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基坑土方纵向及平面开挖顺序进行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坡度进行基坑边坡开挖,确保基坑肥槽宽度符合设计要求。
挖土机挖土应配合护坡支护施工,每步开挖至相应护坡施工标高。施工时首先开挖周边土方,然后向中间开挖。土方开挖为土钉及锚杆施工留置工作面,土钉施工工作面宽度与土钉长度相符合。
基坑周边和支护施工相关位置,土方开挖步骤要满足支护分层开挖要求,桩锚支护的土方开挖每次开挖至锚杆标高下500mm,对于中间区域土体可分3-4步开挖至槽底,每步挖深不宜超过3.0m。
对于砂层或饱和粉土时应控制土方的开挖深度(不超过1.5m)和长度(不超过60m),防止土方局部坍塌。
槽底局部需加深的部位,土方量较大处可用挖土机直接挖走,人工细部清理,人工清理的土运至挖土机旋转半径内,由挖土机挖走。
槽底预留土层厚度为200~300mm。当机械挖土到设计槽底以上200~300mm时,由测量人员配合共同进行,标高由水准测量控制,不许超挖,以免扰动下部持力地层。
1.6、肥槽预留
基坑土方开挖须为结构施工预留肥槽。按照支护设计要求,土钉墙支护体系肥槽0.8m,护坡桩支护体系肥槽1.0m。
1.7、土方开挖机械选型 2、土方运输
2.1、本土方工程拟采用2台挖掘机,配备15~20辆运土车。
2.2、土方消纳点应为最近的政府指定的渣土消纳场,平均运距约35Km。 3、土方收尾
3.1、马道收土采用挖土机接力倒土,并尽量加大马道土方的收土。剩余土方量,采用长臂挖土机装车外运。最后基坑内挖掘机用吊车吊出。
3.2、土方收尾前期,即马道坡度较陡,不能满足运土车辆爬坡要求时,采用1~2台普通挖掘机将马道土方逐步向马道口退挖或倒土,土方车停在马道上直接装土爬坡。
3.3、土方收尾后期,拟采用一台普通挖土机(必要时采用长臂挖土机)坐落于马道口,将坑内少量剩余土方直接挖土装车,运土车辆停放在坡顶地面。
3.4、土方收尾结束后,应及时逐层回填素土并夯实至自然地面(或用装土草袋堆砌至地面)并逐层拉地锚加固恢复边坡;地表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 4、其它施工技术要求
(1)基坑内应设置上人马道钢扶梯以便相关人员进出,基坑四周需按设计要求设安全护栏。
(2)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现场监理、业主及设计单位共同协商提出处理意见。
(3)基坑边缘堆置土方、建筑材料及运输车辆等距基坑顶边缘距离不小于2m,且附加荷载值不大于25kPa。
二、土方开挖施工方法 1、工艺流程
1)土方开挖施工流程
设备进场→场地平整→施工放线→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开挖护坡施工工作面→支护施工后下步土方开挖→开挖至预留土层标高→土方收尾施工→工程验收→后续施工
2)土方运输施工流程
2.1、土方内运:挖土机就近平整场地或挖土装车→场内卸土或堆土→平整场地或留存
2.2、土方外运:挖土机挖土装车→运土车现场出口处清扫、冲洗轮胎→出场外运→渣土消纳场卸土。 大量的土方采用反铲挖掘机开挖,地梁、承台、集水井等土方采用人工开挖,土方全部外运。首先进行场地平整, 支护区域-3米以上土钉墙部位土方分层开挖,每挖完一次土方后,先进行边坡的支护施工,待支护施工完成后再进行开挖土方,直至开挖至护坡桩冠梁顶标高。 2、施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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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基坑土方开挖 2.2.1、土方开挖原则
(1)根据地勘报告及地下水情况,做好降、排水施工,施工范围内基本做到无明水开挖。
(2)基坑开挖按“横向分段、纵向分块、竖向分层、台阶法作业、由上至下、边开挖边支护”的原则进行作业。
(3)土方采用机械开挖为主,人工配合修边,自卸汽车运输。
(4)严格按施工组织分层厚度开挖,及时按设计要求进行支护,确保基坑安全。 (5)土方开挖应按规定时限与设计标准做到随挖随支护,减少基坑暴露时间。
(6)基坑开挖过程中,加强监测工作,对获取的数据按规定及时分析处理,以便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2.2.2、土方开挖准备
(1)基坑开挖前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做好施工区域的供水、供电、排水系统、施工便道、基坑内挖土临时坡道、施工设施、材料堆场及生活设施等的布置安排。
(2)坑开挖前应复核测量基准线、水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应设在不受基坑开挖影响区域内,并应注意在施工过程中的保护工作。
(3)制定监测、保护措施,做好监测控制点,并记录下原始数据备案。
(4)根据工程所处环境特点、土质情况、支护形式,应合理选择挖土机械及运输数量,合理配备挖土机械。
(5)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测斜仪除精度须满足设计要求外,应通过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检验、校正,并在出具的合格证有效期内使用。
(6)已经备足排除基坑积水的抽水设备,降水工作、排水路管布设已满足开挖要求。
(7)根据基坑开挖进展情况,做好基坑临边防护,在基坑四周搭设强度符合要求、高度不低于1.20m的防护栏杆,护栏外侧挂设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防止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8)基坑施工场地应距坑壁一定距离,坑边2m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 2.2.3、土方开挖顺序
本工程基坑采用明挖法施工,开挖采用挖掘机开挖、翻运并装车,自卸汽车运输。每段基坑可分为两个区域,即“周边区”(系支护工作区,按支护边线向坑内约10m范围)及“中心区”(相对自由开挖区),由“周边区”向“中心区”方向退挖,出土通道留在中心区并通过便道出土。
基坑周边区开挖根据不同的支护断面进行分层开挖:土钉及护坡桩预应力锚索支护面土方开挖时,按土钉或预应力锚索位置以下0.5m进行分层;
基坑中心区每层中心区开挖均在对应周边区施工完成后进行。开挖过程采用“分层台阶接力法”施工,配备三台PC200反铲挖掘机进行后退式开挖,基底开挖面以上0.3m的土方采用人工开挖平整,控制超挖并防止对基底扰动。施工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2.2.5、土方外运
(1)本工程开挖用于回填的土方置于临时存土碴场,多余的土方全部外运弃之。
(2)本工程土石方由承建单位进行统一外运、调配。施工中,将按照业主、监理要求,负责外运土方的装车、提供进出场道路以及冲洗设施,对临时道路的清理工作。夜间运输时安排专人疏导交通,保证安全。
(3)采用挖掘机在基坑内挖、装土,自卸汽车运送到指定地点弃放,严禁在基坑顶周围大量堆放土方。
(4)在运土汽车上装后挡门,车箱体应做好密闭,顶部用蓬布覆盖。汽车出场时进行清洗干净。 2.2.6、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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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项目 序号 项 目 柱基 基坑 基槽 1 主长度、宽度(由设控项目 3 一般项目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2.2、出土坡道设置 2.2.1、设置原则 (1)道路坡度满足安全坡度要求。 (2)出土道路必须避开混凝土斜撑施工作业面。 (3)尽量减少坑内运土路程 2.2.2、坡道设置 基坑出土坡道,道路宽为6m,坡道坡度为1:6。 2.2.3、坡道收口安全措施 对于最后坡道收口,在土石方开挖完成后,用两台挖掘机挖除基坑内坡道,开挖时应将坡道分段削平,挖机下卧,防止挖机倾覆过大。如果场地条件不允许,则用吊车将余土吊上来再运走。 坡道收口时,按照设计要求对收口处边坡边收边支护,封闭整个支护结构,严禁坡道收口完成后再进行支护施工。 三、临时应急措施 1、在土方开挖前,现场应备有一定数量的沙袋、钢丝绳,以备出现险情加固。 2、项目部成立应急小组,要模拟应急情况,定好各人工作中内容,同时每夜要保证有一名人员值班。 3、严禁在边坡四周堆放土方及各种材料,以减少侧土压力。 6、若发现基坑有危险的失稳趋势或构筑物出现裂缝、沉降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开挖,回填土方或堆置沙袋等临时处理措施,并及时通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制定好加固方案再进行处理。 四、 基坑排水 1、地面截水:沿基坑四周顶部设置挡水墙向围挡外侧自然找坡。防止基坑边坡被水泡软而造成塌方事故。 2、坑内排水:在基坑四周沿开挖边坡底线位置设置400×400mm集排水沟,每40~50m设置一个集水井,汇聚后用抽水泵抽排到地面排水沟再统一排出场内。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基础施工完成。同时应经常 4 / 6
挖方场地平整 人工 ±30 +300 -100 机械 ±50 +500 -150 管沟 地(路) 面基层 -50 标高 -50 +200 -50 -50 2 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边坡 表面平整度 +100 - 符合设计要求 20 20 50 20 20 1 2 基底土性 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边坡和支撑情况,以防止坑壁受水浸泡造成塌方。 五、开挖注意事项及其它
1、基坑开挖时,应对基础轴线、水平标高、边坡坡度等经常复测检查。
2、机械开挖深度范围内,碰到工程桩时,工程桩周边的土应采用人工开挖,严禁采用挖掘机开挖。严禁挖掘机碰撞工程桩,以免引起断桩或桩位移,群桩内的土方严禁采用机械开挖。
3、开挖过程中应注意工程桩两侧的土方高差不宜大于1米,以免造成桩身偏位。 4、严禁挖掘机碾压工程桩,更不许停在工程桩顶上进行作业。 5、测量员随时控制开挖深度。
6、施工现场要求文明施工,城市道路上的污染也应清理干净。 六、深基坑围护结构的观测
1、地表沉降、地表水平位移、水位监测、支撑轴力、支护桩内力,深层位移监测。
(1)基坑施工前布置基坑监测系统,并进行两次监测。 (2)在施工和使用期间需每天对基坑巡查监测不少于两次。
(3)监测频率为土方开挖期间每3天监测一次,开挖至坑底后每天监测1次,10天后每3天监测一次,底板完成后每1周监测1次,直至土方回填。若出现异常情况及暴雨季节,应适当加大监测频率。 2、其他监测要求
及时整理监测成果,并报甲方和设计单位,以便对边坡支护进行动态设计、信息化施工;施工单位在基坑施工和使用期间需每天对基坑巡查监测不少于两次。 七、土方工程安全技术 1、基坑开挖:
(1)开挖基坑深度超过1.5m时,应按土质和深度放坡;
(2)基坑施工时,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多台机械同时开挖时,机械间的间距应有10m,机械操作者应持证上岗。
(3)人工修整土方时,作业人员的横向间距应大于2m,纵向间距应大于3m。应设置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并有防滑措施。
(4)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5)地面沟坑应设防护,过沟槽通道应设渡桥或栏杆; (6)机械挖土,在伸臂工作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作业;
(7)除施工人员及现场指挥人员外,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不得嘻闹或酒后上班作业,如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完后应立即恢复。
(8)如果夜间加班,应根据需要提供足够的照明设施,线路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架空线路最低处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在机动车道处不得低于6m,在非机动车道处不得低于4m,在危险地段应设置红灯警示和警示牌。
(9)基坑积水应及时排出,工人在水中清挖土时,不得带电作业,并应做好三级保护。 2、挖掘机作业应注意的事项:
(1)挖掘机斗臂工作时,臂下严禁站人; (2)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应猛;
(3)行驶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要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离地1m左右,上、下坡时,坡度不应超过20度;
(4)装运挖掘机时,严禁在跳板上转向和无故停车,上车后应刹住各制动器,放好臂杆和铲斗。 3、车辆运输应注意的事项:
(1)土石方运输车辆必须是“三证”(即行驶证、营运证、渣土运输证)齐全的车辆;土石方运输车辆相关证照需经相关部门(交管、交通等)认可后,报业主、监理批准后方可在本工地使用,对使用未经批准的车辆的,严禁投入使用。
(2)土石方运输车辆要固定,一经批准不能随意更换,必须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得中途更换,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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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必须经监理、业主审批。 (3)土石方运输车辆必须设置密闭式加盖装置,加盖装置必须状态良好,盖板严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盖板破损,必须及时维修,否则不得使用。 (4)土石方运输车辆车容车况良好,车身整洁,灯光齐备,前后车牌要整洁清晰,不得故意涂改,遮挡车牌号,尾牌清楚。尾牌必须安装在规定位置,不得使用无尾牌或尾牌不清楚的车辆。 4、司机安全注意的事项: (1)土石方运输车辆司机必须具有该车型的驾驶证,并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及驾驶员守则; (2)土石方运输车辆司机均需获得培训上岗证。 (3)对土石方运输车辆司机定期进行安全交底和培训,并向业主、监理提交培训交底会议纪要和会议签到表。 (4)土石方运输车辆司机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及交通协管员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司机,立即进行更换。 (5)土石方运输车辆司机必须服从进场验票的规定,禁止强行通关,对强行通关的车辆,现场管理人员及交通协管员予以纪录,并加以处罚。 5、装载安全注意的事项: (1)土石方的装载量不得超过车箱四周挡板的高度,以看不到土石为准。对不符合要求的,现场管理人员和交通协管员有权要求退回重新装车。 (2)土石方运输车辆司机不能强行要求超量装载。 6、安全管理措施: (1)土石方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路线行驶,并注意交通安全,不得闯红灯和超速行驶。 (2)土石方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必须经过指定的洗车池,并由专人负责冲洗,对冲洗不合格的车辆不得上路。 (3)土石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进场验票的规定,禁止强行通关。 (4)土石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交通协管员的管理交底有不明之处由现场工长口头进行交底。严格按照规范及相关工艺组织施工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数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人员 注:1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2 内容较多时本表作为首页,交底内容可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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