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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氏文通》对西方语法的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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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4期

《马氏文通》对西方语法的模仿

孙玉文Ξ

提 要 本文在吸收前贤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较为全面地研究了《马氏文通》对西方语法的模仿。指出《马氏文通》的语法框架是模仿西方语法而建立起来的;对具体问题的处理,也有不少模仿西方语法的地方。研究《马氏文通》对西方语法的模仿,对于汉语语法学史、汉语语法学,都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马氏文通》 语法 模仿

《马氏文通》是汉语语法学的开山之作,同时也是我国第一部泛时语著。其材料之丰富,体系之严密,创获之丰硕,沾溉后人于无穷。这都跟著作者马建忠学贯中西有关。模仿西方语法,继承我国小学和古文论的研究成果,应该是《马氏文通》语法体系的两大来源。但是,最近有人以为《文通》对西方语法的模仿只表现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言下之意,《文通》的语法框架是全然具有独创性的。我们认为,《文通》的语法框架是模仿西方语法的。下面从具体内容看《文通》对西方语法的模仿。

一、词法方面

《文通》说:“字无定义,故无定类。而欲知其类,当先知上下之文义何如耳。”又说:“义不同而其类亦别焉。故字类者,亦类其义焉耳。”主张划分词类要根据意义。这在西方传统语法中也能找到。丹麦著名语法学家奥托・叶斯泊森《语法哲学・词类》说:“在应当根据什么来分类———是根据形式(和形式的变化),或根据意义,或根据词在句子中的功能,或根据所有这一切的总和———的问题上,没有取得过一致的意见。”根据意义划分词类,实际上来自于传统逻辑。法国的安托万・阿尔诺与克洛德・朗斯洛合著的《普遍唯理语法》第二编《词所表达的意义采取各种不同形式所依据的原则和理由》就是从逻辑的立场据意义划分词类的。

《文通》把文言中的词划分为名字、代字、动字、静字、状字、介字、连字、助字、叹字九类,无非是去掉西文的冠词,加上华文所独有的助字,这显然是模仿西方语法。因为“助字”以外的另八类词,并不都是世界所有语言所必有的。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指出:“把词分为名词、动词、形容词等等并不是无可否定的语言现实性。”我国语言学家高名凯先生50年代提出汉语实词不能分类。既然不同语言词类划分可以有不同的面貌,而《文通》词类面貌跟西方语法这样近似,合理的解释只能是,《文通》的词类划分模仿了西方语法。但由于语言作为人类的交际工具,不同的语言还是有共同的地方。马氏不是机械模仿,他对汉语语法体系有完整的思考,其词类划分及归类有不少是符合汉语语法特点的。

《文通》名词分类跟英语、法语的比较:

公名materialnoun;nomsconcrets

commonnoun;公名nomcommon群名collectivenoun;nomscollectifs

名字noun,nom

ch《虚 通名abstractnoun;nomsabstraits

 

Ξ收稿日期:1996年元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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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马氏的公名实在有两个含义,如上表。他先把名字分为“公名”、“专名”两宗;“公名”又别分为“通名”、“群名”。此“别”应理解为“另外的”。又,英语的普通名词又可分为个体名词、集体名词、物质名词、抽象名词。个体名词是可数名词;集体名词有的可数,有的不可数;其它是不可数名词。汉语名词没有“数”的变化,马氏实际上把相当于英文个体名词和物质名词的那部分文言词合并为“公名”。

《文通》还谈到“书籍有用本名为公名者”,有“用地之公名指人者”,有“以地之本名指人者”。这也是模仿西语而建立的说法。“本名用为公名”相当于法语专有名词转化为普通名词。但马氏又结合了汉语修辞来讨论这一问题,这就不是照抄西语的说法。法语、英语的语法书都论及名词之间的互相转化,应当是马氏所本。

西方语法书名词部分要谈到名词的性和数。马氏看到汉语没有这些形态变化,所以《文通》不谈,这是马氏的卓识。西方语法书谈到复合名词的构成形式及名词的语法功能,汉语也有这部分内容,所以,这些在《名字》中都谈到了。

《文通》代字分类跟英语、法语的比较:

)指名代字(?

代字pronoun;pronom接读代字relativepronoun;pronomrelatif

询问代字interrogotivepronoun;pronominterrogatif

 指示代字demonstrative pronoun   ;pronom   démonstratif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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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词语,这是西方文法书已有的名目,英语称antecedent(先行词)。”(第88页)西方语法书要论到代词的性和数,汉语没有这部分内容,《文通》不谈,这是照顾汉语特点的地方。《文通》谈到各类代字的语法功能和语法意义,这是模仿西方语法书而来。

《文通》静字分类跟英语、法语的比较:

象静adjectives;adjectif

静字

数目cardinalnumerals;nombrecardinal

滋静numerals;numéral序数ordinalnumerals;nombreordinal

 

 语约数partitive这就 numerals;f的说ractions

按,《文通》把象静和滋静归为一类,这一方面反映出马氏对这两类词共同特点的认识:都能作表词,又都能“先于名”;一方面又可能是稍有变通地模仿法语。法语语法书中,形容词(’ad2

jectif)自成一类;但是限定词(ledéterminat)的下位区分中有:冠词(l’article)、指示形容词(l’monstratif)、主有形容词(l’adjectifpossessif)、泛指形容词(l’adjectifindéfini)、adjectifdé

疑问词、感叹形容词、数量词。

《文通》中列有他类词“用如静字者”,这是模仿他类词和形容词的转化而来;又探讨了静字在结构中的作用,这是模仿西语书形容词的句法功能而来。马氏在“静字诸用”中,论及“静字先乎名字”时,音节的奇偶作用,这可能也有法语的影子。因为法语中,形容词作名词的形容语时,位置并不固定,有时放在名词前,有时放在名词后。这里有音节和节奏的制约,语法书要谈到。但是法语形容词有性和数的变化,汉语没有。《文通》不论,是注意到了汉语的特点。《文通》卷三末尾有一节是“论比”,这显然是模仿西语形容词和副词的级差形式而来。

《文通》动字跟英语、法语的比较:

外动字transitiveverb;verbetransifif  自字verbepronominalréfléchi受动字verbepronominaldesenspassif

动字verb;verbe内动字intransitiveverb;verbeintransitif

同动字linkverb

助动字auxiliaryverb;verbeauxiliaire无属动字verbeimperson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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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和“散动”,这是模仿西语。坐动,相当于英语的定式动词(finitiveverbs);散动,许多人以为相当于英语不定式(infinitive),何容《中国文》(第91页)说:“‘散动’这个名称是马氏创立的,相当于英文法的infinitive,participle,gerund三种东西。”似乎更全面些。《文通》“散动诸式”实际上是“散动诸用”,是谈动词短语的种种语法作用:可充当起词、表词、司词、偏次,后殿“者”字,还可充当止词。英语中不定式及分词也可作主语、宾语、介词宾语、名词修饰语、主语补语和宾语补语(相当于表词)。由此可见《文通》对西语的模仿。《文通》区分坐动跟散动,就汉语说,是不必要的。王力先生《中国语法理论》批评说:“一句之中,尽可以有两个叙述词,不必有定式不定式的分别。《马氏文通》把和西洋不定式相当的动词叫做‘散动’,实在是多余的。”(第134页)。

《文通》状字分类跟法语的比较:

以指事成之处者l’adverbedelieu以记事成之时者l’adverbedetemps

状字adverbe以言事之如何成者l’adverbedemanière以度事成之有如许者l’adverbedeguantilé以决事之然与不然者l’adverbedejugement

 以传疑难不定之状者是模  l’adverbed ’interro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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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相当于西文的clause。

《文通》“读之用”中列有读的三种用途:用如名字,用如静字,用如状字。《正名卷》界说第23也说:“读之式不一,或用如句中起词者,或用为句中止词者,则与名代诸字无异;或兼附于起、止两词以表其已然者,则视同静字;或有状句中之动词者,则与状字同功。”两处表述大同小异。只是《正名卷》中“读之式”的“式”用字不确,应改为“用”;因为《论句读》中“读之式”的内容与此全不同,当以《论句读》为准。“读之用”的三种用途,是仿自西语。“用如名字者”相当于法语laphrasedesubordination的lapropositionsubstantive;“用如静字者”相当于lapropositionadjective;“用如状字者”相当于lapropositionadverbiale。“用如名字者”中,列有读所作的3种成分,其实有5种:起词、止词、表词、转词、偏次。作起词,相当于法词la

sujet;作止词,相当于法语lecomplémentd’objet;表词,相当于法语的l’attribut(按,作表

词放到用如名字里讲,不合马氏一贯主张,也跟用如静字矛盾,何容以为这是马氏删除未尽的例)。有人以为《文通》中“读”可以分作两部分,用如名字、静字,这个状字“读”指句子成分;另一部分状字为另一种用法,这个“读”指复句的一个从句。不合马氏原意。马氏所有的“读”都能划归到句子成分中。其中用如状字的,“记处”仿自西语lapropositionlocative,“记时”仿自lapropositiontemporelle,“记容”的记缘由仿自lapropositioncausale,假设拟议仿自la

propositionconcessive(以上均以法语为例)。《文通》说:“有起词、语词而辞意未全者为读。”何

容《读〈马氏文通〉》批评说:“前半句是西化的说法,后半句就是中国本位的说法了。……马氏硬要把二者混而为一,在解说上便不免要自相矛盾。”何氏的这种批评是正确的。

《文通》的“句”除继承中国传统的说法外,还模仿了西语的sentence。马氏说:“凡有起词、语词而辞意已全者,曰句。”句要有起词、语词,这也正是西方传统的句子观。《文通》又把舍读之句据语义分为四类:排句而意无轩轾者,叠句而意别浅深者,两商之句,反正之句。马氏说:“泰西方言之论句法也,四式之外,加一相因之句,即谓上下之句有相因之理,或言固然,或言所以然也。而此式于第二式意有浅深之句,与第四式反正之句,皆可归焉。”可见马氏对舍读之句的语义分类是模仿西语,只不过把西方语法书的五类改为四类罢了。

《文通》论句读的构成,有“词”、“次”这两套术语。“词”仿自西语sentenceparts。“起词”,是模仿西语的subject。在马氏那里,起词和语词是句子所必备的。但言语中不一定有起词,有三种情况:上下文中省略了起词,句中本无起词,经常不用起词。王维贤《〈马氏文通〉句法理论中的“词”和“次”的学说》指出:“马建忠把这类句子分为三类,也可能是模仿的英语语法。在英语里,记变句,有无句,议事论道句,都有特殊的形式。‘记变’句用虚设主语‘it’来开头,如Itisraining。‘有无’句用there开头,主语放在系词的后面,如Therearethree

booksonthetable。‘议事论道’句用不定代词‘one’作主语来泛称。如Oneshouldbeginaprop2ernounwithacapitalletter。但是马氏这里却没有‘机械’地模仿西方语法。”

“语词”,是模仿西语predicate。“表词”,是模仿predicatenominative。西语名字、静字都可作表词,而马氏一贯作法是:把所有作表词的结构都看作用如静字。关于表词,还牵涉到“断词”问题。王力先生《中国语言学史》说:“马氏不把系词归入动词,而称为断词,放在静字的一卷内,这显然是受拉丁语法的影响。系词后面的形容词或名词称为表词,这也是受拉丁语法与法语语法的影响(法语Attribut),与英语不同。他说:‘静字而为表词,必置起词之后。后之者,即决为如斯之口气也。口气决而意达,意达则句读成矣。其句读之起词(按即主语),名、代、顿、豆无论也,而概为静字。然有以名字与顿、豆为之者,则必用若静字然。’这里完全没有谈到系词省略的问题,因为拉丁语的名句(按即描写句与判断句)本来就不是必须用系词的。”断词在词类系统中的地位如何,“静字语词”句跟“动字语词”句怎么区分,《文通》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也是模仿造成的困难。王维贤《〈马氏文通〉句法理论中的‘词’和‘次’的学说》指出:“原来这里的关键还是模仿印欧语语法和适应汉语语法特点的矛盾问题。在拉丁语里,凡是做‘系词’或‘准系词’句的‘名词谓语’或‘形容词谓语’的名词或形容词,用的是主格;而做一般动词相关成分的名词、代词等等,用的是受格(马氏所谓止词)和与格、属格、离格(马氏所谓转词和司词)。在拉丁语这类语言里,系词性的动词和一般动词的区别是很清楚的,跟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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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词相关的成分是止词、转词还是表词,也是很清楚的。汉语名词、代词、形容词没有格的变化,又想根据拉丁语这类语言来区分这两类不同成分,于是只好从动词的意念上的不同来区别为一般动词和系词两类;而把系词后面的成分叫做表词了。”

止词和转词,也是模仿西方语法。怎样区分止词和转词?王维贤分析马氏的思路说:“在拉丁文里,动词的及物或不及物是由动词是否带受格宾语来决定的。汉语名词代词没有格的变化,位在动词后的名词和代词,在形式上是没有区别的。因此马氏提出了这个确定带名词性后置成分的动词是内动还是外动的补充标准。”按,所谓补充标准,即“内动字不能转化为受动字”。内动后的名词性成分是转词,外动后的名词性成分是止词。这里既有模仿,又有创新。又,《文通》把凡用“上、下、左、右、内、外、中、间、边、侧”等字缀于地名、人名、时代之下的“记时记地”之语看作转词,这也是模仿西语。马氏自己在《卷二・论宾次》中就说:“盖‘上’‘下’‘内’‘外’诸字,即所以代介字之用,故泰西文字,遇有此等字义,皆为介字。”就外动字说,外动字的名代性的连带成分,有的是止词,有的是转词。马氏有一条区分标准是,外动字前后带有介字的成分是转词,例如“天子不能以天下予人”,“天下”已由止词变为“转词”了。王维贤指出:“这种情况在拉丁语里也是存在的。不过马氏在这里并未明言罢了。”我们今天看作双宾语的,《文通》有些看作双宾语,有些看作一个止词加一个转词。例如“教民稼穑”的两个名词都是止词;“授孟子室”中“孟子”是转词,“室”是止词。王维贤说:“这里主要的还是模仿的拉丁语语法。拉丁语跟英语不同,拉丁语只有‘教示义’的动字可以带两个受格名词的双宾语,而‘授与义’的动词则只能带一个受格宾语和一个与格间接宾语(即马氏的转词)。”按,英语中有一些间接宾语可以挪到直接宾语后,条件是在间接宾语前加to。例如:Igavemyfriendthemon2

ey可转化为:Igavethemoneytomyfriend。to是介词。

司词和加词,也是模仿西方语法而来。何容《中国文》说:“他所谓司词,是对介字而言,相当英文法里的objectofpreposition;说介字与其司词统曰加词,乃是说这是加词之一种,并非给加词立界说;加词就是英文法里的adjuncts,介字与其司词就是prepositionwithitsob2

jects,也叫做prepositionalphrase。”何氏的议论,含有“司词”、“加词”是模仿西语的意思。马

氏加词并不单指“介字与其司词”而言(这种类型的加词是修饰成分,即adjuncts),还有“同次用如加词者”。何容《中国文》说:“马氏说:‘凡名、代、动、静诸字,所指一,而无动字以为联属者,曰加词。’这种加词才相当英文法里的appositives。”《文通》立有“象静司词”,陶奎《〈文通〉质疑》批评马氏不该立有这一类,以为不合司词定义,不合静字定义,又不合字类假借说。其实《文通》立“象静司词”,正是模仿西语。王维贤《〈马氏文通〉句法理论中的‘词’和‘次’的学说》指出:“象静司词不是指介字后的成分,而是指足以足静字之意的成分,其地位与动字的止词或转词相当。这类成分在拉丁文里是用属格来表示的,一般称之为宾语性的属格。马氏为了区别于动字后的止词或转词,把这种成分叫做‘司词’。这种司词虽然有时前面带有介字‘于’,但是也常常不带任何介字,而直接为静字所司。”王力先生《中国语言学史》以为马氏的这种处理是照顾了汉语的特点。

《文通》不给状语单立术语,这也是模仿西语。英语就管副词叫adverb,状语叫adverbial,词干是相同的。王海

《马氏文通与中国语法学》说:“马氏用‘状字’来对译西语adverbial一

名,而它既当词类名称用,也当句子成分名称用。”王先生以为马氏“状字”和状字在句中职务的立名受了西方语法的影响,这是正确的。但以为马氏将“状字”当句子成分用,则恐不合马氏本意。

《文通》对“名代诸字”在句读中“所有相涉之义”,立有“次”这一套术语。这是模仿西方语法而创立的。“次”今译为“格”,马氏译为“次”,是因为他更重视汉语“名代诸字”的位次。ΠeЖ,是西“格”古希腊人叫pt^osis,罗马人译为casus,英语再译为case,法语为cas,俄语为Πa方语法书不可缺少的道具。《文通》卷七说:“夫名代诸字,先乎动字者为主次,后乎动字者为宾次。然而实字相关之义,有出乎主宾两次之外者。泰西文字,若希腊拉丁,于主宾两次之外,更立四次,以尽实字相关之情变,故名代诸字各变六次。中国文字无变也,乃以介字济其穷。”这里至少可以证明两点:一是马氏承认为“名代诸字”立“次”,是模仿西方语法;二是他认为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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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中使用介字,常能传达出西方case所传达的语义内容。

下面是《文通》四种主要的“次”跟拉丁语、英语、法语的比较表:主次subjectivus;subjective;sujet宾次accusativus;accusative;accusatif偏次genitivus;genitive;génitif同次appositivus;appositive;appositif

这些术语,都来自古希腊。如希腊语“宾格”叫aitiatikē,“所有格”叫genikē。

《文通》讲主次、同次时认为静字也有“次”,讲偏次、正次不包括静字。王维贤《〈马氏文通〉句法理论中的‘词’和‘次’的学说》以为是模仿拉丁语法。他说:“在拉丁语法里,静字修饰名词是与名词‘同次’的;又怎好说一个正次,一个偏次呢?因此偏次之说虽‘“次”成自我’,而在运用时,又不知不觉地‘为西文法之case所拘也。’”

《文通》一方面以为凡作表词者都用如静字,这里既有模仿,又有改造;一方面又以为表词和主次“同次”,这是模仿西方语法。王维贤说:“按照拉丁语法,静字不但是有次的,而且刚好是作表词的静字和修饰起词的静字,必须与起词‘同次’,即皆为主次。当然,马氏把这二者认为与起词同次,还有另外的根据,这另外的根据就是马氏依汉语实际给‘同次’所下的定义了。”

其实,在汉语里讲“次”是不必要的。王力先生《中国语法理论》指出,“格”是由形式的变化表示的,如果某一族语里,体词或代名词没有形式的变化,也就没有格;“格”的数目要看体词或代名词所能由形式上分别出来的数目为标准的。“依照这种说法,现代中国语里根本就没有‘格’”。何容《中国文》批评黎锦熙和刘半农给汉语立“位”时说:“要究句法之殊异,何不直截了当的以某种成分的位置来究,而以作某种成分的实体词的位置来究呢?这不是多立一套名目,而且把非实体词的成分的位置弃置不论吗?再说,就是要以作某种成分的实体词的位置来究,也可以直截了当的说那个实体词是作某‘语’的,何必因语立位,而说它是在某‘位’呢?”何氏对黎、刘的批评,正可以移来批评马氏给“名代诸字”所立的“次”。

自《文通》开始,人们常常把汉语词类跟句子成分简单地一一对应起来。这也是模仿西语。因为西语中,词类和句子成分之间有一种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大致地说,动词跟谓语对应,名词跟主宾语对应,形容词跟定语对应,副词跟状语对应。但是,汉语词类跟句子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由于简单照搬西方语法词类和句子成分对应的那部分内容,汉语的词类划分和句法分析就不可避免存在着不少矛盾的地方。主要参考文献

①王力:《中国语法理论》,《王力文集》,第一卷,山东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②马建忠等:《汉语语法丛书》,商务印书馆,从1983年起开始出版。③朱德熙:《语法答问》,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④张万起编《马氏文通研究资料》,中华书局,1987年版。⑤王海

:《马氏文通与中国语法学》,安徽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⑥杨树达:《马氏文通刊误》,中华书局,1983年再版。⑦孙玄常:《马氏文通札记》,安徽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

⑧[丹麦]奥托・叶斯柏森:(等译)《语法哲学》,语文出版社,1988年版。

(责任编辑 何明星 刘宋川)

作者 孙玉文,男,1962年生,(武汉)湖北大学(邮编430062)中文系副教授,在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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