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工程名称 接受部门 丁桥大型居住区R21-27地块经济适用房 工程部位 交底部门 主体、装饰阶段 质安科 塔吊司机 交底内容及要求: 1、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两眼视力良好,无色盲。两耳无听力障碍,必须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同有效证件上岗。 2、塔吊司机必须熟知所操作塔吊的性能构造,按塔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及项目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应熟知机械的保养、检修知识,按规定对机械进行日常保养。 3、塔吊必须有灵敏的吊钩,绳筒,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具备有效的超高限位变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制器,驾驶室升降限位器等,上升爬梯应有护圈。 4、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5、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6、多台塔吊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 7、塔吊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8、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起吊必须坚持“十不吊”的安全操作规定。 9、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 10、 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1、 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2、 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夹轨钳,切断电源,应将起吊物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开关门上锁。 13、 自升式塔吊在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14、 塔吊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决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15、 塔吊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16、 谨慎操作,上班作业时间严禁用手机发信息、看报、看书等,协调好与地面作业人员的相互关系,并服从地面指挥人员的指挥。 17、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交底人: 接受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交底人与接受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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