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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之司法所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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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自查报告

【篇一:驿前司法所自查报告】

驿前司法所自查报告

根据县司法局2008年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通知,我所认真对照年初司法局印发《2008年乡(镇)司法行政目标管理考评方案》,现就我所2008年司法行政工作自查情况如下:

一、我所2008年根据县司法局的总体工作要求,在镇、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重点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争取镇领导支持。首先,健全加强组织机构,镇专门成立了几个领导小组。各村也相应完善了组织机构。这些有力措施,确保司法所依法、坚持公正、全面正确履行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职能作用。

二、建立健全了镇、村二级调解组织。我镇辖18个村委会,172个村小组,司法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在每个村完善了调解机构,设有调解小组,每个村小组设有调解员,全镇有191名调解员,这些调解员调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做到了矛盾纠纷不上交,把一些

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年来,全镇共发生民间矛盾纠纷193起,调解成功186起,调解成功率为96%,其中镇司法所办理较大的个案21起,这21起做一案一档,档案完整规范。

三、实现依法治理、做到依法行政。我们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普法方面突出新时期普法重点内容的宣传。一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栏的作用,做到每季一期。二是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每学期为中小学上法制课各4节。三是切实抓了“民主法制村”的创建活动。今年全镇抓了六个“民主法制村”的创建活动。四是坚持镇村干部集中学法,每二个月集中学法半天,使他们真正做到知法懂法。五是中心组坚持每月集中学法一天。六是普法宣传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年终有总结。七是坚持每年对普法宣传员培训,通

过他们在群众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使全镇受教育的人达90%以上。 四、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驿前镇在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成立了刑释解教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年初有方案、半年和年终有总结。

刑释解教人员有花名册,落实了帮扶人、帮扶措施。司法所每年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掌握了解基本情况为主的摸排工作。

【篇二:司法所2013年职能工作自查报告】

司法所2013年职能工作自查报告

2013年,我所在司法局、当地、的领导下,司法行政工作以全国工作会议和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镇、镇的中心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着力在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依法治理和加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上下功夫,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活动,深化“平安乡镇”创建工作。 1、以实现“平安乡镇”创建活动的新突破,将“六五”普法工作列入镇、镇的中心工作中纳入目标考核。

2、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一是组织开展了《“六五”普法读本》、《法制快报》、《人民调解》等资料的征订工作。二是制定了《**镇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化》、《**镇2013年中心组学法计划》等普法工作文件,指导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三是积极与**中学、**中心校沟通联系,将法制课作为普法重点,在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四是为了提高全镇干部的知法守法用法意识,积极与司法局、对全镇干部全面法律培训。

3、围绕“平安乡镇”建设目标,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做好规划贯彻落实情况中期的自查自评工作。精心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

4、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联合其他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到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以普法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深入人民群众中间,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的意义,夯实主题教育活动群众基础,通

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

1、司法所队伍建设。一是按上级要求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二是强化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1、认真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以“责任制、承诺制、公开制、评价制、督查制、问责制”为主要内容的执行力建设系列制度,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与执行能力;2、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不断提警思想觉悟、改进工作作风。使全所司法行政干部始终保持清廉本色。

2、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确保社会稳定。建立健全三级人民调解网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司法所长为主任、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法律工作者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基层调解委员会。同时,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四个机制,在全镇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联网、责任落实、运转有序的大调解格局,基层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今年排查民间矛盾纠纷230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18件,调解率为100%,典型有河马小学学生溺水死亡赔偿纠纷案、李运村第二村民小组与承包负老板生产经营纠纷案等,确保其不转化变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保障了本辖区的稳定、平安、和谐。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全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14次深入到基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各类纠纷3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涉及相关人员100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相关人员44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出所联系,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移交和情况通报。目前,我镇在册人员有12个人,没有脱管、漏管现象。 4、抓好帮教安置工作,全力预防重新犯罪。

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规范安置帮教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安置帮教不重不漏。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司法所工作人员同监狱、派出所在对刑释解教人员在管理上狠下功夫气力。在帮助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就业、落实责任田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提供优惠,拓宽安置渠道,提高就业安置率。针对这一特殊群体,积极配合社会各界人士,社会自愿者、先进典型人物,深入其家庭,开展帮教活动。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党和的温暖,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是抓好法律服务工作,全力助推地区发展。

1、抓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做好“法律援助户口”的宣传、推广工作,依托乡镇和村民委建立多级联调机制。截止2013年11月底共办理法律援助 3起。

2、开通法律咨询。在接待中,公开法律咨询电话。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全年来共解答法律咨询1000人次,大大避免和减少了各类矛盾纠纷及上访事件的发生。

6、以“普法学校、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完善行政村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今年,我镇在24个行政村开展了“普法学校”的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四、存在一足

1、信息报送没有完成。

2、工作创新不够,表现在只按上级要求开展工作。

3、平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表现在开展工作中过多追求完成任务,误逻工作质量。 五、2013年工作打算

1、完成司法局部署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完成镇,交办的工作。

3、抓好“六五”普法工作,并探索将普法教育和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4、加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进一步完善衔接机制,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

5、加强矛盾纠纷摸排调处。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和排查网络、及新机制,做到信息上报及时,情报及时掌握。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 ,真抓实干,为、进一步发挥司法所职能,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司法所

2013年11月13日

【篇三:泥凼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

永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根据我县3月6日召开的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动员大会精神做了如下对我所自我自查自评。

一、组织机构建设

1、永燊司法所属编委下文设立。标分1分, 自评1分。

2、永燊司法所是县司法局、乡、乡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标分1分, 自评1分。

3、编制没有被挤占、挪用、借用,专编、公益岗位人员全部到位。标分5分, 自评5分。

4、司法所实行负责人制,人事任免、调动由县司法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标分1分, 自评1分。 二、干伍建设

1、司法所负责人是法律体育本科生,有较强的组织、

协调能力,并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法律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知识及工作技能,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标分2分, 自评2分。

2、司法所工作人员具备撰写机关公文和起草常用法律

文书能力(1分),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1分),具有宣律、法规和的能力,能够运用法律知识为群众,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党政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以及协调有关方面有效开展工作的能力(1分)。标分3分, 自评3分。

3、司法所对工作人员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每月不少

于两次,每年集中培训一次,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标分2分, 自评2分。

4、司法所工作人员无以司法所名义开展有偿法律服务

或以法律服务各义行使行政职权(2分),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章守纪、热情服务,年度考评在称职以上(1分)。标分3分, 自评3分。

5、司法所有1名,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标分 1分, 自评1分,。 三、业务建设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

1、辖区内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100%,调解

组织网络健全、完善,调解组织、调解人员名册齐全,达到“六统一(统一标牌、统一印章、统一标识、统一程序、统一制度、统一文书)的标准。标分3分, 自评3分。

2、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

和调解员调解纠纷补贴经费落实到位。标分1分, 自评1分。 3、落实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每年对辖区内的人民调 解员进行一次以上培训。标分2分, 自评2分。

4、建立并落实民间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积极参与

讼讼外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解。标分1分, 自评1分。 5、按时上报人民调解工作统计报表。标分1分, 自 评1分。

6、辖区内年度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5%以 上。标分1分, 自评1分。

7、调解原则、程序、内容规范合法,调解文书制作规

范详细,使用统一的人民调解工作台账、文书格式,登记齐备。标分1分, 自评1分。

8、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或不当而引发民转刑案件或 酿成件。标分1分, 自评1分。

9、防止矛盾激化,机制健全,措施落实,及时上报通 报工作情况和重大信息。标分1分, 自评1分。

(二)、指导管理法律服务工作。(辖区内无法律服务 机构)。标分5分, 自评5分。 (三、)安置帮教工作

1、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情况明、底数清,在帮教期

内的开释解教人员名册和帮教安置档案齐全。标分2分, 自评2分。 2、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刑释解教衔接工作,衔接率达 100%。标分2分, 自评2分。

3、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解教工作。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准备确及时。标分1分, 自评1分。

4、对已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100%,协助有关部

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安置率80%以上。年内无一人重新犯罪。标分3分, 自评1分。

(四)、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协助基层党政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依法治理规划,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标分1分, 自评1分。

2、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分),每

年为群众(含学校)上法制宣传课2次以上(1分)。标分2分, 自评2分。

3、有固定的法制宣传阵地。每年办法制宣传栏4期以 上。标分2分, 自评2分。

4、每年在县级以上(含县)报刊杂志或电视上有相关

宣传报道1次以上,或者信息简报上级有关部门采用1次以上。标分1分, 自0分。 (五)、社区矫正

1、积极协商相关部门、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团体抓好社

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并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标分2分, 自评2分。

2、年内无一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标分3分, 自评3分。 3、积极协商相关部门、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团体做好对

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扶助工作,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等 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标分1分, 自评1分。

4、按照统一的社区矫正工作文书格式,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国家刑罚法规范执行。标分2分, 自评2分。 (六)、法律援助工作

1、统一悬挂法律助标识(盾牌形牵手图)、相关工作 制度、流程和职责上墙。标分1分, 自评0分。

2、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标分1分, 自评1分。 3、指导、帮助有法律援助需要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并 对案件进行初审。标分1分, 自评0分。

4、积极办理法律援助中心交办的事项和指派的案件。 标分1分, 自评1分。 (七)、依法治理工作

1、1年内为乡(事处)依法行政、依

法治理提出法律建议并被采纳1件以上(含1件)。标分1分, 自评0分。

2、协助基层及时受理调处群众要求解决纠

纷或村(社区)解决不了的疑难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和群众性械斗事件。标分2分, 自评2分。

3、积极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乡交办的维护

稳定有关工作,、对司法所工作满意。标分1分, 自评1分。

四、所务管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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