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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加气站防火间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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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加油加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

4.0.2 在城市建成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4.0.3 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 4.0.4 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 表4.0.4 级别 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一级站 重要公共建筑物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一类保护物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 二类保护物 三类保护物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 液体储罐 项 其它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 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室外变电站 铁路 目 快速路、主干路 城市道路 次干路、支路 国家一、二级 架空通信线 一般 架空电力线路 50 30 25 20 16 25 18 25 22 10 8 埋地油罐 二级站 50 25 20 16 12 22 16 22 22 8 6 三级站 50 18 16 12 10 18 15 18 22 8 6 通气管管口 50 18 16 12 10 18 15 18 22 8 6 加油机 50 18 16 12 10 18 15 18 22 6 5 1.5倍杆不应跨越1倍杆高 高 加油站 不应跨越不应跨越不应跨越加油站 加油站 加油站 1.5倍杆不应跨越1倍杆高 高 加油站 不应跨越 加油站 不应跨越 加油站 不应跨越 加油站 注:1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 的规定。 3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4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可减 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5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 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6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级和 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干路、 支路确定。 4.0.5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液化石油气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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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表4.0.5 液化石油气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地上液化石油气罐 埋地液化石油气罐 距离(m)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一 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重要公共建筑物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一类保护物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 二类保护物 三类保护物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其它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r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室外变配电站 铁路 电缆沟、暖气管沟、下水道 城市道路 快速路、主干路 次干路、支路 国家一、二级 架空通信线 一般 架空电力线路 电压>380V 电压≤380V 100 45 35 25 45 100 38 28 22 45 100 33 22 18 40 100 30 20 15 25 100 25 16 13 22 100 18 14 11 18 32 45 45 10 15 12 32 45 45 8 13 11 28 40 45 8 11 10 18 25 22 8 10 8 16 22 22 6 8 6 15 18 22 5 8 6 项目 1.5倍1.5倍1.5倍1倍杆1倍杆高 1倍杆高 杆高 杆高 杆高 高 1.5倍1倍杆1倍杆1倍杆0.75倍0.75倍杆高 高 高 高 杆高 杆高 1.5倍杆高 1.5倍1.5倍杆高 1.5倍杆高 1倍杆高 杆高 1.5倍杆高 注:1液化石油气罐与站外一、二级类保护物地下室的出入口、门窗的距离应 按本表 一、二、三类保护物的防火距离增加50%。2采用小于或等于10m3的地上液化石油气罐整体装配式的加气站,其罐 下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三级站的地上罐减少20%。3液化石油气罐与站外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的独立民用建筑物,其防 火距离可按本表的三类保护物减少20%,但不应小于三级站的规定。4液化石油气罐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 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距离减少20%。5液化石油气罐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级 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次干 路、支路确定。 4.0.6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液化石油气卸车点、加气机、放散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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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表4.0.6 液化石油气卸车点、加气机、放散管管口液化石放散管油气卸加气机 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管口 车点 重要公共建筑物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一类保护物 民用建筑物 保护类别 二类保护物 三类保护物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其它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的项目 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室外变配电站 铁路 城市道路 架空通信线 架空电力线路 快速路、主干路 次干路、支路 国家一、二级 一般 电压>380V 电压≤380V 100 25 16 13 22 100 18 14 11 20 100 18 14 11 20 16 22 22 8 6 14 20 22 8 6 1倍杆高 0.75倍杆高 1倍杆高 0.75倍杆高 14 20 22 6 5 注:1液化石油气卸车点、加气机、放散管管口与站外一、二、三类保护物地 下室的出入口、门窗的距离,应按本表一、二类保护物的防火距离增加 50%。2液化石油气卸车点、加气机、放散管管口与站外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 独立民用建筑物,其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三类保护物减少20%,但不应 小于11m。 3 液化石油气卸车点、加气机、放散管管口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 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 距离减少20%。4 液化石油气卸车点、加气机、放散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 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 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4.0.7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压缩天然气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7的规定。 表4.0.7 压缩天然气工艺设施 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重要公共建筑物 项目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民用建筑物

名称 供气瓶储气井组、放散管组、脱硫加气机、压管口 脱水装置 缩机 100 30 100 25 100 20 一类保护物 3

保护类别 二类保护物 三类保护物 20 18 25 20 15 25 14 12 18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其它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室外变配电站 铁路 城市道路 快速路、主干路 次干路、支路 国家一、二级 架空通信线 一般 电压>380V 架空电力线路 电压≤380V 18 25 30 12 10 18 25 30 10 8 13 18 22 6 5 1.5倍杆1.5倍高 杆高 不跨越加气站 1倍杆1倍杆高 高 1.5倍杆1.5倍高 杆高 不跨越加气站 1.5倍杆1.5倍高 杆高 注: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撬装设备与站外建筑物的防火距离,应按本表相应 设备的防火距离确定。 2 压缩天然气工艺设施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 Ⅰ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 次干路、支路确定。

5.0.1 加油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表4.0.4至表4.0.7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2 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4.0.4至表4.0.7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 3 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例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 5.0.2 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5.0.3 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

2 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在汽车槽车(含子站车)卸车停车位处,宜按平地设计。 3 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个应采用沥青路面。

5.0.4 加油岛、加气岛及汽车加油、加气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构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应小于1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或加气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m。 5.0.5 加油岛、加气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油岛、加气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15一0.2m。 2 加油岛、加气岛的宽度不应小干1.2m。

3 加油岛、加气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应小于0.6m。 5.0.6 液化石油气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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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上罐应集中单排布置,罐与罐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2 地上罐组四周应设置高度为1m的防火堤,防火堤内堤脚线至罐壁净距离不应小于2m。

3 埋地罐之间距离不应小于2m,罐与罐之间应采用防渗混凝土墙隔开。如需设罐池,其池内壁与罐壁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m。

5.0.7 在加油加气合建站内,宜将柴油罐布置在液化石油气罐或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与汽油罐之间。

5.0.8 加油加气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5.0.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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