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街道中心小学学生申诉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一、指导思想
为了切实贯彻未成年人保,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关于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规范学校的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有效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到教育工作有理、有据、有序、合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特制定四会市城东小学学生申诉制度,要求学校各相关部门和人员遵照执行。
二、学校学生申诉处理机构
组长:祝锦元
副组长: 吴肖芬 李爱玲 萧燕勤
成员:廖勇 林小芹 陆定华 冼燕芹 陈秋霞 家长委员会 学生会委员
三、学生申诉程序
1、学生在学校因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或其他违纪行为,首先向班主任,年级组长,学生处或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对违纪学生教学教育和作出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学校规章的规定给予一定的处分,如需上报学校德育处领导小组的应及时上报,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2、学生对教师,管理人员及班主任的处理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学生处,教导处
德育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诉,请求处理。
3、学生对学校教育教学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有意见的,向学校申诉机构副组长请求处理,如副组长也不能作出令学生及家长满意的处理意见,则可以和组长进一步商议,或者提高学校行政会统一研究对学生的处理意见。
4、如对学校的处理仍有意见的,可由学校出面,联合家长委员会,共同召开由学生本人、家长、家长委员会,学校代表共同参与的听证会,请求处理。
5、如对上述机构的处理仍然有意见的,可向学校主管部门(四会市教育局)或相关行政司法部门,请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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