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佳旅游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中海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中海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中海地产青岛公司

清江华府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索 引

1.

2.

目的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ﻩ参照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ﻩ解释与发布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施工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计划管理制度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8.ﻩ材料设备进场、审报、审批、样板提交和封样及甲供材料/设备交接制度合ﻩ错误!未定义书

签。

9.ﻩ技术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质量监控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现场安全、文明奖罚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ﻩ施工技术资料文件管理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13.ﻩ管理部门及周边单位、村庄的应对协调制度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14. 工人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ﻩ总分包协调配合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16. 附件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1 -页,共24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1. 目的

贯彻落实地产集团项目发展目标和要求,建立中海地产青岛公司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现场管理制度,旨在充分发挥项目部对项目整体的管理职能和监控职能,提高项目施工、计划、材料设备、技术、质量、现场安全、文档资料、总分包协调、及周边单位居民协调、专款等方面的管理效率,最大限度保障公司项目部工作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岛中海嘉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清江华府项目。

3. 参照文件

3.1. 中海地产兄弟公司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3.2. 中海地产青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3. 青岛市、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 4. 定义

所称公司,系指中海地产青岛公司;所称业主,系指青岛中海嘉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所称施工单位,系指项目的所有承包单位;所称总包单位,系指业主分判的项目的总承包单位;所称分包单位,系指总承包单位以外的承包单位。

5. 解释与发布

本制度由中海地产青岛公司清江华府项目部负责补充修订,由中海地产青岛公司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制度由中海地产青岛公司清江华府项目部负责解释。

6. 施工管理制度 6.1. 前期要求

6.1.1. 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曾担任过规模性质类似工

程的项目经理;

第1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6.1.2. 中标单位需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测量员、材料

员、资料员等齐备的专业管理人员以确保施工现场管理;

6.1.3. 中标单位现场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须与投标

文件中的相应人员一致,若不一致,发包单位有权对此做出处罚,并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履行关于项目管理人员配置的招标承诺;

6.1.4. 中标单位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发包单位同

意,否则,发包单位有权对此做出处罚;

6.1.5. 中标单位必须向监理提交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并取得监

理的批准方可施工,但上述批准并不解除合同所规定的中标单位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6.1.6. 在工程进展的过程之中,若中标单位提供于该项目的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则发包单位有权提出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更换;

6.1.7. 投标单位在中标前须到项目现场仔细勘验,并认真研究详勘报告,一旦中标

则视为对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以及地质情况有了充分了解,因此,施工过程中无论发现何种不良地质投标报价均不再做任何调整,也不予办理任何工程经济签证;

6.1.8.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内应包含针对该工程可能采取的一切工程技术处理措

施,中标单位进场后,除工程变更外发包方将不再给予办理任何工程经济签证;

6.1.9. 自开工之日至支护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并移交总包之日内的基坑降排水

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

6.1.10. 中标单位负责经招标单位认可的基坑支护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办理开工前

的相关手续工作,负责组织办理本工程的工程报建、验收等全部工作,并负责施工区域内在移交总包之日前的总体协调、照管工作。

6.1.11.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单位可能尚未取得施工许可,中标单位应代发包单

位处理好对外公共关系,保证本工程施工不受影响,保证发包单位不受当地行政执法造成的社会声誉和经济上的损失。因发包单位施工手续不全等原因造成的有关部门对发包单位的相关罚款由发包单位承担;但因

第2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中标单位现场文明施工原因引起的相关罚款、协调相关部门及保证工程不受阻的额外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且已包括在中标总价中。

6.2. 施工单位进场后,三天内提交项目管理架构表、管理人员工作简历、专业技

术职称复印件、现场岗位、上岗证书复印件、职务、通讯录。

6.3. 施工单位进场后五天内提交参加中海·清江华府项目施工的劳务公司的营业

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负责人及其有关管理人员名单、现场岗位、联系电话;各专业分包以及主要材料供应商进场前七天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6.4. 特殊工种人员上岗前提交登记名单、上岗证复印件,其他非特殊工种进场一

周内提交登记名单(内容包括:身份证号或暂住证号、家庭地址、工种、工牌号码)。

6.5. 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必须书面委托中海·清江华府项目经理全权支配中海·清

江华府项目工程施工中的人、财、物,并在进场后三天内将委托书原件提交监理、项目部。

6.6.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因故暂离工地,需经监理、项目部同意,暂离超过24小时,

应指定经监理、项目部同意的代替本人职务的代表且书面通知监理、项目部,否则按无故离岗,每小时罚款200元。

6.7. 施工单位的所有文件资料,监理、项目部要求报送的,都必须及时报送监理、

项目部。

6.8. 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如不能主动、积极按本工程有关合约条款和监理、项

目部指令的要求完成,造成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不能令监理、项目部满意者,项目部有权责令其上级主管部门将其调离本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执行。

6.9. 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漠视监理、项目部指令,拒不执行监理、项目部指

令的,项目部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将其调离本项目现场,如施工单位不能按规定期限完成人员更换,每拖延一天将处以2000元罚款。

6.10.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如需对本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必须提前一周书面报

监理、项目部批准,未获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如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本项目部管理人员,每人次将处以2000元罚款。

第3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6.11. 根据施工需要,监理、项目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增加相应专业的管理人员,

施工单位在接到增派通知后,必须在限定时间内予以落实, 如施工单位不能按规定期限落实,每拖延一天将处以2000元罚款。

6.12. 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规范、图纸或指示要求进行施工,项目部工程师及监理工

程师有权处以每次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应返工的必须返工。 6.13. 除非特别通知,每周五下午4:00召开由监理主持的“工程生产例会”,各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未经总监(项目部负责人)许可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违反者,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00元人民币,每缺席一次罚款500元人民币。有关罚款将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并且: 6.13.1. 迟到者对到会前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 6.13.2. 早退者对离会后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 6.13.3. 缺席者对全部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

6.13.4. 本项目部只需按规定发放例会纪要,而无任何额外义务另行通知传达。 6.13.5. 项目部书面通知的其它会议要求与例会相同。 6.14. 参会人员谨慎遵守会议纪律。 6.14.1. 会议期间:不要喧哗,不要私下议论; 6.14.2. 将手机开至振动状态或关机、对讲机关机; 6.14.3. 禁止在会议室内接听任何电话;

6.14.4. 请按会议主持人要求按顺序发言,其他人发言时请不要打断。

6.14.5. 对于会议纪要或其它经有关方面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参会单位在

收到文件后应予核对,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如果未在此时间内反馈,我项目部认为参会单位已确认该文件内容,文件内容等同合同文件效应。

6.15. 施工单位须有专人负责每日上午9:00前提交昨日完成施工进度、材料进退

场、现场施工操作人员人数等情况《施工日报》,日报必须详细真实,未按时上报或上报内容不真实,每次罚款200元。

6.16.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参加由项目部、监理组织的工地巡视。

6.17. 施工总平面由总包(土建)负责统一管理,各分包单位场区布置以施工总平面

第4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规划为依据.根据施工进度情况,由总包(土建)负责施工总平面图的调整、补充和修改,经项目部、监理审定后组织实施,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项目部、监理、总包(土建)的意见和指挥。

6.18. 施工单位如提请有关现场签证(详见签证管理办法),必须明确事由,附有事

由发生依据(依据以项目部所签发文件为准,并必须附有相关的照片图像),详列工程数量或用工量及有关计算书,经项目部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项目QS核价,项目部经理复核后签发,事由完成后7天内施工单位须上报《工程签证单》,超过7天按自愿放弃处理,不予办理签证(注:施工过程中隐蔽项隐蔽前应经项目部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验收,否则同样不予办理签证)。

6.19. 未经项目部同意,施工单位不得作任何宣传本企业的广告,确有必要张贴的

广告,必须书面报项目部,待项目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6.20. 如遇两家或多家施工单位发生争议,如损坏索赔、费用分摊等,由争议单位

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以业主书面确认的联系单或签证单为准,在工程款支付或结算前,由业主合约管理部直接扣除,而不再征求被扣款方的意见,各方在签署合同前,视为已接受此条款。

6.21. 总包方不得收取分包方管理费、水电费、垂直运输机械和脚手架使用费等费

用,如有收取必须通过业主的书面认可,未经业主认可而收取的费用,一经发现,除全额退回外并处以已收取费用两倍的罚款,罚款在工程款支付或结算前,由业主合约管理部直接扣除。总包方与分包方私自签订的付费协议或合同,不作为分包方付费的依据。分包方应服从总包的管理,用水、用电及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和脚手架必须本着科学、合理、节约的精神使用,如发现浪费,将处以人民币500-2000元罚款。

6.22. 本项目随时会受到市区主管部门、我司各级领导的检查,施工单位应无条件

免费提供自进场到项目入伙期间的不限次数的现场清理、铺设必要的现场通道等服务。现场将不就此类项目另做签证。

6.23. 业主在工程开展期间,将根据项目发展和工程管理的需要制定安全管理奖惩

制度、会议制度等,其效力等同于本条款。

6.24. 现场不允许住人,违者处以每人/次人民币1000元罚款,该罚款将从违反规

第5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定人员所属单位合约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而不再征求被扣款方的意见,各方在签署合同前,视为已接受此条款。

7. 计划管理制度

7.1. 施工单位需配备熟悉project应用并熟悉工程的专职计划管理人员。 7.2. 施工单位进场后一周内提交合约范围内总进度计划及各单位工程施工进度

计划(含甲供材供应计划及指定分包单位进场计划)。经发包单位项目部及监理审核同意的总体进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等,必须书面提交给与本工程相关的单位,以便其他相关单位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合理安排各自的工序,本工程在正式施工一周之前务必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及上报发包单位项目部,以利于相关单位按时完成所有隐蔽工程,否则,一切后果由责任单位承担; 7.3. 施工单位每周五上午9点前提交《三周施工进度滚动计划》及提交《上周施

工情况汇报》,并报监理审核,内容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所使用的仪器及机械、设备、物料,有关涉及工程的突发事故及其他一切与工程有关的事项。

7.4. 施工单位每月24日上午提交《三个月施工进度滚动计划》及提交《上月施

工情况汇报》(每月24日为计划截止日期),含每栋楼工程进度相片以及有关工程事宜。

7.5. 施工计划不按时提交、以及阶段计划无可实行性或与总进度计划严重不符、

前期工作情况内容不真实,每次罚款500-1000元。

7.6. 施工单位须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以确保按进度计划要求顺利完成工

程,且应做好并不限于以下工作:施工单位现场需修建蓄水池,以保证不因施工用水供应问题而影响进度;施工单位需备齐施工雨具并做好相应措施以确保雨季施工,下雨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负责,业主不予工期补偿;施工单位由于材料不合格或验收不合格造成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责任,业主不予工期补偿。

7.7. 施工单位在进场20天内提交分项工程及工序“样板”施工计划。 7.8. 在上述每周、每月提交的计划中,须用纵向实线划出实际完成的时间。 7.9. 施工单位的所有进度计划,都必须遵循总进度控制计划,服从监理、项目部

第6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的施工进度协调。

7.10. 施工单位若未完成本周、本月计划,应立即提交调整计划,计划中必须有未

完成计划的原因和具体详细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以保证总进度计划的执行。

7.11. 按监理、项目部要求和施工需要,总包单位须提交包括机电、装修等其他分

包商在内的分部、分项、工序交叉专项作业计划。

7.12. 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之间会有穿插施工,各单位需与其他单位积极配合,

积极跟进。工程穿插施工期间,必须保证其他单位施工面,若不能及时提供足够的施工面而对项目总体工期的延误,责任单位承担由于工期延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7.13. 现场施工进度必须与周计划及总计划相符或提前,如发现滞后必须及时调整

完成与计划相符,否则项目部及监理有权给予处罚;

7.14. 本项目售楼区、示范区需提前施工,中标单位施工时间的安排需根据发包单

位售楼展示时间做出调整(包括只能夜间施工等任何调整),所增加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7.15. 工程结束后,中标单位应对发包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的要求整改的地方无条

件进行整改,为此中标单位应留有足够的维修人员及物资,如在发包单位及监理规定的期限内未整改完毕,建设方有权另行选择施工队伍,为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从中标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

7.16. 发包单位有权指示中标单位增加人手、机械、加班工作(包括夜班工作),执

行指定的施工工序加速工程进度,中标单位应以收到有关指示两天内呈交加速工程进度之施工组织设计及更改后的进度计划给发包单位批准,并按照批准后的计划工序有规律及尽力地施工。如需夜间施工,中标单位负责办理夜间施工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7.17. 发包单位可指示中标单位优先完成工程的某个部分,而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

该项指示。中标单位在执行以上各项指示时,不能索取额外费用。如发包单位认为中标单位未能遵守任何上列指示时,可自行雇佣额外人手,增加的施工机械及建临时设施以使工程能如期完成,一切产生的费用,发包单位可视为债务向中标单位追讨或根据合同内应付与中标单位的工程款项扣除;

第7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8. 材料设备进场、审报、审批、样板提交和封样及甲供材料/设备交接制度合

8.1. 施工单位收到全部图纸后,施工单位按图纸和监理、项目部要求在15天内

提交所有设备/材料等物资总需求计划表(见附表-1)。

8.2. 施工单位须按照批准的施工进度要求提前二个月向业主项目部申报甲供物

资申请表(见附表-2),计划到货时间精确程度不得超过五天。

8.3. 按监理、项目部批准后的呈报计划,提交设备/材料样品及资料,供公司合约

管理部、项目部、监理及设计管理部审批,并书面出具《材料样品确认表》(见附表-3)。

8.4. 经批准后的样品实物进行“封样”,存于项目部 “样品室”。施工单位必须

按审批同意的产地、生产厂家及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材料/设备,否则所采购材料/设备不予确认,并清退现场,同时处以人民币2000-5000元罚款。相关损失及费用概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业主保留因此而对现场进度造成滞后、损失而索赔的权利。

8.5. 材料/设备进场后,经监理、项目部对照“封样”材料检查验收无误后,方可

进入现场仓库。同时提交进场材料/设备合格证、材质证明等资料,不合格材料/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清退出现场(要有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见证签字),相关损失及费用概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业主保留因此进行索赔的权利。

8.6. 经监理、项目部检查验收而进入现场的材料,未经监理、项目部同意,不准

运出现场。

8.7. 进入现场的材料未经监理、项目部检查验收,监理、项目部有权责令其限时

退出现场,运费自负。凡用于本工程上的材料/设备进场后,最迟至次日施工单位把材料/设备日报表报送监理、业主。 8.8. 甲供材料/设备的交接按下列程序执行:

8.8.1. 甲供材料/设备进场前,监理、项目部将提前一天出具《甲供材料/设备

进场通知表》(见附表-4)通知施工单位。

8.8.2.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验收甲供材料/设备,当场检查、验收甲供

第8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材料、设备规格、型号、外观质量及数量,并办理书面《甲供材料/设备验收表》(见附表-5)交接手续。若有异议,应在2日内日书面通知监理、项目部。

8.8.3. 施工单位同时接收随甲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产品使用

和维修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8.8.4. 物资计划到货日期前一周,承包商应准备好仓储场所。业主和供应商将现

场查看仓储的位置和条件。对仓储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承包商应配合完成。

8.8.5. 施工单位接收甲供材料/设备后,必须有切实保护措施,确保甲供材料/

设备的完整无损。非监理、项目部原因而引发的甲供材料/设备损坏,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9. 技术管理制度

9.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制度

9.1.1. 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组织及完成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

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上报监理审核;

9.1.2. 施工单位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开工前十

天报送监理、项目部审定。监理、项目部所提出的问题,编制单位要及时修改,三天内报送监理、项目部重新审定。

9.1.3. 重要特殊分部分项工程组织实施前7天,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措施),如:深基坑开挖、支护、高支模、大体积砼浇捣、外脚手架、防水、起重设备安装拆除、门窗安装及防渗漏质量通病防治等方案(措施),报监理、项目部审定后,方可组织实施。

9.1.4. 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项目部审定同意或无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擅自组织施工实施,监理、项目部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施工单位负责,并处以1000~5000元罚款。

9.1.5. 监理、项目部对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批准并不

解除合同所规定的施工单位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9.1.6. 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项目部及监理发出的任何文件; 9.1.7. 中标单位若认为图纸局部不合理或者不可行,可以采用《技术核定单》形

第9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式提出修改意见及实施方案,报设计院、监理、项目部审批同意后执行;

9.1.8. 若现场工期紧迫,经监理及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同意,可现场调整,但需于三

日内补充完成《技术核定单》的评审;

9.1.9. 中标单位完成施工所需采取的相应措施或方案,项目部均视为含在施工单

位的报价之中,不再另行计算费用。同时项目部及监理为保证施工质量,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并得到项目部的认可后实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工期延误等)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9.1.10. 如果任何工程不符合工程规范、图纸和指示,项目部或监理有权处以每次

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或者终止下一道工序施工甚至停止施工;

9.1.11. 中标单位应保持一个有效的组织,确保项目部或监理所发出的所有指示能

立刻传送到现场;

9.2. 图纸会审制度:

9.2.1. 图纸会审前,各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自审,所提疑

点和意见,由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汇总核对。

9.2.2. 在施工前应仔细审图,对图纸中有歧义、各部分矛盾(如尺寸、作法等等)

以及图纸与发包单位技术要求之间、发包单位各技术要求之间或者设计变更图纸与现场已施工部分矛盾等问题,应在施工备料前1周提出书面联系单,经发包单位明确后方可备料施工,如未提出而擅自施工,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材料浪费、返工、进度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

9.2.3. 各单位汇总核对后,将审图意见提交监理及项目部,项目部组织设计、监

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参加。

9.2.4. 图纸会审中提出问题及处理意见要详细记录,施工单位汇总整理成正式文

件(图纸会审记录),由监理、项目部、设计、施工等与会各方签字盖章。

9.2.5. 图纸会审记录一式六份(原件),项目部三份、监理、设计、施工各执一份。 9.3.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9.3.1.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图需要进行修改,必须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签证制度。 9.3.2. 设计单位施工图需要修改的,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书或设计修改

补充图,经业主设计管理部同意转发项目部后,由项目部以正式文件形式

第10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分发各有关单位。

9.3.3. 业主提出设计修改,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补充图,

由业主设计管理部转发项目部后,由项目部以正式文件形式分发各有关单位。

9.3.4. 施工单位提出施工图问题或修改建议等技术问题,由提出单位技术负责人

统一办理《技术核定单》(见附表-6),经项目部、设计、监理会签后,作为设计修改文件,技术核定单一式六份(原件),项目部三份、设计、监理、施工各执一份。

9.3.5. 办理技术核定单流程:提出单位技术负责人填写核定内容 项目部技

术主管核对监理工程师会签设计单位会签业主设计管理部会签。

9.4. 工程验收制度:

9.4.1. 按规定需进行隐蔽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监

理、项目部。

9.4.2. 验收前,施工单位需提供工程质量自检评定结果。

9.4.3. 隐蔽工程验收顺序: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工长)、质检员、

技术员、班组长进行自检、互检,经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工程师、项目部验收,经验收合格,办理隐蔽验收记录。

9.4.4. 分项工程验收,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负责人、质检员、班组

长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项目部验收,验收合格办理验收记录。

9.4.5. 验收过程中,监理及项目部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

完毕,整改完后,通知监理、项目部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验收记录。

9.4.6. 地基验槽及桩基验收,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自查合格后,通知项目部,

由项目部组织监理、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质监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地基验槽记录和桩基工程备案手续。

9.4.7. 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先由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达到质量标准,通知项

目部,由项目部组织监理、设计进行分部工程初验,初验合格后,由项目部邀请质监部门等进行验收,符合质量验收标准后,办理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备案手续。

第11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9.4.8. 工程竣工验收,先由施工单位预验,检查有关的技术资料文件,工程质量

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项需全面检查,问题销项处理。销项处理完毕、预验合格后填写验收申请表通知监理、项目部,由项目部组织竣前检查,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由项目部组织正式竣工验收,办理单位工程备案手续。

9.5. 日常质量、技术管理:

9.5.1. 混凝土、砂浆试块制作数量按规范规定和试块制作计划留置,如遗漏或少

做,对施工单位罚款处理,砂浆试块每少一组罚50元,混凝土试块每少一组罚100元。业主有权对遗漏试块所代表的工程部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其它形式的鉴定(如回弹、取芯等),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相关费用由相关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9.5.2. 钢筋、水泥、防水材料等复试取样组数按规范规定,如遗漏或少做,对施

工单位罚款处理,少一组罚500~2000元。

9.5.3. 所有的钢筋工程均必须办理隐蔽验收,由监理、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

行下道工序施工。未办理隐蔽验收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同时将处以2000~5000元罚款。

9.5.4. 施工单位必须上报主体结构质量缺陷(含砼裂缝)处理方案,发现结构质

量缺陷不得擅自处理。

9.5.5. 所有的模板及支撑体系在砼浇灌前均必须验收,施工单位必须加强自检、

互检确保验收通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9.5.6. 按施工质量和技术要求:与工程有关的深化图纸、计算书等施工单位必须

报送项目部、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9.5.7. 现场各专业的施工记录、测试记录及试验记录等施工技术文件资料,需监

理公司认可的资料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并盖章,方可生效,否则项目部不予接收。

9.5.8. 总包单位进场后,对桩基工程、轴线控制点、现场水准点高程等,汇同监

理、桩基施工单位、项目部共同复核,经复核无误后,办理移交手续,统一由总包单位保护管理。

9.5.9. 施工单位进场后,各施工单位现场技术、质量、安全管理细则以书面形式

报送监理、项目部备案。

第12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9.5.10. 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不得擅自代换,确需代换必须办理书面申请,经设

计、项目部、监理核定同意后,方可代换。

10. 质量监控制度 10.1. 质量监控目标:

10.1.1.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争创无渗漏、无裂缝住宅小区,小业主满意

小区。

10.2. 质量监控的规章制度:

10.2.1. 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单位在各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进行各种技术交

底,包括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的技术交底,施工员对班组长的技术交底,并有交底记录。监理、项目部将不定期对施工员和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检查,凡发现没有进行针对性的技术交底或没有书面技术交底记录就擅自进行施工的,每次罚款人民币500元,交底无针对性或根本起不到施工指导作用的,当未交底处理。如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经抽查发现交底未具体落实到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100元。

10.2.2.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 所有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必须附有合格证、材质证明和试验报告。  按规定需检测的材料必须持有合格的检测报告。水泥、钢材需批量进场,每次进场的数量、种类、规格等施工单位需书面报监理审核,并有监理见证员在场见证取样,送试验室进行检测。

 现场检查(抽查)如发现有不合格材料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已用于工程的全部拆除,还未使用的作退场处理。如发现应进行二次送检的材料而未进行送检直接用于工程上,应立即停止施工,待送检合格后才可使用,并处以罚款2000元。

10.2.3. 施工挂牌制度: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必须持证挂牌上岗;砌筑、抹灰等分项

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实行挂牌制度,注明检查验收者、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档案保存。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必须划分施工责任区并挂牌公示。

10.2.4. 施工过程三检制度:

第13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 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要作好文字记录。未经过自检直接报检,每次罚款1000元,累计三次以上直接更换质检员。

 同一工序累计三次以上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更换责任班组。 10.2.5. 质量否决制度:监理、项目部检查认定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工程必须返工,

并追究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责任及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10.2.6. “样板引路”和“封样”制度:

 施工单位主要的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必须在监理、项目部指定区域做出样板。经监理、项目部等认可并书面出具《工程施工样板确认单》(见附表-8)后方能进行大面积施工。

 施工单位按监理、项目部要求,包括精装修在内的主要材料,必须按计划提交实物样品,实样经监理工程师、项目部相关人员批准后进行“封样”,以备进料时比较、对照。

 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必须划分施工责任区,并挂牌。

10.2.7. “一行交一行”制度:各专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工序搭接,按“一行交一行”

原则,在各专业施工单位签字认可下,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所引发的返工费用,由后道工序分包单位负责。对于重要工序特殊分部应由监理、项目部相关人员签字认可下并办理交接手续。

10.2.8. 质量文件记录制度:质量记录文件是保证质量的有力手段,是质量责任追

溯的依据,应力求真实和详尽,各类现场操作记录、材料试验记录、砼及砂浆的级配单、试验记录、质量检验记录质保资料由专人保管,并随时作好目录登记备查。

10.2.9. 现场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巡视制度:监理工程师、项目部工程师每

日上午9:00对现场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进行巡视检查。每周两次由项目部相关人员带队,监理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检员、主管栋号长、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到现场对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进行巡视,发现问题,要限时整改,并由监理填写《工程巡视纪要》。

10.2.10.

成品保护制度:本着谁施工谁负责产品保护,谁损坏产品谁负责赔偿的

原则,但各施工单位对成品及半产品进行看管和保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14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施工完的分部、分项工程移交另一施工单位,其成品保护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负责,同时移交单位负有监管的义务。

10.2.11.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在12

小时内向监理、项目部报告,对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得到处理不放过”,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10.2.12.

沉降观测及轴线、垂直度,标高的复测:

 要有称职的专业测量人员,并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的职称。

 配备必需的测量仪器,严格执行仪器保管和仪器检验制度,确保仪器的完好和精度,不致因仪器问题而产生测量误差,导致重大质量事故。  严格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设立和保护好沉降观测点,标高起始点,轴线控制点。

 各种测量结果,须报监理、项目部,经复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并建立各种测量台帐。沉降观测在结构施工阶段每层一次,主体封顶后,每2个月不少于测一次,竣工前测一次。轴线及标高复测在结构施工中需每层复测。

 如果施工单位有任何工程不符合工程规范、图纸或指示,发包人及监理有权视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处罚;处以每次人民币500-3000元的额外经济处罚,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的任何责任;要求返工,所有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工期不予任何补偿;根据实际造成的影响对施工单位进行索赔。

11. 现场安全、文明奖罚制度

11.1. 安全施工目标:本工地安全目标为各施工单位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最终评

定应达到青岛市标准化工地标准。 11.2. 工地CI标准说明 11.2.1. 基本规范要求

工作服(注:中标单位自行处理);

第15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安全帽(注:红色为管理人员,黄色为工人); 胸卡(注:中标单位自行统一制作)。 11.2.2. 行为规范要求

工人进入施工区必须戴安全帽、佩带胸牌。 11.2.3. 工地CI标准具体要求

1)胸卡制作规范 中标单位自行统一制作。 2)服装与标志组合 服装:中标单位自定 胸卡:中标单位自制。

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上述要求执行,同时在制作、安装施工前必须上报具体施工方案,经项目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 11.3. 安全施工处罚条例:

11.3.1. 施工单位要对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针对各工种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书面记录,未交底或无书面记录的罚款500元。

11.3.2. 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系戴安全帽,凡发现在施工现场不戴安全

帽者,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该罚金由违规者所在单位支付。

11.3.3. 对于“四口五临边”做到“有洞必盖、有边必有栏”的防护措施,并配置

醒目警示标志,无防护措施者罚款1000元,无警示标志罚款100元。

11.3.4. 施工用电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

电缆线必须穿管埋设或架空敷设。对易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采用绝缘保护和安全隔离措施。现场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保证有足够照度的夜间照明设施,现场有电工值班巡视。

11.3.5. 脚手架搭、拆过程中,须有专人监护,设置一道安全警戒线,由专业架子工

负责搭、拆。违者立即停工整改,并提出书面警告,罚款1000元—5000元。

11.3.6. 工地应配备齐全的防火器材,否则酌情给予罚款500元—1000元。 11.3.7. 对提出的安全问题要限时整改,若到期仍未整改,监理、项目部可下令停

第16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工,并出书面警告,罚款1000元—5000元。

11.3.8.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并立即采取有效的

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规程上报,否则罚款1000元。

11.3.9. 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每次罚款500-2000元并立即清退出场。 11.3.10. 11.3.11. 11.3.12.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次处罚1000元,并收缴出入证,清退出场。 未经监理、项目部批准擅自在车库顶板上堆放材料每次罚款2000元。 对安全管理工作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施工单位,监理、项目部对其

追加罚金两倍的罚款,并追究因此对业主所造成的工期损失。

11.3.13.

严禁周边老百姓、客户、业主及其他非施工人员进入项目现场,并配

置醒目警告标志。如有非施工人员误入项目现场,现场施工人员须将其引领至工地以外安全地点。

11.4. 文明标准化施工目标:本工程分包单位实行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确保达到

“青岛市标准化工地”。总承包单位上报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11.4.1. 钢筋加工场地采用砼面硬化,现场临时道路、排水沟等设置应符合招标要

求;由项目部进行现场区域划分,施工单位有义务负责所划分区域的道路、排水沟等的日常清洁工作;

11.4.2. 施工道路及施工区入口由总包单位负责管理,并指派专人进行守护及清

理,保证现场的清洁卫生,在场地出口洗车池设置洗车设备并派专人负责管理;

11.4.3. 施工方必须为销售示范区提供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售楼过程中买

楼、看楼人员及车辆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11.5. 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11.5.1. 总包单位签约后,在七天内将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报监理、项目部,经

同意后方可实施,凡未经监理、项目部同意而自行搭设的施工设施,监理、项目部有权令其限期拆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施工单位负责,若不执行每日处罚500元直至拆除。

11.5.2. 建立健全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货物出入登记制度。本工地施工人员在现场

必须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胸卡。发现有与项目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将

第17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对施工单位处以每次100元—500元的罚款。

11.5.3. 凡在工地内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对所属单位处罚2000-20000元。 11.5.4. 施工现场产生的污水、废水必须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违者罚款5

00元—1000元,并负担由此产生的相关部门的罚款及责任。

11.5.5. 对外出车辆设专人和专用设备清洗,违者罚款500元—1000元,由责

任单位承担。

11.5.6. 在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按规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保证施工区域畅

通整洁,场地平整无积水,同时保证出入口和道路畅通,如施工单位未按指定地点堆放或未及时清理垃圾,则项目部有权在书面告知后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相关费用另加15%管理费由施工单位承担。

11.5.7. 材料堆放要求分类、集中堆放并标识。砌体材料归类成垛,堆放整齐,碎

砖料随用随清。

11.5.8. 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降低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噪音和扬尘,以免

周边居民投诉。

11.5.9. 施工区内要设足够的男、女厕所,及时清洁,化粪池定期抽粪,严禁将粪

直接排入市政管道,违者罚款500元—1000元。

11.5.10. 11.5.11.

施工期间,服从市政、交警、环卫、卫生防疫站等有关部门的指导。 在施工区域随地大便者,一经发现,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并对当事人

所在单位罚款500元;发现施工现场有大便,对相应作业区域责任单位处以500元罚款;发现小便者,当事人罚款50元,当事人单位罚250元。

11.5.12.

施工期间各自合约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办公、生产区域及施工道路须配

备专人每天进行保洁。

11.5.13.

12. 施工技术资料文件管理

12.1. 施工单位报送施工技术资料文件,统一采用国标标准A4号纸张,特殊情况除

外(如文件附图等,但不小于A4号纸张),文件资料格式除特定外,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第18页,共21页

有关当事人罚款从当事人所在单位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12.2. 所报送的施工技术资料文件应为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

处。现场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和各类施工记录中,有关责任人员签字和责任单位盖章手续必须齐全。

12.3. 施工技术资料文件收集、整理、归档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包括施工单位

编制竣工图),基础工程、主体结构、竣工验收前均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有关的技术资料文件自查自检,自查自检合格后提交给监理、项目部审查(不只是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亦如此),凡施工技术资料审查不合格,验收不予签证确认。

12.4. 每月监理、项目部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文件,查出问题要及时

整改,整改后上报复查,否则本月工程款推迟发放。 12.5. 施工技术资料报送时间:

12.5.1. 经监理、设计单位签认盖章的桩基控制点、桩位测量复核资料,桩基施工

前一天抄送监理、项目部。

12.5.2. 经监理、设计单位签认盖章的工程定位测量复核资料,施工单位在基坑开

挖前二天抄送监理、项目部。

12.5.3. 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浇捣混凝土前1天报送监理、项目部, 砂浆配合比

通知单砌墙前3天报送监理、项目部。

12.5.4. 混凝土、砂浆抗压试验报告出来后,必须在2天内报送监理。

12.5.5. 钢材质量证明书、复试报告及钢筋焊接试验报告,施工单位在浇捣混凝土

前报送监理。

12.5.6. 其它各类施工记录、测试报告、试验报告、材质质量证明等施工单位应按

有关规定时间报送监理。

12.5.7. 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记录、分部分项技术复核记录和分部分项工程自检

互检、质量评定、质量核验等,施工单位必须随工程进展收集、整理好,每月30日前各施工单位资料员将本单位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完毕后报送监理、项目部。

12.5.8. 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后一周内,施工单位

的施工技术资料文件根据建设工程归档标准汇总整理后,报送监理、项目部,其套数按合约规定。

第19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12.5.9. 施工单位竣工图按基础工程完、主体结构工程完、竣工验收后分三个阶段

报送监理、项目部,竣工图套数按合约规定。

12.6. 竣工验收通过后,各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资料,由总包单位按山东省建设工

程归档标准汇总、整理、装订成册后报送监理、项目部,其套数按合约规定。 12.7. 与监理、项目部来往文件要求:

12.7.1. 所有送至监理、项目部文件必须电脑打印,每类文件始终使用同种字体。

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使用小四宋体,落款靠右。

12.7.2. 送至监理、项目部的所有文件必须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12.7.3. 送至监理、项目部的所有文件应分类别编制序号,以便以后查寻和归档。 12.7.4. 施工单位与监理、项目部文件来往过程中,必须记录备案,收发人员必须签

收,严禁以任何理由拒收,否则每次处以人民币500元罚款。

12.7.5. 施工单位文件发送与接收必须授权专人负责,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监理及项

目部。

12.7.6. 施工单位文件发送与接收要及时,不可延误,如日报表每天上午9:00要

准时送到监理、项目部处。

12.7.7. 施工单位另发包的分包单位的文件,监理、项目部不予接收(项目部指定

分包除外)。

13. 管理部门及周边单位、村庄的应对协调制度

13.1. 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应对管理部门的各种检查和工地现场周边

单位、村庄的协调,以保证工地施工顺利进行。该协调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在进场后三天内提交监理、项目部。

13.2. 施工单位进场后一周内,须向监理、项目部提交入青备案证、资质证书、营

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并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办理环保、夜间施工许可证、各种许可证等,并将复印件提交监理、项目部。 13.3. 协调员应定期主动专访周边单位、居委会等,收集反映,制订对应措施,将

有可能影响施工顺利进行的矛盾,及时消除在发生之前。

14. 工人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第20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为保证及时发放工人工资,避免劳资纠纷,特制定本工人工资发放管理制度,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14.1. 签订中海清江华府项目工程承包合约时,施工单位应先对本工人工资发放管

理制度作出郑重的书面承诺。

14.2. 工人工资发放管理具体要求:①工人进退场三天内将详细的《工人进/退场

登记表》提交项目部存档,包括但不局限:真实姓名、年龄、进场(退场)时间、籍贯、工种、身份证复印件等,此登记用于工资发放时查验;②个人工资必须自领(必须有签名、盖章或其它认可手续),严禁代领;③发放工资前两天必须以公告形式告知工人;④工资发放时必须有项目部或监理相关人员在场见证,同时工资发放表(原件)必须在工资发放后立即上报监理、项目部;⑤工资发放过程必须留有影像资料;⑥如发生工资发放存在问题的投诉,经查核确实存在问题,业主有权利直接将工资下发给投诉人,该工资直接在承包商进度款中扣除,同时酌情给予承包商500—5000元的处罚;

14.3. 对于通过使用各种途径骗取工人工资挪作他用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一经

发现,业主有权停止支付一切费用,并责令其主要责任人离场。

15. 总分包协调配合

15.1. 分包单位系指业主直接分判的项目(如:铝合金制安、栏杆制安、电梯安装、

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等等)的承包单位。

15.2. 分包单位不只是接受项目部、监理公司的管理,同时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的总

体管理。

15.3. 总包单位必须加强对现场其它分包单位的管理。总包单位应当建立统一的、

完备的分包配合协议书,并与分包单位签定此等协议书,以明确双方责任。 15.4. 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当与总包之间签定配合协议。内容主要有:确认总分包责

任,确认应当共同遵守的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管理要求,交纳安全保证金等等。

15.5. 为了管理需要,在总分包签订配合协议的基础上,总包单位可以对分包单位

下发经监理、项目部审核同意的管理制度(包括处罚条例),处罚发生的依据或现场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监理、项目部,以避免总分包单位相互扯皮。

第21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15.6. 如按照资料收集、整理规定(档案管理要求),分包单位资料应归档到总包资

料之列的,总包单位应负责包括分包单位在内的所有资料整理,分包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同步将资料交给总包单位审核整理,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该项工作,否则总包单位有权利给予分包单位适当的处罚,但要上报项目部,并经同意后方可执行。

15.7. 总分包单位间签订的配合协议、管理制度(包括处罚条例)等均必须上报监

理、项目部审核并备案,总包对分包的处罚均必须通过监理、项目部,否则分包单位有权不接受。

15.8. 总分包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安排配合具体要求:

15.8.1.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总进度、月进度、周进度等)由总包单位负责协调安

排,总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必须包括所有的分包项目在内,各分包单位根据总包单位的进度计划安排细化各自的施工进度计划。

15.8.2. 总包单位的总进度、月进度、周进度计划安排,分别必须在规定上报监

理、项目部的时间2天、1天、半天之前分发给各分包单位,如因总包单位未能按规定要求将计划安排分发给各分包单位,导致分包单位不能按规定时间上报各自细化的进度计划,责任概由总包单位负责。

16. 附件

16.1. 附件一:《施工日报》; 16.2. 附件二:《三周滚动计划》; 16.3. 附件三:《三月滚动计划》;

16.4. 附件四:《设备/材料呈报比计划表》; 16.5. 附件五:《材料设备/样品审报表》;

16.6. 附件六(1):《XX标段甲供材料计划申报表》; 16.7. 附件六(2):《甲供材料计划申报汇总表》; 16.8. 附件七:《清江华府项目甲供料收货清单》; 16.9. 附件八:《图纸会审记要》; 16.10. 附件九:《质量控制点检查表》;

第22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附表一:

施工日报

年 月 日 星期 气温: ~ C 气候: 工 种 班 组 长 实 际 工 作 量 m3(m2) 完 成 工 作 量 m3(m2) 内 容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质 量 安 全 砂浆、砼试块 隐蔽工程验收及技术复核记录 材料、设备、构件、 机具、进退场 发生停工情况 场 容 实 际 工 作 人 数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加班情况 其 它 单位工程:中海·清江华府项目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人:

第2页,共21页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附表二:

三周滚动计划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上周实际完成进度 本周计划累计完成量 下周计划累计完成量 月份 本周进度计划 月份 下周进度计划 月份 序号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上周累计完成量 周周周周周周周周周周周周周周周周周周周周周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1 2 3 4 5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6 7 附表三:

复核人: 项目负责人 : 编制单位: 三月滚动计划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上月累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计完成量 本月计划累计完下月计划累计完1~ 6~ 5 号 1011~1 上月实际完成进度 年 16~20号 26~月末 11~15本月进度计划 年 16~2 26~月末 下月进度计划 年 16~20号 21~25号 序号 21~25号 1~ 6~ 5 号 10号 21~25号 1~ 6~ 5 号 1011~126-月末 号 5号 号 0号 号 5号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成量 1 2 3 4 5 6 7 8 成量 复核人: 项目负责人 : 编制单位: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附表四:

设备/材料呈报比计划表 QJHF-设备材料呈报比计划-年月日-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1 2 3 4 5 6 7 8 设备/材料名称及规格 使用部位 数量 计划呈报日期 要求审批日期 供货单位名称 备注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9 填报人: 复核人: 项目经理: 填报单位: (章)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附表五:

材料设备/样品审报表 QJHF-材料设备审报-年月日-编号

报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材料/样品名称 生产厂家 型号 规格 来源地 报审资料/样品使用及安装位置: 附件:样品 规格及质量检验证书 技术规格说明 以往工程使用记录 设计单位意见: 项目部意见: 送审资料 收件单位 青岛中海兴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收件人 份数 原投标提供的材料/样品资料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中海地产(青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主管部门意见: 备注:(若采用代替材料,应说明代替原因及合约规定的材料要求,和替代材料与合约要求和相符的情况) 监理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中海·清江华府项目部: 青岛中海兴业房地产有 限公司主管部门:

附表六(1):

XX标段甲供材料计划申报表QJHF-甲供材料计划申报-年月日-编号

序号 1 2 3 4 5 6

楼栋号: XX号楼 安装部位: XX部位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申报单位经办人(签字) 业主专业工程师审核意见: 附表六(2): 甲供材料计划申报汇总表QJHF-甲供材料计划申报汇总-年月日-编号

标 段: XX标段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进场时间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我司确认截止**年**月**日,按**年**月**日收到的施工图纸,所有的**甲供材料均已全部计入本汇总表中。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申报单位经 办人(签字)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业主专业工程师审核意见: 业主项目经理签发意见:

附表七:

清江华府项目甲供料收货清单QJHF-甲供材料收货清单-年月日-编号

标 段: XX标段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10 11 12 发货单位 (盖章) 经办人 (签字) 收货单位 (盖章) 项目经理 (签字) 经办人 (签字) 业主项目部意见: 业主合约管理部意见: 附表八:

图纸会审记要

工程名称 地 点 序号 图号 图纸问题 QJHF-图纸会审-年月日-编号

时 间 专业名称 会审(设计交底)意见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1 2 3 4 5 6 7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专职质检员: 项目(专业)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主任工程专业设计人员: 建设单位师) 项目负责人: (公章)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公章)

附表九:

质量控制点检查表(土建工程部分)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经理: 序分工序名称 交底情况 质量控制点 验收情况 号 类 1 桩基钢筋砼预制桩工程 ①桩位复核②桩体质量③配桩、接测桩方案、桩 ④收桩 ①桩位复核 ②终孔验收 ③钢筋笼验收 ④桩顶标高 桩基验收 2 工程 人工成孔灌注桩 测桩方案 3

泥浆护壁冲(钻)孔 ①桩位复核 ②终孔验收 ③钢筋笼桩基验收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序分号 类 桩 4 5 基坑工程 7 工序名称 交底情况 质量控制点 验收情况 验收④砼浇筑记录 ⑤桩顶标高 ①水灰比 ②垂直度 ③搅拌质量 ①角度 ②深度 ③水灰比 ①垂直度 ②压力 ③水灰比 ④深度 ①观测 ②坑内外有组织排水 ①按图施工 ②按规范施工 ③定位 搅拌桩 锚杆 6 旋(摆)喷桩 基坑安全 8 钢筋制安 措施④人行过桥 ⑤钢筋接头按要 求送检 ①支撑系统②梁柱截面 ③模板标高 ④起拱 ⑤材料质量 ①浇捣顺序②降温差措施③施工缝处理 ④养护 ⑤砼试块 ①浇捣顺序 ②施工缝处理 ③养护 ④砼试块 9 主体结构模板工程 10 大体积砼浇注工程 11 工程 砼浇注工程 13 装抹灰工程 ①分户墙验线 ②砂浆配比 ③拉结筋验收 ④顶砖砌筑 ⑤砂浆试块⑥排砖 ⑦构造柱、压顶梁 12 砌体工程 砌体样板、三层会验 ①砂浆配比 ②基层处理 ③超厚抹灰样板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序分号 类 修工14 程 工序名称 交底情况 质量控制点 验收情况 分层 ④挂网 ①基层处理 ②标高控制 ③材料配比 ④养护保护 ⑤坡度坡向 ①基层处理 ②标高控制 ③试铺排板 ④坡度坡向 ①洞口处理 ②框内填塞 ③框边塞缝 ④框的固定 ①基层处理 ②基层含水率③底层涂料 ①基层处理 ②排版 ③沟缝 ④细部处理 ①浇捣顺序 ②变形缝、施工缝、后防水混凝土 浇带、穿墙管、埋设件的设置和构 造施工缝处理 ③养护 ④砼试块 整体楼地面工程 15 16 块料楼地面工程 门窗工程(铝合金/防火门) 17 涂料饰面 18 内、外墙面砖 防19 水工程 防水卷材 ①基层处理 ②基层含水率 ③阴阳角弧位 ④附加层 ⑤卷材防水层接口和收头处理 ⑥细部构造处理 ⑦蓄水试验 ①基层处理 ②基层含水率 ③阴阳角弧位 ④附加层 ⑤涂料防水

涂膜防水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序分号 类 工序名称 交底情况 质量控制点 验收情况 层涂刷遍数和厚度 ⑥细部构造处理 ⑦蓄水试验 20 ①基层处理 ②找坡排水 ③保温隔热 ④天面构造 屋面保温隔热工程 检查人: 检查日期:

质量控制点检查表(电气工程部分)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经理: 序分号 类 工序名称 交底情况 质量控制点 验收情况 1 砼内线管敷设 建①弯曲半径;②弯扁程度;③过线盒预留;④终端 位置控制;⑤线管间隔;⑥保护厚度;⑦绑扎固定 及线管连接。 ①开槽方法;②槽内固定;③弯曲半径;④终端位置及线管连接。 ①与弱电面板安装间距;②水平位置控制;③垂 直安装高度偏差及其与墙面(饰面)收口控制;④ 线管与面板连接和固定。 ①安装位置和高度;②接零保护;③线色区分和漏电保护;④进出线管与箱体的连接和固定。 2 砌体内线管敷设 筑电 3 气开关插座部安装 分 4 室内配电箱安装 5 主体范围 ①室内开关控制线的统一;②强电插座接零保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序分号 类 工序名称 交底情况 质量控制点 验收情况 线管穿线 护线的连接工艺要求(多股线搪锡或压接端子);③管内穿线数量和完整性控制;④各类线路及诸回路绝缘检测。 ①基础水平接地体的连接;②接闪器、避雷带、避雷网格、引下线、均压环的焊接要求和连续性控制;③安全接地装置的预留;④等电位的连接;⑤防雷检测点的预留及接地电阻的测量。 防雷及接6 地装置预 留 ①电源侧保护零线(PE)的接入,箱体内N线和PE线的汇流连接;②金属框架和箱体的接零保护;③电气装置、主线路、二次回路的绝缘检测;④抽出式开关的动、静触头检查;⑤断路器接线装头的压接、紧固;⑥箱体和框架安装的水平、垂直偏差;⑦分励脱扣的动作。 7 成套配电柜、控制屏 ①桥架线槽接地;②两端的跨接或连接板的固电缆桥架8 和线槽敷 设 定(镀锌);③其中线缆的固定和线路标示;④架体的支撑固定和补偿装置的设置;⑤不同电压 等级和应急电源线的敷设区分;⑥敷设时的弯曲半径控制。 9 柴油发电 ①机组工作零线、接地主干线,机房等电位连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序分号 类 工序名称 交底情况 质量控制点 验收情况 机组安装 接;②发电机馈电线路的相序、绝缘检查,直流2.4KV耐压试验;③贮油间的特殊灯具安装,油箱和的防静电接地。 ①土建井道尺寸垂直度控制和门洞口预留;②机房曳引机和主梁埋入深度和固定;③导轨固定10 电梯 电梯安装 和接头平整度;④电梯系统凡故障情况下可带电部分可靠接地;⑤轿顶、井道、底坑的单独电源和照明安全电源;⑥层门地坎水平距离、非正常打开闭锁、轿箱平层准确度。 ①金属线管与线盒的固定、护套、防火;②线路的预留余量、绝缘检测、探测器的线色;③探测器的安装位置、不同环境的使用型号;④电话、广播线的单独敷设;⑤控制设备的电源直接连接和接地要求;⑥报警按钮、电话插孔、破玻按钮与装饰灯具开关位置、安装高度的调整;⑦设备联动控制和手动控制线路分别设置,设备固定和减震。 1.火灾自11 智动报警和 能联动 建筑 12 2.其他建筑弱电系 统 ①弱电各自系统的电源、防雷、设备接地的检查检测;②弱电线路敷设时的弯曲半径、完整性、 与其他线路的间距控制;③可视对讲主机电源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序分号 类 工序名称 交底情况 质量控制点 验收情况 点和门锁线路预留;④主体地下室和室外各弱电线路主干线管的预留;⑤家居安防终端的准确位置;⑥弱电线路的绝缘电阻检测;⑦对绞电缆(五类线)色标顺序和光纤接续损耗检测;⑧设备自动化监控,其信号传输控制线路预留和抗干扰敷设。 检查人: 检查日期: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质量控制点检查表(给排水工程部分)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经理: 序分号 类 工序名称 交底情况 质量控制点 验收情况 室内给水管1 道及配件安 装工程 ①给水口预留位置(与墙面配合关系)、标高 ②水表安装 ③管道的保护层厚度 ④管道试压 ⑤管道通水 检验批验收记录,试压记录,隐蔽记录,通水试验 室内热水管2 室道及配件安 内装工程 给室内消火栓3 排系统安装工 水 程 ①给水预留口位置(与墙面配合关检验批验收记系)、标高 ②管道的保护层厚度 ③录,试压记录,管道试压 ①消火栓的安装高度、开启方向 ②管道试压 ③水箱去水管上止回阀安装 ④天面防水套管安装, ①基础螺栓孔位置 ②泵组减震措施 ③平整度 ④离心泵连轴器同心度 ⑤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 ⑥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情况 ⑦溢流、放立管的间断排水情况

通水,隐蔽记录 检验批验收记录,试压记录 4 给水设备安装工程 验收记录,试压记录,满水试验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序分号 类 工序名称 交底情况 质量控制点 验收情况 室内排水管5 道及配件安 装工程 ①管道坡度 ②伸缩节、检查口、清扫检验批验收记口安装 ③管道转换安装 ④顺水管录,通水,灌水、件的安装 ⑤支管接入立管(主管)的通球试验,隐蔽情况 ⑥天面防水套管安装 记录 室内雨水管 6 道及配件安 装工程 卫生器具及7 给水配件安 装工程 卫生器具排8 水管道安装 工程 ①管道坡度 ②管道转换安装 ③检检验批验收记查口、雨水斗安装④通水、灌水试验 录,通水,灌水试⑤天面防水套管安装 验记录 ①地漏高度 ②给水龙头与器具配合检验批验收记位置 ③高度要求 ④存水弯安装 ⑤录,通水,灌水通水、灌水试验 试验记录 检验批验收记录,通水,灌水试验记录 检验批验收记录,试压记录,隐蔽记录 ①器具排水接口严密性 ②排水管坡度 ③顺水管件安装 ④清扫口安装 9 室外给水管室外给消防水泵接排合器及室外水 消火栓安装工程 道安装工程 ①位置、标高 ②试压 ③土壤分层回填情况 ④管材、管件配套情况 10 ①位置、标高 ②试压 ③土壤分层回填情况 检验批验收记录,试压记录,隐蔽记录

清江华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序分号 类 工序名称 交底情况 质量控制点 验收情况 室外给水管11 沟及井室工 程 ①管沟基层、井室地基处理 ②井圈井盖安装及与周边地面高度配合情况 ③需防腐处理的防腐情况 检验批验收记录 12 室外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①位置、标高、坡度 ②土壤分层回检验批验收记 填 ③通水、灌水试验 ④与检查井的录,通水,灌水试连接情况 ①管沟基层及井池地基处理 ②井圈、井盖安装及与周边地面高度配合情况 ①风机减震 ②风管吊架间距及防腐处理 ③风管接口 ①煤气管道安装; ②煤气表报警器安装; ③煤气管道气密性试验 验记录 室外排水管13 沟及井池工 程 检验批验收记录 14 通风工程 15 煤气工程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hangjiatan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