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本矿应急组织体系有: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响应办公室、抢险救灾组、安全警戒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3.2.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莫正超
副总指挥:廖保中
成员:余光红、王德三、陈明刚、程其先、胡金华、王綦科
应急救援指挥部是矿山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预案响应实施;
2)负责事故现场抢救指挥、组织和领导工作;
3)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争取援助;
4)执行上级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抢救、协调、调查处理等方面的临时决定和命令;
5)对其它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3.2.2应急响应办公室
人员组成
主任:胡金华
成员:王德三、田勇、杨春红、孔召余、陈明刚
日常工作由陈明刚负责。
职责:
(1)在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应急电话24小时值班工作;
(2)负责我矿应急力量、应急物资的调配,事故发生时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3)掌握事故的发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
(4)按照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及时通知各职能部门、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单位;
(5)按照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安监部门和遵义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报告事故发展情况,并根据需要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求援;
(6)负责应急值班记录;
(7)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8)通讯联络系统管理,保障内外通讯畅通。
3.2.3现场救援组
人员组成
组长:廖保中
成员:所有爆破工、充填工
(1)负责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的救生、探险和排险等工作。
(2)事故发生后,在安监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未到达时,负责保护现场,防止现场被人为的破坏,不利于调查事发原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和相应的后果,现场也是保险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
3.2.4安全警戒组
组长:余光红
成员:田勇、杨春红、王綦科、孔召余
职责:
(1)当事故可能对周边地区的公众造成威胁时,根据指挥部指令及时启动警报系统;
(2)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维护治安秩序,进行人员疏散;
(3)跟踪事故发展动态,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4)负责本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2.5医疗救护组
组长:程其先
成员:陈明刚、杨小青、吴红玉、潘仁香
职责:
(1)负责急救药品、器械的应急储备;
(2)救护人员携带急救药品、器具立即赶到出事地点抢救伤员;
(3)对受伤人员及时有效进行现场急救,必要时及时与遵义市人民医院联系,并迅速送往医院;
(4)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3.2.6后勤保障组
组长:程其先
成员:阮留华、陈明刚、阮留明
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的供应,并组织车辆运输;
(2)负责应急救援的通信、交通、食宿、善后处置等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3.2.7事故调查组
组长:余光红
成员:廖保中、王德三、王綦科、田勇、杨春红
职责:
(1)负责调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
(2)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3)提出对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向遵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6)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3.2.8善后处理组
组长:莫正超
成员:廖保忠、余光红、王德三、陈明刚、程其先、胡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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