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佳旅游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实习生请假制度

实习生请假制度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实习生请假制度

1.在实习期间,实习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实习生休病假必须持所在医院诊断证明。如有特殊情况,须严格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为有效,事后补假一律无效,均按旷工处理。

2.请假1天佑科护士长批准;3天以内经带教老师同意,科护士长报医院护理部(或科教科等主管实习生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岗;3天以上1周以内由教学基地主管门批准;一周以上有主管校领导批准,事假最长不得超过两周。

3.凡请假超过3天,销假后须补齐请假天数;请假超过7天待实习结束后再补齐请假天数;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病、事假累积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1/3,应随下一届学生重新进行方可毕业。

4.实习期间如需参加就业招聘,规定1周为见工假,需要按照事假程序办理,销假后需要补还休假班次。

第 1 页 共 1 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hangjiatan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