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
1、矿长、总工、采掘队队长、通风队队长、科室人员、班长、爆破工、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对按规定不携带者严肃处理。
2、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要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要爱护、保养好仪器,保持表面清洁,避免受到较大振动或碰撞,严禁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
3、通风队负责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4、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必须集中在矿灯房管理,统一收发。仪器要上架,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环境中。
5、仪表发放工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充电、收发和保管。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校验标签、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并做好仪器收发登记记录。
6、六大系统负责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10天进行一次调校,做好调校记录,负责对仪器检查维护校验和登记造册。
7、仪表发放工收发丢失、携带者丢失或造成损坏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要按价赔偿损失。
管理标准
1、便携式报警仪无欠压,调校有效期未超10天。 2、 仪器干净、外观完好、结构完整、附件标签齐全,各调节旋钮灵敏,电源开关灵活,显示正常。
3、便携仪器的电量充足、电池完好、读数显示器正常、报警器正常、外壳完好、机体无进水、电源电压符合仪器工作要求、仪器各调节电位器能正常调解,读数显示器显示正确。
管理措施
1、六大系统负责人每半年将便携式报警仪送检测中心检定一次。 2、六大系统人员每10天对便携式报警仪进行一次调校。 3、仪器发放人员发放前对便携式报警仪进行外观检查、电压检查,发现损坏时严禁发放,并将其通风科调校室进行修理。
4、便携仪器调校员在调校前必须对便携仪器进行检查,不完好的仪器经维修后方可进行调校。
5、六大系统负责联系厂家技术人员对故障的仪器进行维修。
处罚机制
1、仪器发放工必须配合调校人员进行调校,如未进行调教或超时不调教者,对六大系统进行罚款300元。
2、 仪器仪表必须每班做好清洁工作,若发现不干净,予以警告。 3、每班必须认真清点报警仪数量,若发现升井人员弄丢仪器仪表校验标签的给予罚款200元。
4、禁止管理发放人员以外的工人随便拆卸仪表,一经发现,初次给予警告,再次发现则罚款500元。
5、仪器仪表过期未及时校验,若是发放人员未及时通知六大系统和矿部的,则给予罚款1000元;若是通知六大系统,而六大系统
未及时去校验的,则给予处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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