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司:
本人目前正处于孕产期,现已怀孕(出具有效怀孕证明)由于怀孕后身体与正常孕妇不同,有“先兆流产”的特殊原因,需安胎保养,目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特申请停薪留职:
一、20xx年4月7日至20xx年12月7日,为停薪留职时间。此期间,社保、住房公积金,公司可代为购买,个人应缴纳部分、公司应缴纳部分,全部由我个人承担,选择年4月xx日前一次性缴纳至财务部门的付款方式。
二、20xx年12月8日至20xx年3月30日为产假,(符合晚婚晚育,共计113天)。在此期间,除享受法定产假的工资、福利、各项保险等各项待遇。
三、停薪留职期间本人从事非法活动或因病、残而丧失劳动力参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四、停薪留职期满后本人愿意回单位工作,并于年3月xx日前提出申请,如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返回公司上班,可按照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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