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为了明确并规范各销售部门业务招待费用使用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办事处所有员工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三、具体标准
1. 业务招待费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标准如表1,为每月保底业务招待费
表1:业务招待费标准—销售部门(单位:月)
保底业务招待费 (单位:月)
2.如有超出部分,如预估大笔应酬费用,应提前2个工作天填写相关申请表格,跟部门负责人报备,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直接交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否则超出部分不予以报销。
3. 第二部分业务招待费用与各部门的销售指标与业绩挂钩,以各部门提交的预算为准,由各部门负责人与财务部负责人各自确认业务招待费用比例及金额。 4. 非销售部门的业务招待费限额为800元/月。
5. 以上业务招待费用全部按照财务正规报销要求与流程操作,实报实销。
四、实施与修订
本办法由人资行政部制订,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大健康事业部 1500 1500 1500 1500 医疗事业部 运动事业部 电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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