学习和审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清除现场障碍,平整施工场地,进行地下勘探,作好排水设施,设置测量控制桩,修建临时设施等,并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

(二)在基坑开挖施工中,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当可能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永久性道路产生危害时,应对基坑进行支护后再开挖。

(三)基坑开挖前应做好下述工作:

1、基坑开挖前,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工期、气候和地面载荷等资料制定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监测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2、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对降水、排水措施进行设计,系统应经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时方可开始施工。

(一)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二)基坑挖土应分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基坑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挖土方时不应碰撞、损坏支护结构、降水设施。

(三)基坑土方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四)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保护,经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垫层施工。对特大型基坑,宜分区分块挖至设计标高,分区分块及时浇筑垫层。必要时,可加强垫层。

(五)基坑开挖上部应有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以防冲刷边坡造成塌方或破坏基土。

(六)深基坑开挖的一般要求

1、适用范围:地下水位较高的软土地区、挖土深度(>5m)的基坑挖土。

2、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基坑围护进行设计,编制基坑降水和挖土施工方案。

3、基坑围护设计方案须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4、挖土前,围护结构达到设计要求;基坑降水必须降至坑底以下500㎜。

5、挖土过程中,对周围邻近建筑物、地下管线进行监测。

6、挖土机械不得碰撞支撑、工程桩和立桩;挖机、运输车辆等不得直接压在围护支撑上。

7、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

8、每挖一层土,应围护上部坑壁并及时清除支撑上的零星杂物。

(十)支护结构可根据基坑周边环境、开挖深度、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施工作业设备和施工季节等条件,按表3-1、3-2、3-3选用。

支护结构选型表 表3-1 结构型式 适 用 条 件 排桩或地1.适于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三级; 下连续墙 2.悬臂式结构在软土场地中不宜大于5m; 水泥土墙 1.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二、三级; 土钉墙 2.水泥土桩施工范围内地基土承载力不宜大于150kpa; 1.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二、三级的非软土场地; 2.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 1.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二、三级; 逆作拱墙 2.淤泥和淤泥质土场地不宜采用; 放坡 1.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三级; 2.施工场地应满足放坡条件;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表: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及重要性系统

表3-2

安全等级 一级 破 坏 后 果 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1.10 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施工影响很严重 二级 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1.00 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施工影响一般 三级 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0.90 ro 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施工影响不严重

深坑支护方法表:

深基坑支护方法 表3-3

支护(撑)方式 适用方式 适用一般地下钢板桩支护:在开挖基坑的周围打钢板桩或水、深度和宽钢筋混凝土板桩,板桩入土深度及悬臂长度应经度不很大的粘计算确定,如基坑宽度很大,可加水平支撑 性土层应用 钢板桩与钢构架结合支护:在开挖基坑的周适于在饱和软围打钢板桩,在柱位置上打入暂时的钢柱,在基弱土层中开挖坑中挖土,每下挖3~4m,安装一层支撑体系,较大、较深基挖土在钢构架网格中进行,亦可不预先打入钢坑,钢板桩刚柱,随挖随接长支柱 度不够时采用 挡土灌注桩支护:在开挖基坑的周围,用钻适于开挖较孔机,现场灌注钢筋混凝土桩,达到强度后,在大、较深(>6m)基坑中间用人工或机械挖土,下挖1m左右装上基坑,邻近有横撑,在桩背面装上拉杆,与已设锚桩拉紧,然高层建筑,不后继续挖土至要求深度,在桩间土方挖成外拱允许支护邻近形,使起土拱作用,若基坑深度小于6m或邻近地基有任何下有建筑物,亦可不设锚拉杆,采用加紧密柱距和沉、位移时采加大桩径处理 用 挡土灌注桩与土层锚杆结合支护:同挡土灌适于大型较深注桩支撑,但在桩顶不设锚桩拉杆,而是挖至一基坑,施工期定深度,每隔一定距离向桩背面斜下方用锚杆钻较长,邻近有孔机打孔,安放钢筋锚杆,用水泥压力灌浆,达高层建筑,不到强度后,安上横杆,拉紧固定,在桩中间进行允许支护邻近挖土直至设计深度。如设2~3层锚杆,可挖一地基有任何下层土,装设一次锚杆 沉、位移时使用 挡土灌注桩与旋喷桩组合支护:在深基坑内侧设置直径0.6~1.0m混凝土灌注桩,间距1.2m~1.5m;在紧靠混凝土灌注桩的外侧设置直径0.8~1.5m的旋喷桩,以旋喷水泥浆的方式形适用土质条件成水泥土桩与混凝土灌注桩紧密结合,组成一道差、地下水位防渗帷幕,既可起抗土压力、水压力作用,又起较高,要求既挡水抗渗透作用:挡土灌注桩与旋喷桩采用分段要挡土以挡土间隔施工。当基坑为淤泥质土上层,有可能在基地防渗的支护坑底部产生管涌、涌泥现象时亦可在基坑地步以工程 下用旋喷桩封闭。在混凝土灌注桩外侧设旋喷桩,有利于支护机构结构的稳定,加固后能有效养活作用于支护结构上的主动土压力,防止边坡坍塌、渗水和管涌现象发生 双层挡土灌注桩支护:将挡土灌注桩在平面使用基坑较布置上由单排桩该为双排桩,呈对应梅花式排深,采用单排列,桩数保持不变,双排桩在桩径d一般为400~悬臂混凝土灌600mm,排距L为(1.5~3.0)d,在双排桩顶部注桩挡土,强设圈梁使成为整体钢架结构。亦可在基坑每侧中度和刚度均不段设双排桩,而在四角仍采用单排桩。采用双排能满足 桩可有效地使支护整体刚度增大,桩的内力和水平位移减少,提高护坡效果 适于开挖较大、较深地下连续墙支护:在开挖地基坑周围,先施(>10m),有地工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达到强度后,在墙中下水的大型基间用机械或人工挖土直至要求深度。对跨度、深坑,周围有高度很大时可在内部加设水平支撑及支柱。用于逆层建筑,不允作法施工,每下挖一层,把下一层梁、板、柱浇许支护有变筑完成,以次作为地下连续墙的水平框架支撑,形。采用机械如此循环作业,直至到地下室的底层全部挖完土 挖方,要求有较大空间,不允许内部设支撑时采用 续上表 支护(撑)方式 适用方式 适于较硬土层和破碎岩石中土层锚杆支护:沿开挖基坑边坡每2~4设开挖较大、较置一层水平土层锚杆,直至挖土至要求深度。成深基坑,邻近锚杆,每挖一层装一层,采用快凝砂浆灌浆 有建筑物必须保护边坡稳定时采用 板桩(灌注桩)横顶支护:在基坑周围适于开挖较打板桩或设挡土灌注桩,在内侧放坡,挖中间部大、较深基坑。分土方到坑底,并先施工中间部分基础,再从基支护桩深度不础向桩上方支斜顶撑,然后再放坡的土方挖除,够,又不允许每挖一层,支一层斜顶撑,直至坑底,最后建该设置过多支撑部分结构 时采用 板桩(灌注桩)横顶支顶:在基坑周围适于开挖较打板桩或设挡土灌注桩,在内侧放坡,挖中间部大、较深基坑。分土方到坑底,并先施工中间分基础,再从基础支护桩深度不向桩上方挖除,每挖除放坡部分土方,每挖一层够,又不允许支一层水平横顶撑,直至设计深度,最建该部分设置过多支撑结构 时采用 适于开挖较分层板桩支护:在开挖厂房群基础,周围先大、较深基坑。打支护板桩,然后在内侧挖土方至群基础底标当中部主体与高,在中部主体基础四周打二级支护板桩,挖深周边群基础标基础土方,施工主体结构至地面,最后施工外围高不等,而又群基础 无重型板桩时采用 二、基坑开挖质量监理程序

施工单位定位放线,测标高,施工准备, 放坡或围护、支护施工方案

不 合 监理工程师复核定位放线,审核放坡或围护、支护方案 格

发通知

格 施工放坡或围护、支护、排水,基抗开挖 监理巡视,检查方案的实施,复验坑底标

不 高 合 格 发通知

合格

监理工程师签字

三、放坡基坑开挖 (一)、施工要求

1、根据地质状况、基坑深度和地基承载力制定明挖基坑施工方案,内容包括:

(1)放坡基坑开挖形式,参见相关施工规范。 (2)根据土体性质和荷载大小确定放坡坡度,参见表3-4。

(3)排水措施。

(4)基坑开挖方式(人工或机械)土方提升和外运方式。

临时性挖方边坡值

表3-4 土的类别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边坡值(高:宽) 1:1.25~1:1.50 硬 一般性粘土 硬、塑 软 充填坚硬、硬塑粘性1:0.75~1:1.00 1:1.00~1:1.25 1:1.50或更缓 1:1.50~1:1.00 碎石类土 土 充填砂土 注:1.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 2.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但应计算复核。 3.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m,对硬土不应超过8m。 2、将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审批同意后严格按施工方案落实施工。

3、常用场地排水方法

(1)基坑内挖明沟排水法:设若干集水井与明沟相连,用水泵直接排水。

(2)分层明沟排水法:当基坑开挖土层由多种土壤组成,中部夹有透水性强的砂类土壤,为避免上层地下水冲刷

1:1.00~1:1.50 基坑下部边坡,造成塌方,可在基坑边坡上设置2~3层明沟及相应的集水井分层阻截,排除上部土层中的地下水。

(3)深沟排水法:当地下设备基础成群,基坑相连,土层渗水量和排水量面积大,为减少大量设置排水沟的复杂性,可在基坑外、距坑边6~30m或基坑内深基础部位开挖一条明排水深沟,使附近基坑地下水均通过深沟自流入水沟,或设集水井用水泵排到施工场地以外沟道。在建筑物四周或内部设支沟与主沟连通,将水流引至主沟排走。

(4)暗沟或渗排水层排水法:在场地狭窄地下水很大的情况下,设置明沟困难,可结合工程设计,在基础底板四周设暗沟(又称盲沟)或渗排水层,暗沟或渗排水层的排水管(沟)坡向集水坑(井)。在挖土时先挖排水沟,随挖随加深,形成连通基坑内外的暗沟排水系统,以控制地下水位,至基础底板标高后作成暗沟,或渗排水层,使基础周围地下水流向永久性下水道或集中到设计永久性排水坑,用水泵将地下水排走,使水位降低到基础底板以下。

(5)工程设施排水法:选择基坑附近深基础先施工,

作为施工排水的集水井或排水设施,使基础内及附近地下水汇流至较低集中,再用水泵排走;或先施工建筑物周围或内部的正式防水、排水设计的渗排水工程或下水道工程,利用其排水作为排水设施,在基础一侧或两侧设排水明沟或暗沟,将水流引人渗排水系统或下水道排走。本法利用永久性工程设施降排水,省去大量挖沟工程和排水设施,因此最为经济。

(6)综合排水法:在深沟截水的基础上,如中部有透水性强的土层,再辅以分层明沟排水或在上部辅以轻型井点截水等方法同时使用,以达到综合排除大量地下质不均,基坑较深。涌水量较大的大面积基坑排水。

4、人工降低地下水方法

井点降水方法的种类有:单层轻井点、喷射井点、电渗井点、管井井点、深井井点、无砂混凝土管井点以及小沉井井点等;各种井点的适用范围和方法原理参见表3-5、3-6。

各种井点的适用范围

表3-5

土层渗透系数最低水位深度项次 井点类别 (m/d ) 1 2 3 单层轻型井点 多层轻型井点 喷射井点 0.5~50 0.5~50 0.1~3 (m) 3~6 6~12 8~20 根据选用的井4 电渗井点 <0.1 点确定 5 6 管井井点 深井井点 20~200 5~250 3~5 >10 各种井点的适用范围及方法原理 表3-6 名 称 适用范围 方法原理 适用于渗透系数为在工程外围竖向埋设一系列井点管单层轻型井点 土,降水深度为3~5m 0.5~50 m/d的砂土、粘性深入含水层内,井点管的上端通过连接弯管与集水总管连接,集水总管再与真空泵和离心水泵相连,启动真空泵,使井点系统形成直空,井周围形成一个真空区,真空区通过砂井向上向外扩展一定范围,地当一级轻井点不能满足多层轻型降水深度时,可用二级或井点 多级轻型井点; 下水便在真空泵吸力作用下,使井点附近的地下水通过砂井、滤水管被强制吸入井点管和集水总管,排除空气后,由离心水泵的排水管排出,使井点附近的地下水位得以降低。 适用于渗透系数为在井点管内部装设特制的喷射器,喷射井点 3~50m/d的砂土或渗透用高压水泵或空气压缩机通过井点系数为0.1~3m/d的粉砂、管中的内管内喷射器输入高压水淤泥质土、粉质粘土 (喷水井点)或压缩空气(喷气井点),形成水气射流,将地下水经井点外管与内管之间的间隙抽出排走 适用于渗透系数为利用粘性土中的电渗现象和电泳特0.1~0.002m/d的粘土和性,使粘性空隙中的水流动加快,电渗井点 淤泥 起到一定疏干作用,从而使软土地基排水效率得到提高 适用于渗透系数为20~200m/d、地下水丰富管井井点 的土层、砂层、降水深度为3~5m 由滤水井及水管和抽水机械等组成 适用于渗透系数为在深基坑的周围设深于基底的井10~250m/d的砂类土,地管,使地下水通过设置在井管内的深井井点 下水丰富,降水深度,面潜水泵将地下水抽出,使地下水位积大,时间长的降水工程 低于坑底 小沉井井适用于渗透系数在基坑的周围或基坑部位下沉于基点 5~250m/d、涌水量大的粉坑底的小型沉井,使地下水通过设质粘土、粉土、砂土、砂在沉井底的滤砂笼和潜水泵,将地卵石层 适用于渗透系数无砂混凝10~250m/d的各种土层,土管井点 特别适于砂层、砂质粘土泵,将地下水位降至要求深度 层 5、土方开挖完成后应立即对基坑进行封闭,防止水浸和暴露,并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施工。基坑土方开挖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不得超挖。基坑周边超载,不得超过设计荷载条件。

有不少施工现场由于缺乏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而对施工产生影响,土方施工应尽快完成,以避免造成集水、坑底隆起及对环境影响增大。

在开挖全过程中,用水准仪跟踪控制挖土标高; 6、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边坡坡度、压

下水降低至基坑底以下500㎜ 在基坑的周围或基坑部位埋设多个无砂混凝土滤水管井在管内设潜水实度、用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基坑开挖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监测,实施动态设计和信息化施工。

基坑开挖监测内容包括支护结构的内力和变形,地下水位变化及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市政设施的沉降和位移等。

基坑开挖对邻近建(构)筑物的变形监控考虑基坑开挖产生的附加沉降与原有沉降的叠加。

边坡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记录气象条件、挖方、填方、堆载等情况。爆破开挖时,应监控爆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7、基坑开挖至标高后,抓紧对坑底土质鉴定、清理和平整,经监理验收后及时施工垫层。

8、基坑周围需堆放弃时,应留1m以上的安全宽度,土堆高度不宜超过1.5m。

9、如基坑处有公用事业管线,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确

定保护或搬迁措施,并报监理审批。施工时要求有关单位派人监护,确保管线安全。

(二)、监理重点

1、认真审阅基坑开挖方案,并明确审批意见。 2、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复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放样复核单。 3、施工时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巡视,检查和督促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弃土有无安全宽度,堆放高度是否符合规定,基坑放坡坡度是否符合要求。

4、明挖基坑通病处理

(1)在开挖过程中由于水作用和土体堆放关系以及施工机械作用可能会出现塌方现象,根据塌方位置可用土袋(或砂袋)进行筑填,必要时可采用简易支撑加固或采取适当放宽开挖面积,放缓坡度。

(2)由于基坑受水浸泡和放样不当产生超挖现象,此时严禁用土回填,应采用道碴、碎石或砾石砂回填,并夯实。

(三)检验方法和质量标准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见表3-8。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

表3-8

围护结构墙顶位基坑类别 移监控值 一级基坑 二级基坑 三级基坑 3 6 8 大位移监控值 5 5 10 控值 3 6 10 围护结构墙体最地面最大沉降监注: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开挖深度大于10m; (3)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4.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 二、围护基坑开挖 (一)施工要求

1、根据地质状况和基坑深度制定围护基坑的施工方案,其内容包括:

(1)确定围护形式,如采用钢板桩、混凝土板桩围护、深层搅拌或树根桩围护。

(2)对根据基坑周围的主体压力、结构形式、受力情况制定基坑支撑形式。

(3)制定地表水、基底明水的排水措施。

(4)地下水位高时,应根据土质渗水情况制定井点降水的形式和措施。

(5)确定土方开挖和提升、外运的方式。

2、施工方案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审批同意后,严格

按施工方案落实施工。

3、围护设施施工前,应认真将基坑基准线、方向和高程进行放样和复核,并请监理工程师复核。

4、根据图纸,请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确定基坑附近或基坑内的公用管线,提出搬迁或保护措施报监理审批,施工时要求有关单位派人监护。

5、采用钢板桩或预制混凝土板桩围护时,桩的入土长度应通过计算决定,一般不宜小于基坑深度的1/2。沉入时,钢板桩应垂直于水平面,保证桩与桩之间密贴,并选择合适的打桩机械,机械操作人员和起重人员应持有操作证。

6、采用深层搅拌桩或树根桩等形式围护时,桩的直径及入土长度应通过计算决定,施工要连续进行,确保桩与桩之间搭接。

7、基坑支撑尽量满足结构整体施工,如混凝土分段浇筑,应根据受力要求确定分段位置,此时支撑可考虑对称垂直设置,分段浇筑混凝土,回填土方,并分段拆除下层支撑。

8、采用八字或人字支撑时,横撑与撑杆连接必须牢固。

9、井点降水开泵后3~5天,才可进行挖土施工,如基坑附近有房屋建筑,应设置观察井点和沉降观察点,记录地下水位和地面沉降数据,必要时要暂停施工,制定控制沉降措施(如采用回灌水等措施,保持地下水位高度),措施报批后方可继续施工。

10、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11、当土方挖至2m深时,应将第一道支撑设置完成,土方挖掘和提升应确保安全,挖土设备停置位置应距离坑边缘1m以外,严禁坑边堆土。

12、基坑开挖不可延续时间过长,自开挖至基础完成,应抓紧连续施工,挖至基底标高后,应抓紧对土质鉴定、清理和平整,经监理验收后,及时进行垫层和基础施工。

(二)基坑围护监理重点

1、认真审阅围护基坑的施工方案,提出明确审核意见。 2、对基坑的轴线进行复核,并复核标高控制点,审核放样复核单。

3、加强现场巡视,检查压入桩的长度和成桩深度,并做好记录,确保成桩质量和计量支付。

4、对支撑设置进行检查,要确保基坑支撑牢固。 5、如坑边有房屋、围墙等结构物,应及时观察记录地下水和地面下沉数据,审核施工单位的沉降记录和沉降曲线,发现问题暂停施工,及时上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可行的技术措施,并审批后报建设单位批示。

6、审查公用事业管线和保护措施,必要时报请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协调会,以确保措施可靠、可行。

7、检查挖土设备、运输设备和提升设备的性能,巡视检查设备停置位置和土方提升外运堆置情况。对安全施工进行监督,必要时发出指令以确保安全。

8、关心天气情况,及时掌握气候变化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有条不紊抓紧施工,挖至标高后,及时进行基坑验收,以利下道工序进行。

9、认真做好抽检和必要的检查记录。 10、通病处理

⑴当井点降水失败,基坑翻出泥浆,导致结构无法施工时,可适当回填压住淤泥上涨,然后采用基底注浆方式进行止水,基底注浆厚度应根据土质确定,如基坑四周渗水、渗泥,可在渗漏外侧较远处用压密注浆止水。

⑵在围护桩如土过程中,可能遇到地下坚硬物体,产生个别围护桩移位外露,影响支撑或影响结构物尺寸时,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土体加固后,再将外露影响施工的桩体割除或敲除,或随着桩体割除采用档土板等措施。

(三)质量标准与检验方法 参见放坡基坑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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