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我县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实施方案确定县财政需安排配套工作经费32万元(按200元/户计,1600户200元/户=32万元),该配套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的规划设计、管理、会议培训、资料档案和检查验收等费用的支出。
为顺利推进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按时按量按质完成省级下达1600户的改造任务,现恳请县人民政府向我局(县危房办)拨付32万元工作经费。
妥否,请批示。
附件:黎族自治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族自治县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的通知(乐府办〔〕49号)
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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