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 住宅建筑常见质量通病检查报告(建筑工程) 工程名称:
序号 1 核查内容 室内环境污染检测 设计要求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GB50325—2001 6。0。4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表6。0.4的规定。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 4.0。11 居住建筑1至9层外窗的气密性,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验收要求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6.0.4 氡≤200Bq/m;游离甲醛≤0.08 mg/m;苯≤0。09mg/m;氨≤0.2mg/m3;TVOC≤ 0.5mg/m 3333实测 结论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7—2002 4。2 分级指标值 <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表>,居住建筑1至9层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3级;10层及10层以上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4级。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 4。0.4 居住建筑的外窗面积不应过大,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北向不应大于0.45;东、西向不应大于0。30;南向不应大于0。5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2。5。6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12。5.9 护栏和扶手允许偏差:1、护栏垂直度3mm,2、栏杆间距3mm,3、扶手直线度4mm,4、扶手高度3mm。 外窗气密性 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2.5 m,且每小时每平方米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7。5 m;10层及10层以上外窗的气密性,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1.5 m ,且每小时每平方米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4。5 m。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 3333 2 建筑节能 4。0。10居住建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8%或外窗面积的4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低窗安全设施 6.10。3(4) 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03 3。9.1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m时,应有防护设施。 《关于对建筑外墙窗户实行用前检验的通知》(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对建筑外墙窗户实行用前检验的通知》(深圳市建设局文件 文件 深建材[2000]17号) 深建材[2000]17号) 外窗检测 一、检验项目 1、铝合金窗;雨水渗漏性能、抗风压性能、铝型材厚度。 2、PVC塑钢窗:雨水渗漏性能、抗风压性能、PVC型材的低温落锤冲击、加热后状态、加热后尺寸变化率、角强度试验。 二、抽样要求 抽检比例:同一工程项目外墙窗户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须抽取不同类型(推拉、平开)主规格窗各一组送检;由不同厂家生产的须分别抽检.同一工程项目外墙窗户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抽取用量最大的一组主规格窗送检;由不同厂家生产的,须分别抽检。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 栏杆高度不够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03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03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5 楼梯宽度 6。7。3 梯段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0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6 楼梯踏步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4.1.3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7 楼梯净高 6.7。5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 12。5。6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12.5。9 护栏和扶手允许偏差:1、护栏垂直度3mm,2、栏杆间距3mm,3、扶手直线度4mm,4、扶手高度3mm。 栏杆垂直杆4 件间净距过大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栏杆间距允许偏差3mm.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4.2.11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项目均为4㎜。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水泥混凝土板块面层缝格平直3mm;③水泥混凝土板块面层接缝高低差1。5mm;④水泥混凝土板块面层踢脚线上口平直4mm;⑤水泥混凝土板块面层 板块间隙宽度6mm 。 6.7。4 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 6。1.8 允许偏差①水泥混凝土板块面层表面平整度4mm;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4.2。11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项目均为4㎜。 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6。7.6 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 6。7。7 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m。《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8 楼梯安全措施 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 6。7.9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 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第六条 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9 安全玻璃使用 (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二)面积大于1。5 m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的落地窗;(三)幕墙(全玻幕墙除外);(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拦板和中庭内拦板;(十)公共建筑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 6.3。1 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玻璃,如落落地玻璃未10 采用安全设施 地窗、玻璃门、玻璃隔断等,应采取保护措施。6。3。2 保护措施应视易发生碰撞的建筑玻璃所处的具体部位不同,分别采取警示(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或防碰撞设施(设置护栏)等。对于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情况,必须采用可靠的护栏。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 11 门窗安全措施 3.7。1 与铝门窗框扇型材连接用的紧固件应采用不锈钢件,不得采用铝及铝合金抽芯铆钉做门窗构件受力连接紧固件。 4。10.3 推拉窗用于外墙时,必须有防止窗扇在负风压下向窗外脱落的装置. 12 使用功能缺陷 《建筑法》第六十条: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按设计确认的处理方案修复并按验收规范要求验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5。1。11 建筑外门窗安装必须牢固。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2.5.6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12。5。9 护栏和扶手允许偏差:1、护栏垂直度3mm,2、栏杆间距3mm,3、扶手直线度4mm,4、扶手高度3mm。 2 12。5。6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12。5。9 护栏和扶手允许偏差:1、护栏垂直度3mm,2、栏杆间距3mm,3、扶手直线度4mm,4、扶手高度3mm。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第五条 建设、施工单位采购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且提供证书复印件,对国产安全玻璃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对进口产品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以上资料作为工程技术资料存档,资料不全的产品不得使用。 3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5.3.1 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1 建筑入口; 2 入口平台; 3 候梯厅; 住宅无障碍13 设施不符合要求; 4 公共走道; 5 无障碍住房. 5.3.2 建筑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2 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规定; 3 供轮椅通行的门净宽不应小于0.80m; 5.3.3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2.OOm. 5.3.4 供轮椅通行的走道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 14 公共出入口无安全措施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03 4。2。3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设置雨罩等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广东省令99号)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对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未按规定进行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设计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4
(表二) 住宅常见质量通病检查报告(设备安装工程)
工程名称: 序号 核查内容 风管穿墙(楼板)处套管安装 相关强制性条文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6。2。1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应设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mm。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5.2.7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03 结论 合格 不合格 1 2 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 3 厨房排油烟机的排气管 6。4.1厨房排油烟机的排气管通过外墙直接排至室外时,应在室外排气口设置避风和防止污染环境的构件。当排油烟机的排气管排至竖向通风道时,竖向通风道的断面应根据所担负的排气量计算确定,应采取支管无回流、竖井无泄漏的措施。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4 系统的测定和调整(调试) 11。2.1通风与空调工程安装完毕,必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简称调试).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 1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5 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 给水管材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11.2.4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的结果(风量及正压),必须符合设计与消防的规定。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4。1.2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 6 7 地漏存水弯 4.2。6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洁具与生活污水管道或其它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排水管道连接时,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存水弯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 5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8 管道清洗消毒 4.2。3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9 吸水管过滤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 10。2。3采用天然水源时,水泵的吸水口应采取防止杂物堵塞的措施。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3.3。16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3。1。7 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4.1.3 变压器中性点应与接地装置引出干线直接连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0 系统试压及管道灌水 11 接地干线 12 变压器 13 普通灯具 19。1。2 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4.2。1 接地装置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扁钢与扁钢搭接为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 14 接地(含防雷)装置焊接不良 2 圆钢与圆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3 圆钢与扁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4 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3/4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 5 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焊接接头外,有防腐措施。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粤建管字[2005]60号) 15 未做防雷接地 19.1 所有屋面金属管道设备应与建筑物防雷系统可靠连接。 19。2 镀锌管道的防雷连接应采用抱箍式连接卡与系统连接。不得直接在镀锌管上焊接. 6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 4.9。1 建筑外窗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其建筑高度分别在30m、45m、60m及以上的外墙窗户,应采取防侧击和等电位保护措施,与建筑物防雷装置进行连接。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03 6。5.2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基本安全要求: 1 应采用TT、TN-C—S或TN-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16 等电位连接不当 6 设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做等电位联结;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7.1。2 等电位联结的线路最小允许截面应符合表27。1.2的规定: 干线 铜 16mm 钢 50 mm;支线 铜 6 mm 钢16 mm。 222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2。1.2 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17 插座接线 2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 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3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粤建管字[2005]60号) 同回路插座间连接的接地(PE)线,严禁串联连接,应采用接线帽或焊锡等可靠的永久连接方式。 设计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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