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教基教〔2007〕68号
关于近期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发生4起
安全事故造成学生重大伤亡的通报
各市教育局:
近期,我区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下同)发生4起安全事故,造成学生重大伤亡,形势十分严峻。2007年4月20日傍晚18:20左右,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咸田小学学生刘海洋,鼓动几个同学到附近一个无证违法经营的鳄鱼池玩耍,结果发生刘海洋在戏耍鳄鱼的过程中不幸被鳄鱼袭击撕食身亡的悲剧。2007年4月21日(星期六)晚月23:00,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利华中学几个学生乘坐四辆摩托车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名学生和1名社会青年死亡。2007年4月23日,玉林市普降大雨,该市一所未经批准举办的无证幼儿园停课期间,发生一起3名幼儿在校外不慎掉入一个刚取土不久后形成的水池溺水身亡的事故。4月27日上午,来宾市象州县寺村镇秀和小学4名学前班学生在放学回家的途中,相邀到附近的水塘游泳,造成4名学生不幸溺水死亡的事故。
1
连续发生了这四起造成学生伤亡的重大安全事故,教训是惨痛的,说明各地中小学校在安全教育还存在薄弱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务必要按照我厅有关加强安全教育的的工作部署,务必时刻牢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师生生命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发生这4起重大学生安全事故的所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发生事故的中小学校近期开展安全教育的情况进行一次核查,重点核查中小学校制定3月“安全教育活动月”方案并落实情况、制定安全预案、利用节假日前开展交通和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等情况,对于没有按照要求开展的,要立即整改,并严肃追究学校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这4起重大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迅速传达到每一所中小学校,指导各中小学校对下一步的安全教育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反思目前学校安全教育尤其是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教育等方面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努力提高学校的安全教育管理水平,防止造成学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切实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各中小学校要以具体的事故个案为例,自觉规避日常生活中身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风险,强化他们规避风险以及自护自救的能力,树立广大中
2
小学生自我保护与自我防范意识,以此来增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四、加强防溺水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加强防溺水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重点以通过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为突破口,提高中小学学生尤其是幼儿园和学前班的监护人在放学期间和节假日对防止小孩发生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识,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
五、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交通安全实际和根据不同时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设定不同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主题,对多发安全事故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召开现场会,认真分析安全事故的成因和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并通过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录像,“以案说法、以事警人”的宣传方式,教育学生不搭乘农用车、无牌驾驶等不安全车辆,尤其是不能无牌驾驶摩托车,自觉遵守的交通法规,达到教育学生、警醒学生的目的,使交通安全知识真正为广大师生所掌握。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3
主题词:中小学 安全 事故 通报 抄报:吴恒副,宋晓天副秘书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07年4月30日印发 校对:孙国友 录入:陆海明 排版:杨健 (共印8份)
4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hangjiatan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