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件
盘新华矿发【201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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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县松河乡新华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矿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和省等相关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根据《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6〕10号)、《盘县安监局关于印发盘县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盘安监管通字〔2016〕22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我矿实际,矿部编制了《盘县松河乡新华煤
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将《盘县松河乡新华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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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松河乡新华煤矿 2016年3月13日 主题词:重大灾害防治 方案印发 通知 抄 送:松河安监站 煤矿董事会 主 送:煤矿各科(室)、各采区、队
印发单位:盘县松河乡新华煤矿 印数16份 2016年3月13日 印发
附件:《盘县松河乡新华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盘新华矿发【2016】31号文件附件
盘县松河乡新华煤矿 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和省等相关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根据《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6〕10号)、《盘县安监局关于印发盘县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盘安监管通字〔2016〕22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强化煤矿重大灾害风险管控,全面、系统、彻底开展我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提高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能力,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盘县松河乡新华煤矿重大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对全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督促全矿井开展好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 组 长:宋荣华(矿长)
副组长:刘先明(矿总工程师)、付介行(安全副矿长)、邹立俊(生产副矿长)、朱兴武(机电副矿长)
成员:王邦灰、蒋泽碧、袁明书、晏祥富、蒋初绍、胡德根、黄绍洪、袁金书、郭萍、屠兴快。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新华煤矿调度室,黄绍洪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矿重大灾害防治日常工作。 三、防治重点内容
(一)瓦斯防治方面。矿井开拓布局不合理;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瓦斯抽采系统能力不足,矿井抽、掘、采失衡,抽采效果不达标;瓦斯治理工程不到位,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落实,以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区域防突措施,边抽边掘、边抽边采,防突效果不达标;“一通三防”机构不健全;瓦斯超限仍然作业;监控系统功能不健全或运行不正常;未严格执行《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等。
(二)水害防治方面。我矿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重点排查治理防治水机构不健全、职责划分不清、制度不完善;未落实“三专”(专门防治水机构、探放水队伍、探放水专用设备)
要求和“探掘分离”规定;未按规定绘制和定期更新各类图件和台账;未查清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水害类型和导水通道擅自进行开拓或生产;未对老空区积水划定警戒线和禁采线;井下未严格执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综合探测方法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规定;未对水害治理效果进行验证;未按规定留设或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等。
(三)防灭火方面。我矿开展的煤层均为不易自燃煤层重点排查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和非阻燃电缆、胶带、风筒、瓦斯抽采管路材料等。
(四)、粉尘防治方面。未对各开采煤层煤尘爆炸性开展鉴定或鉴定结果不真实;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未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未达到要求等。
(五)、顶板管理方面:采用锚杆、锚索、锚喷支护的巷道未加强巷道顶底板移近量观测工作;煤层开采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未停止采煤并采取措施强制放顶;地质构造、破碎带、应力集中区未采取措施加强支护等。 (六)提升运输方面。矿井运人装置的大型设备和钢丝绳未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测检验;保护装置不齐全、“一坡三挡”防护设施不完善;使用非安标产品;架空乘人装置减速器采用蜗轮蜗杆型减速器;调度绞车、回柱绞车、慢速绞车、双速绞车用作提升井的提升设备等。
五、工作措施 (一)自查自纠
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防治重点内容,全面、深入、细致地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同时要结合重大灾害实际,于3月底前提出全矿井的重大灾害防治措施,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灾害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在全面梳理重大灾害防治情况及效果基础上,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综合措施,加强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每个月对矿井重大灾害防治情况必须至少开展一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部门要深刻认识此次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开展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提升煤矿安全保障水平。
(二)加大执法力度。领导小组要敢于动真碰硬,杜绝人情执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作面,必须立即停产整改,并加强跟踪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做好信息报送。矿井明确宋荣华为重大灾害防治工作负责人、邹立俊为重大灾害防治工作联络员,要做好阶段总结和重大灾害防治情况进展工作,于每季度末23号前将本季度工
作总结和重大灾害防治情况进展统计表上报矿安委会及上级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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