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2年,许多员工对于是否会下达《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充满期待,但是部分员工对与我国的最低工资制度理解并不全面,由此造成一些误解与争议,在这里我结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苏州市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对最低工资制度作简单的说明: 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包含了哪些工资项目呢?按苏州市2011年《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加班费”、“特殊工作条件津贴”和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它福利待遇,结合一家公司的工资结构,以下表作详细说明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电话津贴 专技奖金 冲压绩效 平时加班
V V V V V X 周末加班 法定假日加班 夜班津贴 误餐补贴 奖励 社保(个人) X X X X V V (V 表示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X 表示不包含)
有些朋友可能会问,社保人个缴交的部分为什么也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2004年3月,劳动部对《最低工资规定》进行了修订,在最低工资的剔除
之内呢?
项里将“保险”二字删除掉了。那么现在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到底是否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呢?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据此,最低工资标准里是考虑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一因素的。为了进一步明确这一问题,《最低工资规定》里附带了《最低
工资标准测算方法》,目前的方法有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这两个方法中的调整因素均考虑到了当地个人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后,劳动者实际领取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对国家的《最低工资标准》有了初步的认识,那么企业该在什么时候调整公司员工最低工资呢?是不是通知一下来,公司就得立即上调所有员工薪资呢?这个认识是错误的!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当上述表中的工资项目(v)之和,低于通知的最低工资标准时,公司才应该依法上调该员工的工资。
建立、健全公司工资分配方案,合理上调员工薪资,是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和地方的《通知》是一个底线,公司只要不低于这个底线,至于,何时上调员工工资,上调多少等,都可以按公司制度来办,也会支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hangjiatan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