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局转发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穗人职[2003]26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人事局 【发布日期】2003.05.23 【实施日期】2003.05.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人事局转发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穗人职〔2003〕26号)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属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市各高、中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现将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3〕10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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