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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矿井防灭火系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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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灭火系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标准

项目 基本规定 条款内容 1 矿井所有煤层都应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划分煤层的自燃倾向。并根据不同自燃倾向采取合理的防灭火措施,防止自燃发火事故发生。 2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编制专项防灭火设计,建立完善的防灭火系统,制定防治采空区(特别是工作面初采线、终采线、“两道”和“三角点”)、巷道高冒区、煤柱破坏区自然发火的专项技术措施。防灭火设计每年初根据本矿实际重新进行修订完善,报上一级公司审批。各类防灭火系统必须经常保持良好的工作或备用状态,能够随时投入防灭火工作。 3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采区和回采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选择丢煤少、采空区漏风小、回采速度快的采煤方法。凡是一次不能采全高的,必须沿顶开采,不能留顶煤。 4 各矿在正常的生产过程中,必须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系统,开展自燃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 1)对重点区域应绘制气体变化曲线图,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集团公司通风部门; 2)对回采工作面、层别回风巷以及高温地点和可能发火地点的气体成份每班检查一次; 3)对火区、采空区、采区回风巷等地点每周至少取样分析一次; 4)对异常点随时检查、取样化验分析,及时掌握其变化动态; 5)化验报表要由通风区长或技术主管签字审核,每月要有一份火情分析报告; 5 自燃和容易自燃矿井的主要通风机风压不得超过3000Pa,已经超过者必须列入失控状态 造成后果 风险评估 风险 分类 风险分级 矿井通风系统改造规划,进行改造。 6 要定期对矿井压能分布状况进行分析,消除高阻区对火区和采空区的影响。采区内阻力损失不宜超过600Pa,回采工作面阻力损失不宜超过200Pa。 7 依照矿井压能分布规律正确选择通风设施的位置,以尽可能降低采空区、火区和煤柱裂隙的漏风压差。 8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材料,进行永久性封闭。 9 对因故不能按时封闭或停采长期供风的工作面,必须制定专项防灭火措施,报上一级公司批准。 10 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道和采区进、回风巷道不得采用可燃性背板或装修板修整装饰巷道断面,砌碹巷道碹后与巷壁间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充实。 11 穿越煤层的回风井应对裸露的煤巷全部实施挂网喷浆,厚度不小于100mm。 12 与回风井直接连通的采空区密闭,其下风侧10米范围内必须安设CO传感器。 13 严禁使用穿层溜煤眼,对废弃的溜煤眼、暗斜井和风眼必须进行层间永久性封闭,以防止自然发火及层间有毒、有害气体扩散。 14 与采空区相连通的废弃不用的各类电缆孔、灌浆孔、下(输、送)料孔、放水孔、排水孔等所有漏风通道必须用水泥砂浆灌实或采取可靠的封堵措施,保证隔绝严密,并在上下口设置明显的标示。 15 矿井应定期普查地表塌陷裂缝,对产生的裂缝必须进行充填,防止因地表裂缝漏风导致采空区自燃。 16 每一矿井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健全井下明火和可燃物管理制度。 17 回风巷、硐室回风道、联络巷等地点浮煤、电缆皮等可燃物必须明确责任单位管理,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干净。 18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要完善(可与防尘管路系统共用),水源总控阀门应接在进风 巷,在井下各硐室进风口前后10m范围设置三通阀门,主要硐室要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修、维护。 灌浆系统 1 凡开采自燃或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建立适合本矿的防灭火灌浆系统,成立专业灌浆队伍。 2 建立防灭火灌浆系统时,必须有详细的灌浆方案设计,主要内容包括: 1)矿井概况; 2)采空区(火区)发火隐患分析; 3)选用的灌浆材料种类及其性能分析; 4)灌浆系统构成及主要灌浆参数计算(灌浆方式方法、供电方式、水源、取土、输送浆液管路的选型及计算); 5)灌浆防灭火效果考察; 6)组织机构及安全技术措施。 3 应针对灌浆情况制定防止溃浆和疏水的安全技术措施,且灌浆时要确保灌浆的连续性。 4 建立预防性灌浆系统前必须对钻孔的布置进行技术分析,尽可能采用集中式灌浆。 5 输浆管路系统应避免“两头高中间低”的布置方式,并尽量减少拐弯。井下输浆管路应紧靠井巷壁铺设,固定牢固,并涂以防锈漆。每次灌浆后应立即用清水冲洗管路。 6 灌浆期间,每班必须测定一次浆液的流量和土水比,流量测定可用电磁流量计或体积法,土水比测定可采用比重法,泥浆的土水比以1:3~1:5为宜。 7 在浆液流入输浆管路前,必须设置筛网过滤,网的孔径以15~20mm为宜。 8 回采工作面采用埋管灌浆时,随着工作面的推进,向采空区内埋设管道的出浆口距工作面的距离应不小于15m。 9 采用从密闭墙上插管灌浆时,密闭墙的强度应满足灌浆的要求,灌浆时应派专人监护,一旦发现有溃浆征兆时,应立即停止灌浆。 10 灌浆站因故停灌期间要具备随时复灌的条件,实施冬季灌浆应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因气候变化、温度降低而发生冻土及堵管现象。 11 加强对灌浆系统的维护管理,建立防灭火灌浆台账,认真填写灌浆记录。 12 灌浆系统需要报废时,必须报上一级公司审定,经现场核实认可后,方可拆除。 13 按规定绘制灌浆系统图,并符合以下要求: 1)在1:2000或1:5000的井上下对照图上绘制; 2)图上标明火区范围、采土场、泥浆池、水池、灌浆管路、钻孔、水枪、截门等; 3)图上注明水池容量、管路直径、钻孔直径、钻孔深度、泥浆泵或水泵型号、系统建立时间等。 束管监测系统 1 矿井必须明确束管监测系统的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系统装备、运行所需 的资金和人员到位。要制定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2 矿井应配备满足束管监测系统正常使用所需的系统操作、维修人员,每矿不少 于2名,要求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及色谱仪的维护方法,具备对仪器的简单故障进行处置的能力,需经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矿井束管监测系统必须制定完善的采样化验和报告制度,对主要生产作业区域 设点定期取样分析和连续监测,特别是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在开采前和初采时在相关地点设束管监测系统的采样点,每班取样不少于3次,每天必须出具分析化验报告,送总工程师、通风区长或技术主管审阅。 4 正在回采的放顶煤工作面进风、回风顺槽必须分别布置不少于3束带有保护套的束管,两个束管监测取样点间距为30~50m,埋入采空区最远取样点距工作面为150m,埋入采空区的束管要用DN25~50mm的护管加以保护,防止损坏束管;如埋入采空区内采样点外O2浓度<5%时,CO浓度稳定后,该采样点可以提前停止采样;如果O2浓度≥5%且CO浓度有上升趋势则根据实际情况,加大两取样点 间距,同时通过束管监测确定采空区“三带”范围。 5 工作面回采结束收尾期间,工作面的束管监测系统必须正常使用,只有工作面 收尾结束后,方可撤出监测系统并及时封闭工作面。 6 束管监测分析室必须专人值班,系统须24小时连续、稳定运行。 7束管监测系统须具备对检测点气样的综合气体成份(包括CO、CH4、CO2、O2、H2、C2H2、C2H4、C2H6、C3H6、C3H8、N2)进行分析的功能,并可自动输出每路束管气体的分析结果。 8 束管监测系统可将监测数据以日报、月报和趋势曲线的形式显示或打印,数据 至少存储1年,重点区域每年进行备份。 9 当监测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成份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时,束管监测系统 必须能自动报警提示。 10 定期对地面监测设备和井下取样设备、束管管路进行维护检修,保证系统畅通,运行正常,监测准确,无堵塞和漏气现象。 11 每周将束管监测数据与监测点的人工取样化验分析数据进行比较,数据误差不得超过10%。 1 采用均压通风的工作面,必须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 后,于投产前一个月报上一级公司审批。 2 开采地表裂隙漏风严重的煤层时,宜先采取措施进行堵漏,再采用适宜的调压措施进行均压,禁止采用均压方法治理采空区瓦斯。 3 均压通风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内容包括: 1)工作面及周边和上覆邻近层概况; 2)均压原因; 3)组织机构及职责; 4)均压系统通风设施构筑及要求; 5)均压工作面风量计算及风机选型; 6)安全监控系统、测压装置和安全附属设施的安装及要求; 均压开采 7)安全技术措施; 8)特殊情况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 9)附图:均压前后通风系统示意图(包括监控设备布置)、均压工作面供电系统图等。 4 为确保均压系统稳定可靠,原则上应施工风机稳设专用绕道,进风巷均压风门 严禁跨皮带运输机构筑。 5 均压风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回路、双电源”,不得与工作面动力电取自同一电源点,必须实现自动切换。 6 均压风门必须实现闭锁,并安装开关传感器和语音报警装置。 7 均压工作面上隅角必须安设甲烷、一氧化碳、氧气、温度传感器,报警点分别 为≥0.8%、≥24ppm、<18.5%、≥26℃。 8 同一采区同一煤层两个及以上相邻工作面或不同采区邻近煤层上下相邻工作面间有联通影响关系的禁止同时升压生产。 9 均压工作面头、中、尾部、回风顺槽每隔200米、进风顺槽皮带头必须安设风 机开停声光报警装置。 10 均压工作面上、下顺槽距巷口50~100米范围内必须向上覆采空区施工钻孔, 用于观测上覆采空区气体变化、上下层间压差,并作为工作面调压的依据。 11 均压风机停风后必须保证工作面进、回风巷风门能快速同时开启,便于工作面人员迅速撤离。 12 改变矿井通风方式、主要通风机工况以及井下通风系统时,对均压地点的均压状况必须及时进行观测并调整相应参数,保证均压状态的稳定。 13 均压风机和均压风门必须设专人负责看管。 14 每天对均压工作面的风量和压差进行测定,并做好记录 注氮系统 1 开采自燃及容易自燃煤层的放顶煤工作面必须建立注氮防灭火系统,实施注氮的工作面必须编制注氮防灭火设计。 2 制氮机总装机量至少为所有工作面注氮量的2倍,制氮机输出氮气浓度不得小 于97%。 3 注氮作业必须在束管监测系统的指导下实施,根据采空区“三带”位置及时调整注氮步距。 4 注氮工作面上隅角必须安设甲烷、一氧化碳、氧气、温度传感器,报警点分别 为≥0.8%、≥50ppm、<18.5%、≥26℃。 5 注氮过程中,工作场所的氧气浓度不得低于18.5%,否则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同时降低注氮流量或停止注氮。 6 注氮地点及与其相连巷道的安全通风量必须保证氮气泄漏量最大时工作场所的氧气浓度仍不低于18.5%。 7 井下制氮硐室必须有独立通风系统,其顶部及两帮必须喷浆,厚度不小于100mm,硐室内挂有完善的管理牌板,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8 制氮设备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结业证和 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9 注氮管路在进入工作面采空区前须至少安设1组流量计和压力表。 10 输氮管路的铺设应尽量减少拐弯,要求平、直、稳,接头不漏气。每节钢管 的支点不少于两点,每节软管的吊挂不少于4点,不允许在管路上堆放他物。低洼处可设置放水阀。 11 输氮管路的分岔处应设置三通和截止阀及压力表。输氮管路应进行防锈处理, 表面涂黄色油漆。 12 矿井必须建立制氮设备的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机电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等规章制度,同时建立注氮防灭火台帐。 火区管理 1 井下火灾无法直接扑灭而予以封闭的区域,称为火区。 2 每一火区都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火区管理台帐,要按时间顺序予以 编号,建立火区管理技术卡片并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记录火灾的发生、发展和处理经过及火区管理的全过程,火区永久防火墙应统一编号,防火墙内的气体成份和气温、水温等参数要定期取样化验,随时掌握火区发展状态。 3 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定期对矿井井田范围内的火区进行排查,确定范围,排查结 果存档备查,对火区和疑似火区要全部按火区管理要求进行严格管理。 4 火区管理技术卡片内容: 1)火区基本情况登记; 2)防火墙及其观测记录; 3)灌浆或其它灭火记录; 4)火区位置关系图。 5 火区位置关系图以通风系统图为基础绘制,即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明所有火区的 边界、防火墙的位置、火源点、漏风路线及防灭火系统布置,同时标明火区编号、名称、发火时间。 6 当井下发现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在 发火征兆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必须撤出人员,远距离封闭发火危险区域。进行封闭施工作业时,其他区域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7 火区封闭后应积极采取措施加速火区熄灭进程。 8 工作面上覆和周边存在火区隐患的区域,要预先采取打钻探测确定,存在火灾 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火灾隐患未消除的不得强行进行采掘作业。 9 火区经连续取样分析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火区熄灭条件时,由矿总工 程师组织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火区已经熄灭,提出火区注销报告,报上一级公司审批。 10 火区注销报告内容: 1)火区的基本情况; 2)灭火总结(包括灭火过程、灭火费用和灭火效果等); 3)火区注销依据与鉴定结果。 11 火区注销后,要绘制注销火区图,并符合以下要求: 1)在1:5000的井上下对照图上绘制; 2)标明治理火区方案或措施的规格、参数; 3)注明火区注销范围、时间。 12 启封已注销的火区时,必须制定完善的启封火区和恢复通风的启封方案及安 全技术措施,报上一级公司审批,要保证火区的启封在安全前提下进行。启封火区安全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区基本情况、灭火与注销情况; 2)火区侦察顺序与防火墙启封顺序; 3)启封时防止人员中毒、防止火区复燃和防止爆炸的通风安全措施。 13 启封火区和恢复火区初期通风等工作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进行,必须采用锁风方法启封,发现有复燃现象必须立即停止启封,重新封闭。 14 火区启封后7天内必须由救护队每班进行检查测定和取样分析气体成分,确认火区无复燃可能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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