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服务中心燃气的安全管理,明确燃气安全管理内容,避免燃气安全事件发生,确保燃气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在管项目及食堂。3.职责
工程技工负责园区燃气管网的日常安全巡检,工程主管负责监督;食堂主厨负责食堂的安全用气检查。4.工作程序
4.1园区燃气管理
4.1.1在管项目,需有园区燃气综合管网图纸。
4.1.2应联系燃气公司,对园区燃气管道定期检查,工程人员负责配合。
4.1.3单体楼入楼燃气管要粉刷黄色警示标识,并安装燃气阀门,在管道附近显眼处粘贴禁止烟火的警示标识。
4.1.4对园区入楼燃气主管道每月进行一次巡检,并在《燃气巡检表》中记录。
4.1.5在巡检过程中,如发现回填土沉降现象,应仔细检查燃气管道有无裂痕,若发现裂痕立即联系燃气公司马上维修。4.2食堂燃气的管理
4.2.1厨房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应懂得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灭火知识。4.2.2使用燃气前应检查燃气阀门是否完好。
4.2.3使用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气时要按照“火等气”的原则点燃气灶。
4.2.4使用燃气灶具要按说明书要求正确操作。
4.2.5在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杂物,严禁作为休息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它明火作业;厨房供用电要采取防爆措施。
4.2.6厨房用气瓶应独立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房间内,钥匙由厨房负责人管理。气瓶附近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严禁用任何热源对气瓶加热,亦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4.2.7每月检查燃气管道是否漏气,检查方法为用肥皂水刷在管道接口处,如果有气泡冒出,证明该处漏气,需要进行修理;每月对灶具与胶管连接处及胶管进行检查,发现漏气、老化、磨损立即进行紧固和更换。
4.2.8每半年更换一次灶具连接胶管。
4.2.9封闭的房间或空间,应安装强排设施,燃气报警,燃气报警应与中控室联动。
4.2.10厨房工作结束时,最后离开厨房的人员,要认真检查确认厨房区域安全后关闭门窗;关闭一切不必继续工作的设备电源,确认燃气总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确认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后方可离开,以免带来安全隐患,并每日填写《燃气间检查记录表》。
4.2.11消防器材配放在固定的显眼位置,并按时年检,食堂工作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器;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5.相关文件无
6.相关记录燃气巡检表
燃气间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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