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
安全条件审查专家意见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审查内容 审查地点 专家组长 专家组成员 序号 内容 审查要点 职务/职称 新建口 改建口 扩建口 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评价报告 审查时间 类别 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一、基本要求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符合资质等级、核定业务范围、有效期以及国家、省安监局规定的要求。 评价人员符合资质、有效期要求;评价组成员不少于6人,其中化工类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少于2人;评价组成员专业如不能满足项目安全评价要安全评价 求时,需聘请2名以上化工类技术专家. 单位资质 评价人员情况介绍中,提供评价人员的姓名、在项目组职务、职称、专业特长、资格证书编号以及本人签名原件(1份,其他可为复印件),且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相关要求。 评价报告有报告编制人、审核人签名原件(1份,其余可为复印件)。 符合《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相关要求(不同处以《细安全评价 则》为准)。报告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封二、总体报告格式 结论、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页加盖评价机构公章,并用公章对报告进行封页。 A A 1 A A 2 A 二、项目概况 3 前言 简述企业概况,概括项目来由、性质、内容,明确哪些产品(中间产品)须凭安全生产/使用/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 1
B
准确界定项目评价对象、范围、依据及工作经过。安全评价范围明确,与项目立项批文或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内容一致. 说明项目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属于现有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的,还应表述现有企业的基本情况,并列表说明项目建设前后,平面布局、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等变化的对比情况。依托现有企业生产、储存条件的,应明确说明。 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以及当地政府产业政策和布局的要求。报告中阐述并附政府投资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批文或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文件. A 4 建设项目 情况 B A 5 产业政策 与布局 对是否涉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是否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表述清楚。 化工生产企业的项目应当位于省级化工园区或省辖市人民政府确认的化工集中区。 A A A 6 项目周边 情况 项目周边的居住区、单位、道路、江河、重要设施等应表述清楚;建设项目与已有生产、储存装置间的关系应表述清楚. 报告中附项目地理位置图、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区域位置图中项目周边环境清楚并标注间距;总平面布置图由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标明建、构筑物及设施的间距(或坐标),说明设计规范依据,附建(构)筑物一览表(名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类别、备注等)。所附图纸需有图签。 产品表述其用途,列表说明产品(包括副产品)、中间产品和使用的原辅材料名称、年产量(使用量)、单耗量、最大储存量、储存地点、储存方式、运输方式等内容. 提供产品(副产品)和原辅材料表,名称符合《化学品命名通则》,混合物和使用商品名的物料清楚标明其主要成分和理化特性,有保密要求的物料须注明是否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及其理化特性。 准确表述每个产品详细的工艺流程说明和工艺流程方框图及工艺操作参数、物料平衡图(主要反应和主要副反应不清;反应物、主要生成物有遗漏;遗漏重要反应条件;工艺不清;物料严重失衡均为不符合)。 2
7 项目三图 B B 8 原料和 产品 B 9 工艺设备 B
明确表述产品生产工艺是否属于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 清楚表述主要生产工艺采用的控制方式。 B B B 工艺设备 有条件的,对国内外同类项目的工艺水平进行对比. 主要设备一览表齐全、正确,注明关键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操作工况、使用介质、材质等参数;特种设备在备注中明确或单独列表注明(遗漏重要设备、主要设备清单谬误均为不符合). 与项目配套的公用和辅助工程设施表述清楚其能力(负荷)、介质或物料来源.改扩建项目应辨识其相容性。 B 10 公用辅助 工程设施 B 三、危险辨识与分析 对建设项目是否属于爆炸危险性建设项目进行分析,有明确的结论。 对作业场所是否涉及粉尘爆炸进行分析,有明确的结论。 项目内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表述正确,辨识全面、正确,做到五不遗漏(重要危险物质、重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重要危险工艺分析、选址与总平面布置、公用工程);列表说明项目中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及分布情况。 危险化学品不得有遗漏。载明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危险性类别及信息来源。化学品辨识包括《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等。 依据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工工艺、高危储存设施进行辨识。 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总局令第40号),对项目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分级,定性定量计算、分级结果正确。列明重大危险源单元内主要装置、设施及生产(储存)规模,明确提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方案. A B 11 爆炸性分析 B B 12 危险有害 因素分析 B B 13 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划分正确.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评价的需要进行划分并说明划分理由。 评价方法选择正确、合理;说明每个单元采用的评价方法的理由。 B B 14 评价方法 对危险化工工艺、关键重点部位尽量采用定量分析评价方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当采用定量分析评价,均有相应的结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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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有危险程度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要求进行计算和分析评价,计算、分析评价有严重缺陷的为不合格 B 15 固有危险与 风险程度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风险程度 要求进行计算和分析评价, 计算、分析评价有严重缺陷的为不合格。对重点危害物质泄漏扩散速率、时间以及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伤害范围,进行计算。 B 四、安全条件分析论证 16 17 产业政策 区域规划 项目选址 产业政策与布局规划的符合性有明确的分析评价结论。 项目选址与国家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有明确的分析评价结论。 项目周边重要场所、区域、居民分布情况与项目的设施分布和连续生产经营活动之间相互影响的分析表述清楚,有明确的分析评价结论. 项目与周边场所、设施等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是否满足苏安监〔2014〕221号文要求,有明确的分析、评价结论。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条例》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有明确的分析评价结论。 自然条件对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表述全面正确,有明确的分析评价结论。 项目总平面布置情况全面、详细,设计依据明确,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建设项目,其防火间距符合安监总管三〔2013〕76号文要求。功能分区合理,主要装置、设施、建(构)筑物与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明确,安全间距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有明确的分析过程和结论。不符合标准的在后述对策措施中提出相关要求。 工艺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1)有工艺包技术转让的为可靠; (2)有国内工业化生产的企业转让技术合同的为可靠; (3)迁建、扩建采用原有相同工艺技术的为可靠; (4)属于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按规定通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为可靠. 无上述内容的为不合格(无化学反应过程的简单生产工艺或储存设施除外)。工艺技术安全可靠性分析有明确结论 4
A A A A 18 周边情况 A 19 自然条件 A 20 平面布置 A 21 工艺技术 A
项目选择的主要装置、设备或者设施与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的匹配性,有明确的分析评价结论。不匹配的,表述清楚并在后述安全对策措施中提出要求. 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配套的辅助工程能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有明确的分析评价结论。不能满足的,表述清楚并在后述安全对策措施中提出要求。 项目依托原有生产、储存条件的,其依托条件是否安全可靠,改造方案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和安全要求,有明确的分析评价结论。 B 工艺技术 B 22 依托条件 A 五、安全对策措施和结论 具有爆炸性的建设项目,对策措施满足安监总管三〔2013〕76号文要求。 涉及可燃性粉尘和其他粉尘作业场所的,对策措施满足粉尘防爆的规范要求。 与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论基本一致,并至少从七个方面的出对策措施与建议: (1)建设项目的选址; (2)拟选择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 (3)拟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配套和辅助工程; (4)建设项目主要装置、设备、设施的布局; (5)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器材、设备; (6)从业人员的条件和要求; (7)对剧毒化学品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应提出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对策措施. 对策措施全面正确,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对项目必须配备的安全设施提出明确要求(未对工艺控制提出明确要求、未根据危险分析结果提出对策措施、对策措施与项目严重不符的均为不符合)。 对总平面布置不符合规范标准的,选择的主要装置、设备或者设施与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不匹配的,配套的辅助工程能不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的,均在安全对策措施中提出明确要求。 A A 对策措施 与建议 23 B B 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大型连续化生产装置、高危储存设施,对重要工艺参数控制提出自控、安全联锁、紧急切断、对策措施 紧急停车等方面的安全措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与建议 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0号)要求提出监控措施;剧毒化学品按照苏公通[2009]67号文要求专节提出对策措施。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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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各评价单元评价结果;明确项目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含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明确哪些产品(含中间产品)须凭安全生产/使用/经营许可证生产.对项目选址、安全距离、总平面布置、危险工艺与高危储存设施、火灾危险等级、重大危险源等方面,有明确的结论;对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建设项目,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涉及粉尘爆炸的作业场所,粉尘防爆措施是否确保安全生产,有明确的结论;对项目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风险程度是否可以接受作出明确的总体评价结论. 24 评价结论 A 25 交换意见 报告中附评价机构与建设单位的交换意见表,双方签章.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予以充分说明. A 六、附件 安全评价报告附件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相关要求。 附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文件; B 24 附件 ②地理位置图、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 (3)选定的安全评价方法简介; (4)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的过程; (5)安全评价依据的国家现行全面、正确、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收集的文件资料目录。 (6)工艺来源的证明材料。 B 说明: 1、类别栏标注“A”的属否决项,标注“B”的属非否决项.如有一项A项或五项B项不符合,则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审查不予通过; 2、对各项内容的审查意见填写在审查意见栏中,按“Ⅰ-符合”、“Ⅱ—基本符合”、“Ⅲ-不符合”三个等级,分别填写“Ⅰ、Ⅱ或Ⅲ”.对Ⅱ、Ⅲ等级,请简要说明理由; 3、请各位专家针对审查情况,提出个人综合审查意见,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修改建议,填写在附表(专家个人综合审查意见)中。在审查中发现有上表中未列举的其他问题,也请在专家个人综合审查意见中表述。 6
专家个人综合审查意见 结论 口通过 口原则通过 口不予通过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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