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尽管是鲁迅先生写在八十多年前的,但今天再看仍然是震撼人心的。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实在太令人毛骨悚然了!几千年来,引以自豪的“灿烂文明”,竟然被先生叱之为“吃人”。而且是“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许多年来,人们对鲁迅先生的论述总是牢记在心,多少志士仁人对传统文化口诛笔伐大加攻击。但是时过境迁,每每想起,好象许多事情还是依然如故。张志新虽然没有被吃掉,但她的死却是叫人毛骨悚然的,某人的一句话就能将她的生命夺去,为防止她胡说什么,竟然活生生对她的喉咙做了“手术”。还有,几年前,在某省打工的一些“草民”在宿舍起火中竟然无法逃命,因为这些打工仔住的地方,就象我们在动物看到的某些兽类的住宅,是有笼罩的!……
为什么对“吃人”的问题,我们声讨这么多年,还是没有对“吃人”的文化伤筋动骨。有人说,这是因为“”新文化运动不彻底,随着经济的发展、全民族文化水平的提高,一切就会……。言下之意是因为没文化,但对张志新下毒手的人不就是很有“文化”的人吗?而且是深受“”新文化熏陶下成长起来的社会精英分子。为打工仔制造笼子的人也绝非深受传统文化教训的古董。看来问题不是那么简单。
“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多数人在被人吃的同时,也在吃人。看来,我们古代的文化无论怎样的令人自豪,都抹不掉这些叫今天人看来极不人道的东西。所谓:“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饿死是小,失节是大……”人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确实不象在西方文化中有崇高地位。人的价值、人的尊严都是从属于极其的社会秩序的需要。人是什么?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人只不过是能说话、会穿衣、过群居生活的“高等动物”,“食色性也”。
对人的定义必定是建立在对世界的认识之基础上的。由于世界各民族的世界观是不尽相同的,所以不同民族文化所塑造的人是不同的。在中国古代,人们对世界的理解是不明确的,是感性直观的,除了对世界起源童话般的解释外,仅有的一点理性所能述说就是“道法自然”,道又是什么呢?“道之为物,惟恍惟惚。”
面对这样的世界人除了现实物质追求外,还有什么令人心驰神往?人不过是会说话的“高等动物”!所以就不难理解:“天地不仁,以万物无刍狗。圣人不仁,一百姓为刍狗。”牛羊之肉,人可以吃,因为人比动物聪明智慧;的确有的人确实比别一些人更聪明有能力,理所当然的就可以有“人吃人”了,“伴君如伴虎”,“养臣如养狼”。你不吃他,他就要吃你。当然,人与动物是不同的,吃的方法是巧妙的。想来想去,还是有序的吃为好,什么“纲常”,什么“礼仪”,不就是一部分“劳心”的聪明人对付另一部分“劳力”的蠢人的好手段吗?“克己复礼”不难,但“为仁”却很难,因为有限的物质利益总是“你多我就少的”。
“存天理,灭人欲”更是“吃人”的武器,因为“天理”
本身就是一部分人的“人欲”得到充分满足,另一部分人的“人欲”得不到满足的“公理”。
但是,在此我们不仅应看到“礼仪”本身在中国历史上所起的坏作用,同时也应注意到“礼仪”作为社会文化的一部分本身并没有什么罪过。问题在于“人性”,就是为深厚历史文化传统所塑造的人最本质的追求——“食色性也”!古代中国社会,个体欲求只能被,否则任其发展,整个社会就会陷入到无主义的灾难之中。除非重新回到丛林之中,过原始人的生活,是没有别选择的。尽管有一次次的改朝换代。但两千年来没什么改变,每一次“”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都没有真正的改变,所以就无法改变中国人的“人欲”,就更无法改变“吃人”的社会现实。悲剧真正震撼人心的地方在于:就是“吃人”也是吃的有理,不“吃人”还不行!回顾历史,我们不能不说:“吃人”的制度及其文化正是中华民族曾值得骄傲的东西。
如果不是西风东渐,我们今天还会沉醉在古有的骄傲之中,欣然地承受着“吃人”的好处,忍受着“被人吃”惨痛,是西洋人给我们带来了新的视觉。我们首先自惭形秽于西洋人的坚船利炮,而后是西洋人的国富民强,最后是西洋人的科学民主,但是学来学去只学了点皮毛,西方文化的根到底建立在什么样的世界观上,我们是不清楚的。浅尝辄止,感性直观的学风叫我们一下子似乎就觉醒了……。我们在高呼孔家店时候,忘记了还要倒老子的李家店……。不破不立,没有彻底的破,就没有真正的立。我们的前辈根本不知道要立什么,尽管有很好的理想,但种下的龙种却长出了跳蚤。对西洋人的文化之根——教我们只看到一个“教”字,而没看到“那文字是叫人死的,那精意是叫人活的”。
鲁迅先生在小说的结尾写到:“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孩子……”如何救呢?他不知道,他只能发出呐喊,他希望有人能够。中国人是聪明的,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不是不清楚明白的。除非有一个真诚的心灵,否则还是会对丑恶视而不见的、还是会拒绝对真理的信仰的。吃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是为了吃,人和动物不同,人活着是为了灵魂,人的价值在于精神的而非物质的。改变我们的世界观吧!人的世界只有“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人才能成为万物之灵,人才能彼此相爱!人间才是真正的乐土!
“狂人”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庭,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在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他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是“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吃人”的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狂人”的第一则日记就吸引了我。虽然,语言没有太多的修饰,只是平凡普通的五句话。但这平凡与普通却又与别处不一样,平凡得出奇,普通得入胜。简单的“我怕得有理”这句话,就让我的心开始猜测:下面会写些?
《狂人日记》中所谓狂人,就是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鲁迅用了非常颠倒的次序,借狂人之口,叙述了中国从前的本真:人吃人。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微微泛出点点恐怖的味道。整篇文章读上去会感到压抑,流露出十分暗淡的调子,可你只要细细“品尝”如此深奥的小说,兴许也会感到忧愁:高远的夜空,朦胧的月光,以及“吃人”人的神情……鲁迅以神一般的描写,叙述了旧中国儿女的凄楚和绝望,又以神奇的笔触,有道出几千年无人敢道出的咏叹。
是啊,在这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优势谁是能足以相信的呢?当然了,除了自己,还有谁呢?
在那位“狂人”眼里,他不仅想保护自己,又想保护那些千千万万人当中又要被“吃”的孩子。
这篇小说是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觉柔和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狂人”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庭,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在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他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是“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吃人”的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狂人”的第一则日记就吸引了我。虽然,语言没有太多的修饰,只是平凡普通的五句话。但这平凡与普通却又与别处不一样,平凡得出奇,普通得入胜。简单的“我怕得有理”这句话,就让我的心开始猜测:下面会写些什么?
《狂人日记》中所谓狂人,就是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鲁迅用了非常颠倒的次序,借狂人之口,叙述了中国从前的本真:人吃人。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微微泛出点点恐怖的味道。整篇文章读上去会感到压抑,流露出十分暗淡的调子,可你只要细细“品尝”如此深奥的小说,兴许也会感到忧愁:高远的夜空,朦胧的月光,以及“吃人”人的神情……鲁迅以神一般的描写,叙述了旧中国儿女的凄楚和绝望,又以神奇的笔触,有道出几千年无人敢道出的咏叹。
是啊,在这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优势谁是能足以相信的呢?当然了,除了自己,还有谁呢?
在那位“狂人”眼里,他不仅想保护自己,又想保护那些千千万万人当中又要被“吃”的孩子。
一提到鲁迅的短篇小说,第一个想到的便是《狂人日记》。
时期,一位患有“狂”症的病人写下了一册日记,日记中,他的世界到处充满了恐惧。他觉得身边所有的人都要吃掉他,不论亲戚朋友还是街头素不相识的路人,也包括他那现在正在养活整个家的大哥。
狂人想:大哥对我讲书的时候,亲口说过可以易子而食;有一回偶然议论起一个不好的人,他便说不但该杀,还当食肉寝皮。除了大哥的话,还有那些周围发生的事也让这个丧心病狂的人对“吃人”深信不疑。狼子村打死了一个恶人,几个人把他的心肝挖出来油煎炒了吃;一个女人打她儿子,还骂道:“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一想到这些,狂人便从顶上直冷到脚跟。后来,狂人甚至以为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吃过人,大哥把小时候死去的妹妹的肉体放在饭里给狂人吃。
这位狂人生动的描绘出了一个人吃人的社会,而也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可以说,狂人是被当时的非人道主义所逼疯的。那些封建的想法,如:吃恶人心肝可以壮胆,都在记中表现了出来。狂人痛恨那些封建礼教假借道德的名义,宣扬残忍和暴力。日记最后,狂人喊着:“救救孩子”,这是对旧社会的反抗和对新一代的担忧。
最令我感动的是这样一句话:“自己晓得这笑声里面,有的是正义和勇气;老头子和大哥都失了色,被我的勇气正气住了。”狂人所说的这一句话,让我懂得,只要我们有勇气,只要正义是站在我们这边的,任何歪风邪气、封建迷信都会迎刃而解。
狂人虽然是个丧心病狂的疯子,但他并不傻,他懂得什么是人性,什么是真善美,他也知道:应该去追求一个真正美好的社会。也许更多像狂人的人出现,社会才会更有朝气吧。
其实,回过头来再想“狂人”的“狂”,在那个变态的社会中,反而是真正的不“狂”。鲁迅先生只不过想借“狂人”的“狂”来唤醒沉睡的人来推翻那个充满血腥味的社会而已。
最后,借用一下某教材书上的话来作为我的结尾,“犀利的思想与凝炼老辣的语言融为一体,撕开其潜意识里面的自私,冷漠,懦弱等变态性的劣根心理,使他们在惶惶不安之中受到灵魂的折磨。”
看到《狂人日记》的题目时,感觉这篇文章好像是一个不正常的人写的,整篇文章可能写的很疯狂,也可能写的一塌糊涂。这样想着,不由自主的看下去。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得有理。”我从这段话中的“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想到主人公三十年前可能就见过这个人。既然是赵家的狗,那么这个“他”肯定也姓赵。读这段话的时候,我觉得鲁迅的文章和现在我们写的文章大不相同,他的写作不用好词好句来描述,也能使我们忍不住接着读下去,就像我亲眼看见了故事中的情景。
整篇日记都在说吃人的事,“不要乱想,静静的养!养肥了,他们是自然可以多吃;我有什么好处,怎么会好了““?他们这群人,又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截下手,真要令我笑死。”“有的是仍旧青面獠牙,抿着嘴笑。我认识他们是一伙,都是吃人的人。大哥也忽然显出凶相,高声喝道,”都出去!疯子有什么好看!这时候,我又懂得一件他们的巧妙了。“在正常人眼里,他们为主人公做的事情是正常的。但在狂人眼里这些话会引起他的胡思乱想,怀疑他们的举动都是要吃它,狂人有些惊慌失措”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我直跳起来,张开眼,这人便不见了。全身出了一大片汗。文章中描述狂人疑神疑鬼、紧张兮兮的样子,我觉得他真是可笑。
我上网查阅了一下,狂人日记的正确解释是揭露当时旧社会的黑暗的事,鲁迅把自己当成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来看这个黑暗的世界,可以看到这个世界的虚伪和本性。我又拿起书看了一遍,其中有一段狂人的话我想了半天”吃人的是我的哥哥,我自己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有些转不过弯来,我猜想着这句话的所表达意思。
鲁迅的文章太深奥了,像我们这样的小学生很少能读懂其中的含义,我也是在网上查阅资料才得到结果,但是我还是喜欢读鲁迅的文章。
《狂人日记》主体部分用日记体第一人称讲述了一个“狂”在患病期间的遭遇及心理。狂人在没有年代的历史记叙“仁义道德”背后看出了“吃人”二字。
文章讲述:“我”回到家乡后,每个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那眼光另人毛骨悚然,连哥哥都和其他人商量如何“吃我”,我与他们争执,他们根本不听……
他们这样盯着我,都是因为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在文章中鲁迅讲的“我”绝不是鲁迅本人,而是被封建制度的牺牲者,当时大家认为“我”是疯子,而读后我们会发现,只有这个“疯子”的视角才是正常的,鲁迅在这篇文章中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封建礼教吃人、家族制度吃人”以唤醒那些被封建制度麻醉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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