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外出午餐补助规定
为节约食堂经费,避免浪费,公司员工外出办理业务,中午无法回公司食堂就餐的员工,应在外出前向公司食堂管理人员登记,以便安排食堂用餐人数,并给予十元午餐补助,具体规定如下:
1.员工外出中午无法回公司食堂就餐,必须向行政部食堂管理人员登记。 2.员工外出时必须向部门主管登记。
3.员工外出如果有统一用工作餐,已经报销的不能领取午餐补助。
4.员工外出无法预测回公司就餐的,在知道无法回公司就餐的情况下,要及时给主管挂电话,由主管和食堂工作沟通登记,否则就不能领取午餐补助。
5.月底由食堂管理人员登记的数据和部门主管登记的数据核对,相符的可以发放,不相符的部份不给予发放。
6.行政部门统计核实无误后的数据交给财务部,发放午餐补助的金额和工资统一发放。 7.以上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行政部
财务部2012年11月26日 行政部门统计的表格样式 员工外出统计表
姓名主管部门统计天数行政部门统计天数实际相符天数金额合计 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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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财务: 部门主管: 制表:
午餐补助部门员工外出登记表一 姓名: 部门名称:
时间事由员工签字主管签字合计 午餐补助部门员工外出登记表二 姓名时间事由员工签字主管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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